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時期的公路情況和車輛速度zt

來源: 頭發與財富成反比 2022-01-14 21:07:24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15140 bytes)

 

 

在民國時期,雖然國產汽車的數次努力全部失敗,用車養車的成本也很高,但是那時候有錢的達官貴人很多,在權貴們的攀比之下,中國的汽車數量還是有了很快的發展。

但是隨之而來的問題就出現了,當時的道路和附屬設施建設都跟不上,法律法規也不健全,導致了一方麵道路狹窄行駛緩慢、行車難停車難。另一方麵卻事故頻發,而駕車者卻經常肇事逃逸。

一、民國時期的公路非常狹窄

當時民國時候的最大問題,就是路況太差。除了幾個大城市的市區有點柏油馬路之外,出了城就是砂土路,而且路麵非常狹窄。當時民國的公路標準,其實是分了幾個階段的:

1.北洋政府時期

北洋政府內務部在1919年的11月,頒布了《修治道路條例》和《修治道路係列實施細則》,其中規定道路路基寬國道為5丈(約17米),省道為3丈(約10米),縣道為2.4丈(約8米)。但是在實際執行中,修成的所謂公路一般隻有6~9米之間。

2.南京政府的公路標準

民國16年(1927年)4月18日,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在民國18年(1929年)10月22日,鐵道部頒發了《國道工程標準及規則》:路堤寬12米、路基寬9米。路麵分甲、乙、丙、丁四個等級,所用材料分別為碎石、礫石、河泥和泥土。雖然仍然停留在碎石土路級別,但是總算是有了個施工標準。

3.七省公路會議

後來在1932年11月,又於漢口召開了“七省公路會議”,擬定了各省聯絡公路的工程標準,並經全國經濟委員會審改後於民國23年(1934年)7月20日公布,名為“全國經委會公路工程準則”。這次的工程技術標準更加完整,規定路基寬度幹線為12米或9米,支線9米或7.5米;規定路麵分土路、砂礫路、泥結碎石路、彈石路、磚塊路、柏油水泥路六級;規定橋梁載重分12噸與7.5噸兩種。

從1919年到1934年,民國各屆政府整整用了15年的時間,才在紙麵上完善了公路的建設標準。當然了,民國的一大特色就是紙麵的東西都是唬人的,而實際建成的就是另一碼事了。

二、民國公路和橋梁存在的問題

而當年的道路情況,其實是非常糟糕的。這裏麵主要有如下三個方麵的問題:

1.道路太窄

當年公路麵臨的問題,首先就是太窄了。抗戰前南京國民政府派人調查全國公路,據1937年2月內部印發的《蘇皖豫魯四省公路橋梁檢查報告》第一冊記載:

當時最好的公路才十米寬,設計了四個車道,中間兩個車道用於行車,兩側的車道讓行人、馬車和牛車通行。可是這所謂車道也沒個護欄標線,這行人還好說,那牲口可不懂事,一不小心就會跑到中間的機動車道上來,開車時需要特別小心。以富裕的江蘇省為例,隻有少數公路如滬太路公路可達10米,而啟東縣的惠安鎮至惠隆鎮之間的所謂公路隻有5米。這樣寬度的路麵,對於汽車隻是單行線而已。

2.缺乏鋪裝路麵

當年這些公路不僅是窄,還大多是沒有鋪裝路麵,隻是土路就通車了的。以經濟比較發達的江蘇省為例,當時全省有路麵公路裏程,僅占公路總裏程的25.73%。而就是這四分之一的鋪裝路麵,材料一般也是煤屑和碎石。1936年全麵抗戰迫在眉睫,國府為了軍事目的開始“臨陣抱佛腳”式大修公路。但是由於經費短缺加上回扣繁多,導致彈石路、磚塊路、柏油水泥路壓根不見蹤影,實際修的大多是煤渣路。這種路對汽車的橡膠輪胎傷害極大,而當年中國壓根沒有橡膠產能,一條輪胎就得50大洋。

而哪怕是這種煤渣路也是稀少。當時的大部分縣市其實是沒有真正的公路的,主要交通線其實還是滿清留下的所謂“官道“,隻是換了個名字而已。這種土路晴天的時候是塵土漫天,一到下雨更是泥濘不堪,底盤很高的美式吉普車都能陷進去。

