縣長、副縣長,是縣領導。組織部是縣委轄下的部門,部長是部委辦領導。如果組織部長由縣委常委兼任,部長本人才是縣領導(是由於他的縣委常委職務)。
縣委和縣政府是兩套班子,雖然按照黨領導一切的規則,縣長由縣委第二把手擔任(即排第一位的副書記),某些特別的政府職位負責人也可能兼任縣委常委或縣委委員,但不會由縣政府的領導(縣長副縣長)去兼任縣委那邊的部長職位的。
縣長、副縣長,是縣領導。組織部是縣委轄下的部門,部長是部委辦領導。如果組織部長由縣委常委兼任,部長本人才是縣領導(是由於他的縣委常委職務)。
縣委和縣政府是兩套班子,雖然按照黨領導一切的規則,縣長由縣委第二把手擔任(即排第一位的副書記),某些特別的政府職位負責人也可能兼任縣委常委或縣委委員,但不會由縣政府的領導(縣長副縣長)去兼任縣委那邊的部長職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