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剿匪的血腥曆史 投誠者盡遭屠殺(圖)
湘西“剿匪”原預算十萬人殺一萬,其後發展成一場血腥曆史。(網絡圖片)
上世紀50年代初期,湘西剿匪名噪一時。這場由47軍主持的對投誠國軍、地方武裝、會道門、土匪的大剿殺發生在抗美援朝前夕,鮮為人知的是“剿匪”預算十萬人殺一萬。
殺人立威 鎮反就是放手屠殺
湘西,是指湖南的西部。鎮反,是鎮壓反革命的簡稱。反革命,按照中共的說法,凡屬反對共產黨推行的無產階級專政以及它所宣稱的社會主義製度者,都是“反革命”。鎮壓,同樣按照中共的說法,包含三個方麵的內容,一是處決,即槍斃;二是判處徒刑,關到牢獄裏去;三是管製,即限製其自由,交由群眾監督管製。本文所稱鎮反,是指處決斃命一項。
中國封建時代改朝換代之初,統治者常實施懷柔政策,並且大赦天下,意在緩和矛盾,取得民心。中共於1949年10月取得政權後,則反其道而行之。隻是考慮到國民經濟在戰爭中受到嚴重破壞,尚處於起步恢複的初期,而且考慮到新政協中資產階級和民主黨派的存在,同時全麵的土地改革即將展開,因而提出“不要四麵出擊”,鎮壓“反革命”雖然在進行,但沒有大放手。
1951年1月17日,中國人民解放軍第47軍關於鎮壓反革命的報告中,一個小小的湘西,在一個多月時間裏就處決了4600多人,相比之下,上海六百萬人口,隻殺了200餘人。南京是國民黨的首都,又是50萬人口的大城市,已殺72人,準備再殺150人,也隻200多人。而華東幾個人口大省總共才處決了2911人。河南一個省在將近一年時間裏執行死刑3000人,就不敢再殺了。(注1)
按需殺人 被殺人數有預算
47軍在湘西大張旗鼓地鎮壓反革命是從1950年12月中旬開始的。由中共湖南省委黨史委組織編纂的《湘西剿匪》一書說道:“從12月中下旬至1951年1月底,先後鎮壓2萬名匪首、貫(慣)匪、匪霸、特務、在鄉作惡軍官、地霸和有民憤血債的鄉保長,以及其他有民憤血債的反革命分子。”(注2)據47軍向上級的報告,已殺的4688人,其統計截止時間是12月20日(永順專區為12月21日)。
47軍報告中還說道:“全區八萬土匪、幾千在鄉舊軍官,及惡霸與偽警隊偽鄉保長等壞分子將近十萬,我們經過幾次討論,決定分化瓦解消滅敵人。在這個總方針下作出了殺一萬人的預算。”
這個“殺一萬人的預算”,可以有兩種理解,一是已殺的4688人,包括在這一萬人內,再殺5312人,就完成了預算。另一種理解,就是已殺的4688人不包括在這個預算內,再殺一萬人,前後相加就是殺14688人。
然而,從1950年12月中旬到1951年1月底,在不到50天時間內,實際已殺2萬人,按第一種理解,殺人數超額一萬。按第二種理解,殺人數達到24688人。
