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篇轉載率很高的文章。
大概在2006年10月,我搬到了五道口中國地大牆外東升派出所對麵兩居次臥(單獨帶一個小廚房兼衛生間),月租一千——離地鐵站兩百多米。
小雅當時搬到大山子住了,曾來我這裏住宿過,我把自己用過的那套special English光盤(十幾張)帶書給她學習,後來建議她學習韓語——當時韓國使館免費教授中國人學習韓語,還分初級班高級班,但報名排隊到半年以上,小雅放棄了。受我影響她也去讀書了,後來參加法律業餘專科讀書,但事先沒告訴我,最後獲得大專文憑,但求職卻沒什麽用處。
再後來,小雅來找我借兩百元錢,記得我們約好傍晚在北大內碰麵,她拿到錢高興地買來美食和我分享,之後我們去未名湖旁的小山坡樹林中後入野戰,嗨翻天。奇怪的是,我和小雅每次都是無套,她居然沒中招。
我的部分電子書。
律師約我敲詐市委書記們
在小康雜誌的時候嘛,出現了一個奇葩事兒,有一個律師通過我媒體前陳同事介紹來請吃飯談“合作”。他拿著幾個省城市委書記和一個副省長老婆的疑似貪腐資料找我合作敲詐勒索——他以為我在小康雜誌做省部級訪談欄目,就可能會采訪市委書記之類(確實有可能),他就對我麵授機宜,我去采訪市委書記,吃飯時叫上他,他來找市委書記要土地和開礦權(當然是利用疑似腐敗材料要挾),事情成功後他給我幹股。他曾明確讓我采訪郴州市委書記(落馬書記李大倫後任、疑似貪腐資料沒有他的)之後他來談合作——其實,他的意圖純屬異想天開,小康雜誌當時很少采訪市委書記,即便采訪也不是記者個人能決定采訪誰的——更重要的是,我根本不會跟他合謀這種下九流勾當。後來,我跟前陳同事說對這個事情不感興趣不想參與,然後我同事說,你給他說明就行,委婉一點。我就給他發短信,說自己膽子小不敢做這個事,他很客氣給我回複說那就算了。
關鍵的問題是,這位律師絕非等閑之輩,而是當時國內赫赫有名的“人權律師”——美國總統克林頓訪華,點名要見的國內五個人權鬥士之一,現在,這位律師已經病逝,我就不披露其名,因為無法“對證”,別人會說我編造,但我絕非杜撰。
實際上,我當初給我前陳同事的短信記錄從技術上說應該能夠查到,雖然過去多年了,但電信部門也可能還保留著。為什麽這麽說呢?大概2012年左右我參加中科院研究生院單身學子俱樂部的時候,他們成立了個舞協,因為我跳舞跳得比較好,中科院有一個學通信的研究生女生曾經找過我帶她跳舞(名字模樣忘啦,沒約過會)。我們約過幾次在中科院研究生院青年公寓舞會跳過舞,聊天中姑娘跟我說,當時中國手機通話和短信運營商都要錄音和記錄,用刻盤的方式保存作為收費依據。但當時這個技術我們自己搞不定,是韓國企業提供技術支持,所以,通話錄音與短信發送記錄保存光盤是主要韓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中國運營商托管)——有意思吧?我當時在想,那麽韓國人情報人員混在裏麵,調出需要打探的手機號碼通話與短信記錄,就可以獲得有關情報——中情局在十幾年前就在同步監聽中國大陸當時擁有的幾千萬部手機通話。同樣道理,那些管技術的人(也有中國企業人員參與)可以獲他得想知道的手機號碼的通話與短信記錄。
雖然時隔多年,也許這些通訊記錄光盤沒有銷毀,因為光盤容量很大,占地麵積很小——大約20年前左右,美國媒體就報道,美國能夠把全球最大圖書館全部藏書內容複製到一張光盤上。
說到韓國情報員可能竊取我們通信信息,我想起參加過一個論壇,當時一家韓國垃圾填埋企業帶著先進技術到中國來拓展市場,幫中國建立垃圾填埋場。我當時就在想,如果韓國情報機構在垃圾填埋場裏麵放點什麽探測儀器之類(比方某個垃圾填埋場靠近國防基地設施等)真的是神不知鬼不覺呀,對吧?
“你太自由了!”——I get fired!
