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界法律界對politicians,celebrities的隱私權的界定,是有爭議的。對他們理應有更高的標準,嚴厲的批判,辛辣的

對他們理應有更高的標準。你靠營造public image吃飯,it is only fair to be subject to closer public scrutiny。

基於事實的, 尖銳的刨析和批判,辛辣的嘲諷是言論自由,輿論監督的具體實施,是社會進步不可缺少的。

本人在這個論壇裏被謾罵,詛咒的次數多了,就因為我拿出了一些讓一些人不喜歡,或難堪的史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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