不管按哪一種理解,殺人數都大大超過了原定預算。本來,根據47軍於1950年12月31日向上級的報告,他們是準備收縮的。報告是這樣說的:“中南局……指示均悉,我們都進行了討論,並已告各部隊和地方,鎮壓匪首慣匪已收到相當效果,應基本上停止,並已指示總結與檢查這一段執行情況。”因此可以說,大大超過原定預算的殺人數,是在毛澤東批示高度肯定其向上級報告的鼓舞下,他們又進一步放手殺人了。
背棄諾言 大批“投誠”國軍慘遭屠殺
在湘西是怎樣殺反革命的,根據已有資料,大體上可以歸納為以下幾種方式:
(一)公審大會後處決。這是一種大張旗鼓的方式,選擇的對象為重大的反革命分子,參加大會的人從幾千到幾萬,並組織與會者登台控訴其罪行,然後公開宣判,處以死刑。
1950年12月16日,在47軍軍部和中共湘西區黨委所在地——沅陵的校場坪廣場,就組織了幾萬人參加的公審並處決汪援華、潘壯飛、周振寰的大會。
汪援華,永順縣人,曾在國軍中任團長、副旅長、副師長,還擔任過湖南省保安第十團團長、湖南省保安第二總隊隊長等職,參加過北伐戰爭和抗日戰爭,官至少將。在1937年上海淞滬保衛戰中,他率領特務營堅守瀏行地區,激戰五天五夜,全營損失慘重;汪援華左腳腕和左腳板被炮彈擊碎,仍然率部堅守陣地,出色地完成了阻擊任務。當時南京《中央日報》曾以《瀏行喋血記》文章報導汪援華率部英勇抗日的事跡。(注3)1949年初,他還在中共湖南地下黨省工委策動下,聯絡其他武裝,打出討伐國民黨常德十七綏靖公署主任李默庵的旗號,一時間攪得湘西各縣局勢大亂,這就是有名的“湘西事變”。但這個“湘西事變”在打亂國民黨在湘西的部署的同時,也給沅陵人民甚至湘西人民帶來了災難。(注4)同年7月,汪援華被華中軍政長官公署副長官兼第十四兵團司令宋希濂收編為暫編第五師師長,9月升任為暫編第一軍副軍長,轄暫四師暫五師兩個師,共約5500餘人。
10月中旬解放軍發起大庸戰役中,汪援華向解放軍投誠,隨即動員其所部暫四師暫五師投誠,並參與動員永順縣長、八區專員兼保安司令周振寰率部投誠。
潘壯飛,早年在唐生智部下任團長、副師長等職,參加了抗日戰爭中的南京保衛戰。1948年為國大代表。在出席國大代表大會後,由於沒有得到他所企望的出任第十區專員公署專員的封賞,遂與同為國大代表、同樣沒有得到滿意的封賞的楊永清勾結,組織土匪武裝,於3月25日,由潘壯飛指揮,攻打黔城,造成“血洗黔城”的浩劫。隨後在反共的旗幟下,潘壯飛被收編為芷江警備副司令兼長沙綏靖公署直屬清剿第三縱隊副司令。1949年11月,解放軍發起攻勢,所部很快被擊潰。潘決定投誠,討價還價不成,最後隻要求“保證其生命安全”,在得到肯定答複後,便率部投誠。
在這次公審大會上處決的三人都是投誠人員,而且還許下了“保證其生命安全”的諾言。在公審大會上宣布汪援華罪行時,說他“自1926年起,24年來一直危害人民”(注5),從上引湖南省檔案館主辦的《檔案時空》雜誌上文章,說到他在1937年參加抗日戰爭中淞滬保衛戰的英勇事跡來看,顯然不符合事實,難道率部英勇抗擊日本侵略軍也是危害人民嗎?
