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國務院,美國國會也沒閑著。1935年8月31日,美國國會通過了著名的“中立法案”。其核心要旨是禁止向交戰國輸出軍火和放債,實際上卻斷絕了軍事工業落後的中國從美國進口成品武器的可能性,表麵的“中立”成了對日本的偏袒。連羅福斯也承認:“它可能在實際上援助了侵略者而拒絕援助被侵略者。”
值得注意的是,在美國開列的禁運清單中,鋼鐵和石油等戰略物資不在其中。原因隻有一個,那就是日本大量需要。數據是最有力的證據:
1937年,在美國出口日本的物資中,軍用物資占58%;
1938年,在美國出口日本的物資中,軍用物資占67%;
1939年,美國出口日本的軍用物資價值總額為1.869億美元,占同年美國對日出口總額的86%,在日本進口的石油中,來自美國的占90.8%;
1940年, 美國出口日本的軍用物資價值總額為1.9億美元,占同年美國對日出口總額的84%;
1937~1940年,美國出口日本的物資價值總額為9.867億美元,其中軍用物資7.039億美元,占總額的71%;
1941年底發生了珍珠港事件,但就在同年的頭三個月,美國賣給日軍的飛機汽油與上年同期相比,增加了1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