離開《小康雜誌》主要原因是我沒按規定去坐班,導火索是2007年3月的一篇報道。
當時,我接到一個信息,就是哈爾濱鬆花江水汙染受損七八十個商家提起索賠訴訟遭拒,這中間有很多曲曲折折的複雜因素,這裏不展開了—我就此覺得這裏麵有值得報道的東西。但估計這個比較敏感呢,領導不會批準——當時社長舒富民正在出差,我就“怕打擾”他沒打電話請示,自己獨自跑去哈爾濱采訪了——作為職業記者必須要能抓住機遇,不能唯領導馬首是瞻。
一疊厚厚的訴訟狀放在記者麵前,這是一樁民事(共同)訴訟案——原告是黑龍江省哈爾濱市的20個商家,包括餐飲(魚餐館居多)、旅館、洗行、洗浴中心;委托代理人是北京中高盛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鳳濱與黑龍江高盛律師事務所律師劉洪樸;被告是中國石油天然氣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分公司雙苯廠,法定代表人是總經理於力。
劉洪樸律師曾在日本留學,曾無償代理侵華日軍毒氣受害者進行跨國訴訟經。但此次代理哈爾濱商家索賠卻一波三折、經曆各種困難……
回來以後,我被批評擅自自行采訪。我把稿子交了,但聽說總編舒富民表示:“如果在十六大之前刊發這個稿子,老百姓要暴亂!”於是,又被斃稿,不過呢,社裏還是把差旅費給我報報銷了。
最後,編輯部主任與記者部主任找我談話,說根據我在這幾個月的工作情況,覺得我不合適,我一聽就知道怎麽回事,我硬氣地說:“那好吧!”接著主任又說:“你太自由了!”
我知道他們最後不能容忍我了,因為我太特立獨行:
《小康》雜誌規定記者編輯每天要坐班,但我基本上沒去坐過班,除了開會我都不去辦公室——因為我每天上班要從五道口坐地鐵到西直門站轉到鼓樓站,然後再轉公交車到沙灘北街,需要花一個半小時,每天上班來回就要三個小時左右,我覺得太浪費時間了。所以,我就找了很多理由不去坐班,比如說采訪、寫稿等等。主任不止一次告訴我,領導到辦公室“查房”責問“陶勇怎麽沒有來?”多幾次他們也挨批——不敢大膽管理,所以對我早有怨言。
社長舒富民西南政法學院(大學)畢業,政府機關幹部出身,習慣早九晚五,從未當過記者編輯,所以不懂媒體管理,采取幼兒園式的粗放管理,見不到我坐班心裏不爽。這次我自作主張擅自行動,采訪報道敏感事件,我估計他們覺得留著我這樣的人可能會給他們惹麻煩,所以趕緊讓我走人,嗬嗬
在《小康》雜誌半年期間,本身早該轉正了,因為沒正式聘用,社保也沒給我交,因為我在老家上著社保,就沒跟他們較真——後來《小康》雜誌曾發生過記者編輯因為社保問題跟雜誌社打官司集體維權。我走後的第2個月,他們給我打了一個月基本工資1200元算是補償吧,舒富民也還比較會做人,因為他畢竟是學法律出身的。
一個半途而廢的報道
臨走時,編輯部主任說以後有好稿件也可以給他們或幫他們采寫報道——大家彼此心知肚明,不是我真的“不合適”,而是我不守“規矩”,但跟能力水平無關。
當時,某省一個鄉鎮中學女生宿舍發生了一起強奸案,幾個社會混混闖入女生宿舍,把幾個女生控製住,對其中的女生性侵(該校第三次發生此類案件)並且跟110出警不及時有關,中央電視台進行了曝光。我考慮到國內校園強奸案與110出警不及時已經連續發生多起,於是,決定就此案為由頭,采寫一個針對公安部與教育部的批評性報道。征得小康雜誌編輯部主任同意,我便前往某省中學調查。
我的到來令當地如臨大敵,縣委宣傳部下死命令:指派專人負責“協助”我采訪,如果沒有搞定記者就下課!