1950年12月26日,在芷江舉行有芷江、懷化、黔陽、晃縣等六縣代表參加的公審楊永清的大會。楊永清年輕時即為匪,後被湘西地方部隊招安,先後任過連長、旅長、師長。1927年被解職回家後,繼續為匪,橫行鄉裏,並以發展幫會組織手段擴充勢力,成為“複興楚漢宮”的雙龍頭。1949年3月25日,他參與“血洗黔城”事件,不久先後被加封為芷江警備司令和長沙綏靖公署直屬清剿第三縱隊司令。同年8月,華中軍政長官公署長官白崇禧來到芷江,對其讚賞有加,加封其為反共救國軍司令,並隨即給他送來一部電台、一萬發子彈和三千元光洋。貴州省主席穀正倫給他送來兩萬發子彈和兩千元光洋,封其為湘黔邊區反共遊擊總指揮。11月駐芷江解放軍對楊部發起進攻,其所部很快被擊潰,但楊本人逃脫;他到處藏匿,最終化妝成新娘乘坐花轎出逃時被抓獲成為俘虜,公審當日被公開處決。
(二)訓練後處決。1949年10月,解放軍湘西軍區政治部在沅陵開辦了一個名叫“和平軍官訓練班”,參訓的學員都是高級別的投誠起義人員。在辦班初期,也確實像個“教育改造原國民黨起義投誠軍官”場所。解放軍部隊作家李金明在《新中國剿匪反特大紀實》一書中,在說到為爭取“湘西王”陳渠珍起義,47軍政治部聯絡部部長顧淩申陪同陳渠珍參觀了這個訓練班,他是這樣記錄的:“這個班的學員都是原國民黨縣、團級以上的投誠起義人員,有不少還是陳渠珍熟悉的部下。陳渠珍見到這個訓練班既沒有鐵絲網,也不設警戒,有家眷在(沅陵)的人星期六還可回家團聚。這比想像中的情況要自由得多。再看看學員們貼出的學習牆報,人人自覺接受教育,寫出的學習心得實在,很受啟發。沅陵之行,使陳渠珍堅定了和平起義的決心。”
可是,風雲突變,在抗美援朝戰爭爆發,特別是47軍奉命赴朝參戰前夕,前後參加這個訓練班的幾百名投誠起義人員,幾乎全部被殺害。
筆者的一位曾在永綏(後改稱花垣)工作的朋友說,處決高潮期間,曾目睹從永綏向沅陵這個訓練班運送學員的情況。他說,花垣是和平解放的,縣裏舉辦了一個投誠人員學習班,縣領導人給了這些人禮遇,請他們吃了飯,希望他們改造好,為人民服務。但到了1951年元旦前後,他們中的一些人被分批送到沅陵上述“訓練班”。他說,他親眼見到一次送去五人,其中一人名叫劉啟誠,他是原永綏縣自衛大隊隊長,手下有一百餘人槍。他率部向47軍139師投誠後,獲得了投誠證,並曾出任新成立的永綏縣支前委員會委員。這些人被送去後,永遠沒有再回來。
在這個“訓練班”的被處決的人多達279人(注6)。據說大部分處決是分批進行,用機關槍掃射。
47軍政治部於1950年10月14日在沅陵《湘西日報》上發表其“自進入湘西以來……向我軍投誠的團(支隊長)以上偽軍官和匪首名單”中,“向我軍投誠的(有)158名”。
設定這158人都進入了“和平軍官訓練班”學習。那麽,被處決的279人減去158人,餘下的121人,則應為當時湘西所轄各縣送去的。他們統統都被處決了。
(三)成批處決。筆者在上個世紀五十年代中作為在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常駐記者,曾經聽人說過這種屠殺:先選擇一個山穀地方,預先布置好刑場,山穀兩端設置警戒,隨即將要處決的人,以轉場名義重兵押送過來後,立即進行槍決。
著名作家、中國通俗文學研究會副會長宋梧剛,在1950年春至1955年底都在湘西自治州,先後擔任下鄉幹部、通訊幹事和中共區委書記等職。到了九十年代後期,他將其親身經曆寫成傳奇通俗作品,反映當年作為通訊幹事跟隊目睹集體屠殺投誠匪首和匪徒的情況。這位被稱為“花匪”的司令,在解放軍層層圍剿後,所部被打散,因為身懷絕技,隻身與解放軍周旋了一段時候,最終還是投誠了,並協助解放軍找到國軍敗退時藏匿在山洞的大量武器,立了功,解放軍還向他頒發了立功狀。之後他和一批匪徒被安排在學習班學習。
宋梧剛是這樣寫的:
一天,在“在一個金秋剛過,寒風吹起的日子”,學習班舉行結業典禮,接著酒會為之餞行,領導舉杯祝酒說,明天一早“就要回你們的故鄉,你們的崗位了!”
