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國無外交,弱國之民無尊嚴,沒有人比譚錦鏞對這句話有更徹骨的體會。
譚錦鏞,廣東新會人,1898年武進士,領侍衛府藍翎侍衛,正六品。1903年2月,隨新任駐美大臣梁誠前往華盛頓,擔任清朝駐美公使館武官。
駐美大臣梁誠。
在任期間,他竟不堪羞辱,悲憤自盡!駐美參讚周自齊寫給外務部的文件透露了事情的原委。
抵美半年之後,譚錦鏞奉命前往舊金山,調查唐人街華人的械鬥事件。9月11日晚上,他邀集各堂口的客商談和,至11點結束回舊金山領事館。當他行至領事館附近,遇到美國巡警吉林馬。
這個粗魯的家夥出言不遜,無端嘲笑譚錦鏞(周自齊沒有透露細節,有材料說是嘲笑他的大辮子)。譚不懂英語,對他置之不理。沒想到吉林馬變本加厲,又動起手腳(有材料說是拽他的辮子)。
1906年,舊金山唐人街。
身為血氣方剛的武進士,譚錦鏞大為光火,用力推了吉林馬一把,將他推倒在地。吉林馬隨即吹響口哨,召集在周邊巡邏的三名警察,四人合力毆打譚錦鏞,把他的辮子綁在路燈電線杆上,並用手銬銬住他的雙手。
一番羞辱之後,吉林馬等人把他拉到警察局羈押。根據國際慣例,譚錦鏞享有外交豁免權,即便他涉及案件,警察也無權拘捕。但是,在濃厚的“排華”氛圍下,美國人已經完全不顧國際法了。
舊金山領事館代理總領事鍾寶僖聽聞此事,立即帶領幾名華商作保,於深夜時分把譚贖了出來。
1906年,舊金山唐人街。
9月12日,鍾寶僖又前往警察局交涉。吉林馬狡辯稱,最近接到居民投訴,有華人在領事館門前攔截行人“為狎褻事”,故到此查訪,恰逢譚錦鏞走來,便要拘訊他,他拒捕,“不得不召集多人,用力拘解捕房聽候發落”。且警察局在倉促之間,以“為狎褻事”立案,送交法院審理。
顯然,吉林馬血口噴人,汙蔑堂堂大清使節為“皮條客”“嫖客”,捏造罪名,推卸自己的過錯。
鍾寶僖要求立即銷案,還譚錦鏞清白。警察局長則蠻橫地說,此事等待法院審理,自己不能幹預。
隨後,鍾寶僖聯合華商和律師,籌劃對策,並將此事向駐美大臣梁誠匯報。
1906年,舊金山唐人街。
15日下午,暫住在舊金山領事館的譚錦鏞一直沒有露麵,引起同僚的懷疑。17點,眾人砸破他的房門,發現他已經坐在床上身亡,“開放煤氣燈管,吞吸煤氣致死”。臨死前寫下遺書說:
“士可殺不可辱,身為命官,又隨使節出洋,受此奇辱,無異辱國,義不苟生。”
那種悲憤之情溢於言表!
一個習武之人、一個血性男兒、一個端謹誠篤的外交官,被潑了一身汙水而又無處洗雪,該是多麽心冷!多麽委屈!多麽絕望!
他不僅介意自己受辱,更擔心國家因自己受辱,隻好以死明誌。
梁誠獲知後,指示鍾寶僖“督各商查確取證,帶同各商,謁商領袖領事後,知照各領,力爭。”也就是將此事訴之於各國領事,公之於眾,爭取輿論的支持。
1906年,舊金山唐人街。
鍾寶僖與華人一起進行抗爭,要求地方法院銷案,嚴懲肇事警察。遺憾的是,經過多方努力,此事最終仍然不了了之。
身在美國的梁啟超得知鄉親譚錦鏞無法沉冤昭雪,痛心不已,寫詩哀悼:“國權墜落嗟何及,來日方長亦可哀。變到沙蟲已天幸,驚心還有劫餘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