當時,央視曝光後,從主管副縣長、公安局副局長,到教育局長書記、校長、到派出所所長有6個人被處理——行政處分(副縣長)、降級處分(副局長)、撤職處分(教育局長書記、派出所副所長),逮捕(校長兼書記)、刑事拘留(瀆職派出所副指導員)。如果我要再報道的話,估計還有人會被處理,所以他們很捉雞。
我一露麵,馬上有人盯住我(縣委宣傳部的)——當然,態度很友好,說協助我采訪,我想找誰他們都幫我聯係——不過,要麽找不到人、要麽來了不敢說實話,嗬嗬。
所以,我盡力甩開他們獨自采訪,但是,我有時候剛剛找到一個知情者,在人家裏坐下不久,一個電話就打給他,問記者是不是在你那?都問了你什麽?你怎麽回答的?而我轉身剛走,電話又打過去問他,剛才你都跟記者談了什麽,他說了什麽……
我又找到鄉政府一個工作人員,我們倆剛談了幾句,正好中午飯點,他就叫我到食堂吃飯。當時是吃麵條,我還掏錢買了兩碗也請他吃,可縣委宣傳部的幹部突然來食堂找到我,很熱情、客氣地說請我吃飯——他們也是在支持我的工作。沒辦法呀,我隻好跟他們去吃飯——他們確實對我很友好,吃飯時專門把當地特色一條魚全夾在我碗裏讓我品嚐。交談間,他們就跟我訴說他們的苦衷,他們有一位還是北師大畢業的,最後我跟他們成了好朋友——他們實際上理解我、也認可我,他們也覺得案情公開透明實際上沒有好處。但是領導不這樣認為——實際上他們委婉的說跟領導理念不符,但是作為下級必須服從上級領導。領導下了死命令,不搞定我,他們就要“下課”,所以,至少要把我送出他們縣的境外,才算完成任務。所以我走到哪兒,他們就跟到哪兒——現在我想,當年肯定手機通信被監控了,要不然怎麽第一時間洞悉我的行蹤。
晚上我住旅館的時候,他們請我跟他們住一個賓館,說條件更好,我堅持自己住。新任教育局局長兼書記與陪同一直“好言相勸”,請我放棄報道,後來,他單獨留下苦勸我,抱住我說:大哥,你照顧照顧兄弟,縣裏從上到下已經處理好幾個人了,你一報道,兄弟就沒法跟領導交代了……,之後,往我衣服口袋塞進一個厚厚信封,我掏出來還給他,他堅決不幹,我們相持“推搡”幾下,他堅拒不收。晚上,他們留人在鎮上“陪我”,我在房間打開信封,很是興奮——從未見過這麽多哇——其實就大幾千元錢!可新聞民工加屌絲記者沒見過大錢啊,嗚嗚嗚嗚嗚嗚。
但是,“酒肉穿腸過,佛祖心中留!”那錢,我反正回去要上交的。晚上,我還是悄悄溜出去了。我溜到學生“宿舍”去暗訪了,我覺得當年的學生很可憐,那個女生宿舍吧,圍牆太矮了,雖有看門的,但看不住(現在肯定好了),社會上小混混經常翻牆進去欺負女生……
另外有些學生吧,就自己在鎮上學校旁邊租房子(估計比學校宿舍便宜些)。我到了幾個女生住的那種土木樓房,幾間屋都住的半大的女孩子,但那裏人們隨便可以上下樓,沒人看管。你說一群女孩子住在上麵,小流氓什麽的隨時可以騷擾侵犯她們……
第2天,宣傳部的幹部們帶我參觀鎮上,然後說山上可以看到全鎮的風景,一位幹部把我帶到山頂,指著山下風景跟我看,我遠眺環顧田野樹林,他趁我不注意把我肩上挎的提包拉練一下拉開,又塞進一個信封。這回,我沒拒絕、沒吭聲,空氣一下凝結:大家彼此都很尷尬,我們下山好一陣沒說話——後來數錢發現加上頭天的信封一共一萬元錢——反正回去就上交,還顯得高風亮節!
這裏我想起我在做“同煤集團晉華宮礦摻假煤”報道時,同煤集團宣傳部一位幹部(喜歡看《南方周末》)私下給我打電話表示敬佩——在我之前所有當地與外來記者全被搞定,就我一個人堅持節操!
最後,吃,也給我吃了,紅包也給我塞了,但我依然不鬆口放棄報道——很簡單,先不談社會責任,此案再曝光僅從個人獲益(名利)方麵講,絕對超過一萬元價值!
金錢不能移!