第二天清晨,“迷迷糊糊,已是玫瑰色曙光入室了。我披衣起床,聽見汽車聲從門前馬路轟轟壓過。我洗漱未畢,就傳來公路吊橋兩岸密匝匝的機槍掃射聲……”因為擔心身懷絕技的匪司令未死,於是由執刑隊拋出一束手榴彈。再有本事也該粉身碎骨了。(注7)
像這樣的殺戮,當然不會當天貼出判決布告,也不會通知其家屬的。
47軍向中共中央中南局和中共中央的報告中也說到:“有的地方有成批殺的現象,如芷江、辰溪、沅陵幾個城市中曾一天殺過三五十人的。”
(四)每天處決。47軍定於1951年2月入朝參戰。在中共看來,為了確保安全,必須在47軍撤離之前消除可能出現的隱患。截至1951年1月15日止,除去此前處決的外,此時尚關押36583名匪特和其他反革命分子(注2),分別在湘西三個專區及所屬各縣的監獄和臨時關押點。放手鎮壓是從1950年12月中旬開始的。那時各處關押的人會在五萬以上。時間緊迫,要處決的任務大,便不得不成批處決和每日處決了。倉促行事,以致有的就殺在空路上,也有沒有及時掩埋的。
2012年12月《看曆史》雜誌載文披露:“1950年12月,金珍彪正在離家不遠的佛塔坡古廟裏‘集訓’。一同關押在這裏上千人中,幾乎每天都有十多人被處決,地點是金珍彪所在小閣樓對麵的那片小森林。”
47軍向上級的報告中也寫到:“一段時期每天都有槍斃的。”
(五)借刀殺人。我國古代有“充軍”之製,百度搜索網上關於“充軍”一詞的解釋是:罰犯人到邊遠地區從事強迫性的屯種或充實軍伍,是輕於死刑、重於“流刑”的一種刑罰,作為死刑代用刑,“刑莫慘如此”。據當年在沅陵縣公安局工作的楊先樹回憶,上級布置任務時就是說,“找批身體健康、罪惡不大的,準備充軍去”。47軍撤離湘西時,帶去朝鮮前線充軍的約7000人(有說帶去的近一萬人;後來因前線減員嚴重,又陸續在湘西篩選了幾批,這樣充軍人數要超過一萬——注8)他們雖然身著誌願軍軍服,但並非正式軍人,他們自認有負罪感,是走上“救贖之路”。原47軍軍長曹裏懷將軍在《湘西剿匪史稿》定稿座談會上說:“湘西土匪大多是貧苦農民,逼上梁山的。你們想像不到他們在朝鮮打仗有多勇敢。他們打出了國威。他們中的大多數都戰死了,很壯烈。我常在夢中念著他們。”(注8)可以說,他們是被當做“炮灰”送到前線的,是共產黨借刀殺人。具有諷刺意味的是,本文(四)節中說到的金珍彪,是被充軍到朝鮮的前土匪,他卻是殺敵最多,獲得勳章最多的誌願軍戰士,誌願軍總部曾授予他一等功臣、二級戰鬥英雄稱號。可是他在1962年8月複員回到湘西張家界武陵源區故鄉小山村時,迎接他的不是英雄禮讚,而是冷漠、戒備、警惕,並被打入“另冊”,以致他不得不遁入深山老林,開始了長達數年的野人生活。(注8)
中共決定按比例殺人
1951年2月,中共中央專門召開會議討論處決人犯的比例問題,決定按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先殺此數的一半,即千分之零點五,看情形再作決定。隨後毛澤東又提出處決人犯的“最高限度,即千分之一點五”。(注1)1950年12月31日47軍向上級報告已殺4688人,即已超過湘西350萬人口千分之一的比例,達到千分之一點三三九。而在本文第二部分說到的處決兩萬人,是指在1950年12月中旬至1951年1月底期間處決的。這個兩萬數,所占人口比例已經高達千分之五點七一了,大大超過了毛澤東所說的“最高限度”。在1950年12月中旬以前,就進行了處決反革命;在1951年1月31日以後,鎮壓反革命運動還要繼續進行;而且從1951年2月開始,湘西地區陸續開始土地改革,在土改中還會要殺人的。因此這個殺人比例會高得驚人。如果把送到朝鮮前線當“炮灰”的幾千人計算在內,這個殺人比例就更高了。正如本文標題所示:這真是慘烈的大屠殺。
