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手筆找法理,以地主富農罪惡為名,並因此禍及他們的後代,用今天的法律來看,是犯罪。如果說以犧牲少數人的利益來普惠多數人是正義和公平,表麵上如此,而且對廣大的人群來講,開始似乎也的確受益了,後來全社會共貧窮了三十年。另一個後遺症是法治的弱化和扭曲,直到今天。財富的創造和分配是人類永恒的難題。中國走出的道路是自身社會文化人性的選擇,曲曲折折。
用強製的方式把土地分給農民,全麵均貧富,然後又收歸國有,後來農民是不擁有土地的。均貧富方式和規模人類曆史上罕見。為了給這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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