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必須遠離公路或道路並在森林中不可高過三樓。現在 zoning code 改了,因為有錢人遷出去不住那兒了,但卻砍樹砍到路邊並出售買賣地皮,容許從路邊開始建辦公樓公寓樓,因為地鐵要修過來了。
這隻是一個例子而已。其它更多更直接和個人需求有關開法律後門的太多了,說不過來的但順便再說一個,知道什麽叫名律師嗎?
名律師就是能和地方官僚以及法官檢察官們一起打高爾夫球喝咖啡啥滴的關係戶們。這關係戶一建立,後頭的故事不講你也明白了吧,嗬嗬。
再有就是打官司必須請律師。無論你的案子證據如何確鑿,你的口才頂得上一個營的律師,你也得請律師;盡管法律容許你當你自己的律師,但你一定要請律師,否則十有八九你肯定會輸了這場官司。為什麽?
道理很簡單;要是誰都不請律師、自己為自己辯護並能使得法官判你贏了官司,律師們還不得都去喝西北風啊?這律師們西北風一喝,法官們的額外獎金,誰發啊。。。檢察官們的咖啡錢,哪兒來啊。。。
這些,無論國內國外,還沒有哪個 “公知” 或 “民主鬥士” 這麽講過吧,嗬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