湘西在大饑荒中餓死數萬人
47軍撤離後,又經過近兩年時間,在完成土地改革和土改複查後,中共終於宣稱徹底消除了綿延幾百年的湘西匪患。
可是,湘西老百姓卻遭受了前所未有的苦難和空前的浩劫!土地改革,學術界有不同的看法,此處姑且不論。湘西農民在分得土地後,經過互助組、合作社和人民公社,土地所有權一步步被剝奪。緊接著是和全國人民一道,經曆三年大饑荒,餓死的人高達幾千萬!在湘西,以古丈縣為例,該縣在1958年人口為76850人,到1961年末,當時流傳的說法,餓死的人高達四萬多!餓死人的比例超過百分之五十!在春耕時有的村寨的勞動力全部餓死,秧苗無法插下去,公社、大隊便組織別的隊的人去支援,可是去支援的人,也由於饑餓而倒斃在路上和田邊!據《湘西自治州誌》說,1959年至1961年古丈縣人口隻減不增,至1961年底人口減至59463,減少了17387人。這當是官方認可的所謂非正常死亡的數字,即使按這個說法,其死亡比例還是高達百分之二十二點一!
隨後,湘西人民麵臨的又是文化大革命的全民性浩劫!
鎮反是國共內戰的延續
1950年3月,解放軍中南軍區在部署剿匪的軍以上高幹會議上明確指出:“匪患問題實質上是一個階級鬥爭的問題,是農村中地主階級與國民黨反動殘餘勢力的結合,抵製征糧、反對減租退押、反對土改的嚴重問題。”(注2)
由中共湖省委黨史委組織編纂的《湘西剿匪》一書中說:“還需指出的是,社會上有‘十萬湘西土匪’的說法。其實,所謂十萬之眾,是指湘西解放前夕國民黨軍隊、舊政權武裝、封建割據武裝、地主武裝、會道門和土匪武裝之總和。”該書還說:“到了解放前夕,湘西各路股匪的活動,幾乎全部具有反共反人民的性質。”
因此,可以說,在湘西剿匪,或者說鎮壓“反革命”,是國(民黨)共(產黨)內戰的延續。中國共產黨在大陸鎮壓和消滅一切反對力量和反對黨,是違反憲政原則的。沒有了製衡和製約的力量,使得中國共產黨在一黨專政的獨裁體製下的一切倒行逆施得以暢通無阻,從而使中國人民陷入苦難的深淵。
這就是不盡的血淚和無數的生命換來的曆史教訓!
作者後記
據中共湖南省委統戰部主編的《湖南統戰回眸》一書記載:1979年初,中共中央下達落實對國民黨起義投誠人員政策指示,湖南有關方麵對1950年12月中旬至1951年1月處決的沅陵“和平軍官訓練班”的279人,進行了審理,平反撤判了其中的193人。至1987年這一落實政策工作結束時,全省共認定起義投誠部隊137支,共產黨領導的地方武裝108支,與黨有聯係的地方武裝45支。認定起義投誠的75527人,地方武裝人員38940人,共計114467人。其中省、將級515人,縣、校級4,185人。為4萬餘人平反冤假錯案,落實其有關政策。其中恢複名譽、恢複黨籍、恢複公職、重新安排工作或離休、退休的有4990人。雖然隻做到這一步,但可說這隻是在胡耀邦主政下的德政。
注1:楊奎鬆《新中國“鎮壓反革命”運動研究》,載《史學月刊》2006年第1期。
注2:《湘西剿匪》,王中傑主編,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
注3:《湘西事變始末》,載《檔案時空》2008年第5期。
注4:《山城匪事》,精品文學網。
注5:《新湖南報》1950年12月29日一版。
注6:中共湖南省委統戰部主編《湖南統戰回眸》。
注7:《宋梧剛自選集》,湖南文藝出版社出版。
注8:《抗美援朝的“另類英雄”》,《看曆史》2012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