而缺乏鋪裝路麵的問題,當時在冀中平原最為突出。那時候因為路麵上隻有泥土,下雨以後修路的人圖省事,就會把路中間的濕泥鏟到兩邊,久而久之兩邊的土就比中間的高,人走在路上就像走在溝裏一樣,形成了獨特的交通方式——道溝。

後來八路軍的冀中軍區,就把這種獨特的道溝進行了改造,寬度恰好可以容納農民的大車,而讓日軍的汽車過不來。道路兩邊還留了崖徑,下雨時人可以在路兩邊行走。

而當遭遇到敵人的時候,道溝又是現成的戰壕。冀中軍區的抗日軍民正是利用這種道溝,和日偽軍進行了長達八年的殊死搏鬥。

3.橋梁承重太低

而當年道路最大的問題,其實是橋梁太少、而且承重太低。比如當時江蘇省自己規定的橋梁寬度為兩種:臨時式木橋載重7.5噸,寬4.5米;永久式橋載重10噸,寬6米。這樣的橋梁標準,導致稍重的車輛壓根無法通過。

在全麵抗戰爆發以後,國府得到了蘇聯援助的83輛T26輕型坦克。這款坦克被譽為20世紀30年代“世界設計最成功的輕型坦克”,其46倍45毫米坦克炮和兩挺機槍的強大火力,對日軍坦克占有極大的優勢,本來能在戰場上發揮很大的作用。但是呢,這種坦克的車身重量高達10.5噸,這也就意味著它無法通過中國的絕大多數橋梁——要知道這還隻是輕型坦克。那些列強的中型甚至重型坦克,更不要提了。

而當時中國采購的昂貴的32倍150重型榴彈炮,也因為炮車太重,多數橋梁無法通過,導致機動性受到了極大的限製。甚至發生過因為主要橋梁被工兵誤布地雷,導致重炮車無法通過也無法繞行,隻能被迫放棄的情況。這也是為啥日軍在中國戰場作戰時,最常使用是僅有3.45噸的94式“豆戰車”的最大原因。

從某種意義上來說,當年中國惡劣的交通條件和複雜的地形,是我國軍民抗日的最大幫手。

三、民國時代城市間車速普遍很慢。

在民國時代,其實當時的汽車技術水平發展已經比較高了,能夠達到的速度很快。

1908年福特T型車問世,當時這種廉價車型的最高時速是40公裏。

1927年出廠的法國雪鐵龍敞篷轎車,設計時速已經達到60公裏。

1927年福特A型車下線,這種高檔車型最高時速65公裏。

而1927年生產的勞斯萊斯幻影I代,最高時速是驚人的120公裏。

至於當年的速度冠軍,是1929年出產的賓利,該車排量4.5升,設計時速超過160公裏!這在當年可是讓人瞠目結舌的速度記錄。

可是無論是速度多快的名車,那在中國的惡劣交通條件下,那也是跑不起來的。

在1933年,鬱達夫去浙江旅遊時從朋友那兒借了一輛汽車,從杭州開到富陽,全部行程42公裏,路上花了兩個小時,平均時速是21公裏。然後他又從桐廬開到杭州,行程90公裏,下午3:30出發,晚上7:00抵達,路上花了三個半小時,平均時速26公裏。這還是經濟發達地區的路況。

而在內地這公路就沒法看了。1943年的時候,四川大地主劉文彩經常乘坐自己的福特牌小轎車往,返於安仁古鎮和成都市區之間。這條路單程隻有60公裏,他卻要開上整整5個小時,平均時速僅有12公裏。(參見《李劼人選集》第三卷,四川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

所以在當年,如果要從一個城市去另一個城市,哪怕是有汽車,那也是很慢的。而且路上塵土飛揚,到達目的地的時候蓬頭垢麵、灰頭土臉是一定的。

四、富豪們肆無忌憚地超速

不過呢,這種情況僅限於缺乏鋪裝局麵的城市之間。在少數有鋪裝公路,特別是在大城市的柏油大馬路上,達官貴人的汽車那可是開得風馳電掣、毫無顧忌的。

茅盾先生所著《子夜》的第一章裏,資本家吳蓀甫派人去接自己的老爺子來上海:“汽車越走越快,沿著北蘇州路向東走,過了外白渡橋轉彎向南,那三輛車便像一陣狂風,每分鍾半英裏,1930式的新紀錄。所謂的“1930式”指的是1930年出廠的雪鐵龍轎車,每分鍾半英裏則相當於時速48公裏。這個速度在當時,那可是妥妥的飆車了。

