1957年5月24日,10時15分左右,台北中正路和中華路交叉口一處建築前,一位身穿黑衫黑褲的年輕中國婦女,引起了人們注意。
隻見她額頭圍著一塊白紗布,瘦削的肩膀扛著一塊招牌,上麵赫然用中英文寫著“殺人者無罪,我控訴!我抗議!”等醒目的大字。
此地是台北繁華地帶,臨近中午,正是人流熙熙攘攘,一時引得行人紛紛側目。更引起人們注意的,是女子身後建築,那是那條道上最顯眼的一棟建築,台北人都知道,那裏正是個惹不起的所在——美國駐台“大使館”。
這名女子名叫奧特華,她丈夫是國民黨某研究院的少校學員劉自然,在3月20日夜間,劉自然在台北郊外陽明山中正路一住宅附近遭人槍殺,凶手是駐台美軍顧問團上士雷諾。
警察隨後趕到,將雷諾拷押欲帶回警局,然而被美方憲兵趕到後阻攔,以駐台美軍享有外交豁免權為由阻止台灣警察帶走雷諾。第二天,台警方要求美憲兵共同前往勘查現場時,又被斷然拒絕。
案發現場在雷諾住宅50餘米開外,劉自然身中兩槍僵臥在泥濘中,經法醫檢驗,劉生前曾飲酒,一槍中左肺,一槍中肝髒,腹部那槍是正麵中彈,第二槍則是在躺臥姿勢下被擊中,由此警方推測劉自然中第一槍倒地後,雷諾又上前補了一槍,如果沒有第二槍,劉自然有很大希望生還。
自3月20日案發後,延宕到3月底,美方終於答應成立專案小組,共同調查案件真相。
根據雷諾供述,當天深夜11時許,他突然察覺有人在窗外偷看太太洗澡,遂拿起左輪手槍出門查看。走出後門,看到劉自然高舉一根棍子,有襲擊他的意圖,他以為劉手持鋼管,便扣動扳機打了一槍。劉自然中彈後逃走,跌倒在不遠處的竹林邊。雷諾回到屋裏叫太太打電話通知美國憲兵後再出門,看見劉已經站起身,側身屈膝向他走來。雷諾怕劉自然身上有槍,於是對著他近距離再開一槍,劉倒地身亡。
根據雷諾的供詞,他從未見過劉自然,這個陌生人對他產生了很大威脅,槍殺劉自然是為了自衛。
事實真相如何呢?根據警方調查,有證人證實,聽到兩聲連續槍響,中間並不存在允許雷諾回屋再出門的時間差;劉自然傷口處沒有火藥,說明兩槍在相近距離擊發,大致是在14至15英尺處;根據雷諾供詞勘查他所說擊中劉自然兩槍的地點之間,並未發現有血跡;雷諾所說劉自然手持的棍子,其實隻是根小指粗細的櫻花樹枝;最關鍵的,根據劉第二槍中彈傷口分析,這一槍是在他倒地情況下被擊中的,故此推斷劉當時已失去反抗能力,對雷諾沒有威脅。
那麽,劉自然又是個什麽樣的人呢?
劉自然,江蘇無錫人,研究所少校軍官,1956年剛與奧特華生下一子,根據他的朋友們回憶,劉性情溫和,和藹可親,雖然薪水並不豐厚,但家庭幸福安穩。在工作中,年輕的劉自然上進心強,前途光明。
案發當天,劉自然下午來到朋友韓甲黎家作客,兩人晚飯時飲酒暢談,至11時許,劉自然告辭,隨後不久發生槍擊事件。
本該返家的劉自然為何會出現在雷諾家門口,經過媒體調查,發現事情沒這麽簡單,熟悉劉自然的朋友都說,雷諾和劉早就認識,絕不是陌生人,雷諾曾經私自帶出美軍物品,交給劉自然轉手賣出牟利。
因此有人推測,兩人之間存在利益糾葛,很可能是在哪個環節中發生爭執,雷諾本身又是個性情暴躁的人,害怕事情曝光被遣送回國,導致他動了殺機。
5月20日,庭審在美軍營地教堂舉行。法官是美方人員菲爾德上校,雙方辯護律師均來自衝繩美軍基地,8名陪審員全部來自駐台美軍,劉自然妻子奧特華未被獲準進入法庭。
經過一番過場,陪審團給出意見:被告品格良好,應當無罪釋放。5月23日,美軍軍事法庭以“正當防衛”為由,宣判雷諾無罪,並拒絕了奧特華的賠償要求,理由是:我們在台灣沒有這樣的預算。
於是,就有了本文開頭,未亡人奧特華無奈來到美國“大使館”門口伸冤那一幕。
看熱鬧的人越聚越多,沒多久已聚起了200多人,一些記者也來到現場,對奧特華做起了采訪,奧特華對著麥克風說道:我今天在這裏,不光是為我無辜的丈夫作無言的抗議,我是為中國人抗議,除非美國人給我們中國人一個滿意的答複,否則我是不會離開這裏的。
奧特華的聲音迅速通過電波傳到台北上空,台北市區廣大民眾從四麵八方湧向“使館”,到下午2時,門前已是人山人海。
事情鬧大後,台灣衛戍司令部宣布戒嚴,大批軍警開到“美使館”,設立警戒線。但是群眾已憤怒至極,又與軍警發生了衝突,為解救被警察抓走的學生,雙方在警局發生了短兵相接。衝突衝一名學生中彈身亡,數十人受傷。當局不得不再調派大批軍隊介入,進駐台北市區,戒嚴宵禁,鎮壓群眾,這場反美鬥爭才漸漸平息下去
蔣介石得知事態嚴重,下令逮捕肇事者,在此事件中,被逮捕的民眾多達一百一十一人(包括數名記者),同時禁止媒體播放和刊登同情劉自然的文章。
事發當天,美國駐台“大使”蘭飲正在香港度假,得知“大使館”被衝擊的消息,他立即返台,氣勢洶洶提出嚴重抗議,要求嚴懲肇事者,並賠償一切損失,美國國防部發言人5月25日宣布:絕不重新審理雷諾事件。
對於美國盛氣淩人的苛刻指責,蔣介石也有所不快,但他深知,台灣這塊最後的生存地,全仰仗美國庇護,得罪了洋老板,失去了美援,台灣豈能保住。
想到這些,他急令駐美“大使”董顯光照會美國國務院,向美國賠禮道歉。接著,他親自接見蘭飲並致歉,說“五二四事件”實屬群眾對劉自然案判決不滿引起,完全是自然反應。
為了讓華盛頓出氣,蔣介石丟卒保帥,下令撤銷衛戍司令黃珍吾、憲兵司令劉煒以及警務處處長樂幹等人的職務,並賠償美國全部損失。
6月1日,蔣介石為“五二四事件”發表文告,說這次事件給他很大刺激,是平生一件莫大的遺憾。還說:“我們惟有與世界民主集團的領導者美國站在一條戰線上。在我們的陣營裏,決不容許任何人反對這個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