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美援朝戰爭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之後,參與國家最多,備受世界矚目的一次國際性局部戰爭。它有曆史上曆次戰爭都沒有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交戰的雙方在戰場進行拚死搏鬥的同時,設在離戰場不遠處的 談判會場上同時進行著關於如何停戰的談判。戰場上是炮火連天,談判桌前則唇槍舌劍。始終處於邊打邊談,時打時談,打打談談,談談打打的狀況。到停戰協定簽字為止,其時間之長,竟長達2年零17天,占整個抗美援朝戰爭時間兩年零九個月的三分之二還多。
停戰談判中最關鍵的一步:確定雙方的停戰線。
中方提出以三八線為界。美國不接受。“聯合國軍”方代表首先提出了所謂“海空優勢補償”論的方案:他們認為美軍機曾到過鴨綠江邊上空,這種“優勢”應該在地麵上給以“補償”。具體“補償方案”是朝中方軍隊從三八線分別後退為30--60公裏,總麵積約達12000平方公裏。與此同時又提出所謂“防衛安全線”,是講現在美軍的位置不便於“防守”,朝中方應該給美軍讓出一個便於安全防守的“線”,這個“線”要劃在三八線以北的六十公裏處左右。其中包括誌願軍和人民軍占領的開城地區。
對此,朝中方自然無法接受。朝中方代表發言指出:“聯合國軍”因為有空中優勢,地麵才出現了現在的態勢,如果沒有空中優勢,“聯合國軍”早被趕到海裏去了!至於所謂“防衛安全線”,更是無稽之談,既然停戰不打仗了,還要什麽“安全防衛”?美方在朝中方代表義正辭嚴的駁斥下,自知理虧,無話可說,卻自以為經過幾個月的戰爭準備,軍事上可占優勢,公然蠻橫無理地說,不同你們辯論,就讓飛機大炮去“辯論吧”。於是,談判由美方提出終止。
戰端重啟。
對美軍可能的軍事進攻,我方早有準備。毛主席早在談判之初,就指示誌願軍:要“極力提高警惕。我第一線各軍,必須準備對付在談判前和談判期內敵軍可能對我來一次大的攻擊,在後方,則舉行大規模的空炸,以迫我訂立城下之盟。如遇敵軍大舉進攻時,我軍必須大舉反攻,將其打敗”。彭德懷據此早在部隊中做了精心部署和準備。豈能怕它“飛機大炮的辯論”。
聯合國軍先後發動了夏季攻勢和秋季攻勢,想以此壓服朝中方,得到談判桌上得不到的東西。逼中朝方結“城下之盟”。朝中雙方軍隊同“聯合國軍”進行了四個多月的“飛機大炮的辯論”。兩次戰役,結果“聯合國軍”以15.7萬人的傷亡為代價的失敗而告終。在戰場上沒有討到便宜,才不得不又坐下來再談判。最後,於11月27日基本按原朝中方提出的方案,在現有雙方實際控製線各退兩公裏的方案簽字。這一項就用去了整整4個月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