要知道當年的大城市都是比較擁堵的,馬路上那可是行人、自行車、黃包車到處都是,也沒有什麽交通規則,每當上下班之際,各種車輛密集,往來車輛頻繁。這汽車一旦開得快了,那可是很容易發生交通事故的。因此上海法租界曾經明確規定:車速不能超過每小時20英裏,否則罰款。

而當時的杭州則規定:“汽車速度在城市內每小時不得超過15英裏。”(張光釗《杭州市指南》,杭州市指南編輯社1934年版)。這時速15英裏,也就是每小時隻能開到24公裏。這些達官貴人們開到48公裏,那可是妥妥的超速100%,按照現在的規定,那可是妥妥的駕駛證記滿12分,重新考試去吧。

可是那時候是民國啊,那是富豪權貴們的天堂。那時候對於汽車超速,其實是並無什麽有效的管理方法,最多也隻是罰款。據陳伯熙的《上海軼事大觀》記載:

猶太富商哈同在上海開發房地產,他老婆燒包得很,沒事兒開車上街,一準超速。巡捕房說:下回再超過限速罰你5兩銀子!哈同夫人“恒懷鈔票數十金疾行於南京路,巡捕幹涉,則如所罰之數予之”。

人家這兜裏揣著巨款,超速那是毫不在乎,交警開出的罰單人家那是當場給錢,甚至眼都不用眨一下。

五、交通事故頻發和普遍肇事逃逸

而這種達官貴人肆無忌憚的超速,加上擁堵的路況,那自然就是事故頻發了。據統計僅在1931年,南京市內汽車一共隻有1158輛,汽車肇事卻有503起,平均每2輛車就發生了1起事故!這些事故先後共撞死8人、傷265人,撞壞房屋5間、人力車及馬車31輛,另外還撞毀了交通指揮亭6處!這事故率居然達到了50%,甚至連交警崗亭也不能幸免,估計也刷新了很多人的三觀吧?

而按理說,當時的法律條文是非常有利於車主的。當出了事故之後,哪怕是車主的全責,那也是隻用賠錢的。輕傷隻用賠5元,撞死人也隻需賠償150元,不過是三條輪胎錢而已。不過這有錢不等於素質高,民國的達官貴人們連這點錢也不想賠,經常肇事逃逸。

由此可見,當年在民國做個普通人有多難啊。那時候哪怕是你無辜走在大街上,也可能給橫衝直撞的富豪汽車撞死撞殘,而人家不僅沒有法律責任,甚至會直接開車跑路,你連賠償甚至死亡撫恤都拿不到!當時汽車撞人逃逸之普遍,甚至讓廣州市警察在1930年專門發布了一條公示:

市內常有汽車傷人斃命之事,肇事者經常逃脫,警察徒步追車極其的困難。因此決定,培訓警察的騎車駕駛技能,準備配置單車,發給交通警察使用。到了1931年,廣州市果然給交警配備了自行車,平均每3人擁有一輛。

在多數民國警察連手槍都沒有,還在用軍隊淘汰下來的老舊步槍的時候,廣州警察率先騎上了“鐵馬”,實現了“自行車自由”。

而這警察騎著自行車追汽車的場麵,估計也是很有意思。民國的光怪陸離之怪現狀,由此也可見一斑了。

所有跟帖: 

民國把大部分國家收入花在根本不純在的紙上部隊。放棄了大好時光發展經濟 -ich- 給 ich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5/2022 postreply 10:09:08

擺平超速罰單,還是英格麗·褒曼最牛,隨手簽個字就行了,一個子也不用花。 -信筆由墨- 給 信筆由墨 發送悄悄話 信筆由墨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1/15/2022 postreply 12:29:40

國道寬從17米縮到9米,照著標準,好像全國就沒有國道。 -技術員- 給 技術員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1/15/2022 postreply 14:5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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