佃農(villein, villain)是中世紀農奴最常見的形式。佃農比地位最低的農奴有更多的權利和更高的地位,但是比起自由人來說受到一係列法律限製。佃農通常租住小屋,有的擁有土地,有的沒有。作為與地主或莊園主簽訂協約的一部分,他們必須在主子的田地上勞動一段時間。勞動常是時令的,如在收割時參與勞動。佃農可以使用剩餘的時間耕種自己的土地。
和其他農奴形式類似,佃農也需提供其它服務,可能是在支付租金以外。佃農被束縛在土地上,未經地主允許不得離開土地,或是遷徙到其他莊園上。與奴隸不同,佃農通常可以擁有財產。與其它農奴製不同,佃農製是歐洲大陸封建製最常見的形式,土地所有權可以追根溯源到羅馬法。
中世紀的歐洲土地上存在著各種佃農製。半佃農自己所使用的土地會減半,卻要向領主進行全額服務,生活的艱難常常逼迫他們為其他農奴效力。在中世紀,領主的莊園會提供食宿,確保土地的供給,抵禦土匪。由於為了獲取勞動價值,地主並不經常驅除佃農。佃農製極大地優於流浪漢、奴隸製或其他無土地的勞工。
在許多中世紀國家裏,佃農可以逃離莊園,在城市或其他地方居住超過一年時間來獲取自由;但是這意味著失去土地使用權和農業生計,代價高昂。除非地主極為殘暴,或是農莊生活極為艱難,否則佃農不會逃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