不過,後來他們覺得我很堅決,因為我跟他們說了報道意圖,不針對你們這個地方,而是批評公安部與教育部,此案僅僅是個報道由頭。但他們反而更覺得我的報道更“恐怖”!如果在全國產生了轟動影響的話,對他們的影響肯定很嚴重。所以,他們最後就逐級上報,通過省委出麵找到中宣部一位副部長,請副部長跟求是雜誌社打招呼,最好找到小康雜誌社長,讓他明確同意不報道此案。縣委宣傳部幹部們告訴我,小康雜誌社長舒富民同意不再報道此案,在這種情況下我隻好放棄了——如果轉給其他媒體可以報道,但我當時不想得罪中宣部,因為我還想當記者。這裏我承認一萬元紅包我沒上交因為我覺得實際上從個人名利上我虧了!嗬嗬,我的差旅費也沒找小康雜誌報銷——這筆“巨款”是我從事媒體以來最大也是唯一的灰色收入。
今天,回顧以往,此案的確有商榷之處,因為案發後經央視曝光縣委縣政府很快對有關負責人進行了處理。
學校方麵當時經費有限(國家教育投入不足),校舍、安保都不夠完善。而警方鄉鎮派出所缺員嚴重(中國警力不足在全球都有點突出,現在一線民警過勞死也時常發生),每晚安排兩名警察值班,一名警察家裏臨時有事回去照看,剩下一名警察接警後不敢離開派出所(那是還沒有保安、協警),所以,具體情況造成無法出警,但絕非消極延宕。
但是,這個學校的李老師很慘。那天晚上,小流氓闖入女生宿舍後,關上門,逐一騷擾調戲幾個女生,最後對其中的女生肆意侮辱。其他宿舍女生報警同時就近去找老師,找到李老師,李老師馬上衝到女生宿舍解救才使社會混混強奸未遂。李老師把小流氓們轟出來並嚴加訓斥,那些小混混(失學少年),從此對李老師懷恨在心,雖然領頭及涉事者被抓了,但其他混混後來多次威脅李老師及其家人。李老師每次給我打電話,央視記者也曾采訪過李老師,但後來李老師聯係不上他們了。李老師把我當靠山,因為學校暗中對他不滿——他“家醜外揚”給學校帶來不利影響,所以,對小混混們睜隻眼閉隻眼。
他就覺得記者能夠支持他,其實我哪有能力來支持他呀?黨報黨刊記者還差不多,市場化媒體記者基本屬於新聞民工。李老師被社會混混威脅騷擾後,找學校學不管,就給我打電話,我給他們縣委宣傳部打過電話希望他們幹預幫李老師解困,但對方不以為然,反而認為我多管閑事,我萬般無奈、無計可施。因為我已經離開小康,後來進入的教育類報紙是私人老板投資賺錢的工具他才不會讓去報道校園安全問題呢!
最後,為了避免李老師遭受更大傷害,我無法明確建議他妥協,隻好漸漸不跟他保持聯係(不回複信息),讓他“失去靠山”向小流氓們妥協,這樣以退為進,“明哲保身”。
後來,我手機3G升4G,忘啦備份,不行丟失全部通信錄,跟李老師再無聯係。但直到現在,我依然心裏還在關心李老師,不知道他後來怎樣,有沒有遭受流氓報複傷害?與此同時,我也深感內疚而毫無辦法…
我的朋友“莉莉”
我為人擅長社交但不愛社交——低質量的社交是浪費生命,但我並非沒有朋友。這裏講一個交往多年的媒體朋友。
莉莉本名不叫這個,姓氏就不說了,他是清華畢業的男森,當年畢業保研,但他覺得讀研沒意義就放棄了。“莉莉”是我給他起的“愛稱”,哈哈。 我的鄉友朱安東聽說我從小康雜誌走了,他有一次跟朋友一起吃飯的時候,聽朋友說《中國財富》雜誌需要記者,就拿著小康雜誌推薦了我。於是,自稱《中國財富》雜誌“總編助理”(實際上他是普通記者編輯)的“莉莉”打電話給我,約我去麵試。
我去麵試時,和我談話的是《中國財富》總編、被譽為“中國都市報之父”的席文舉——《華西都市報》原總編。我印象很深,席文舉麵試我的時候,對著我使勁咳嗽,我當時心裏很不爽,可既不敢怒也不敢言!但我心想,我特麽要是胡總,你敢這樣肆無忌憚對我噴濺病毒唾沫嗎?
我地“忍辱負重”沒有換來工作機會,就在等通知上班的時候,一個奇葩事情發生鳥:莉莉女朋友中華女子學院畢業考上香港一所大學研究生,他說香港花花世界人去了要變壞,不同意她去,這樣呢兩人就分手了。莉莉為此情緒陷入低穀,萬念俱灰地就不上班了——賭氣鬧情緒不上班都沒關係,但他卻手機關機不接電話、短信,不回郵件QQ等——整個就人間蒸發!,可他作為雜誌編輯,既有版麵需要負責,也手上還有稿件需要刊發,然鵝,單位無論如何聯係不上他,可雜誌必須如期出刊啊!單位無奈隻好把他辭退除名,結果城門失火殃及池魚:“莉莉”都是這種素質,他介紹來的陶勇肯定好不了,不要啦!
我特麽很悲催滴躺槍鳥!嗚嗚嗚嗚嗚嗚嗚,鵝太南了。
不過,我到沒有因此跟莉莉斷交,我們後來交往了很多年,但每次和他吃飯吧,不管你請客還是他請客,他都是眼睛大肚皮小,點的菜都有點吃不完。尤其喝酒(我隻喝一點啤酒),他每次都是過量點,喝不完沒關係,關鍵他每次避免浪費就使勁勸你陪他喝完,很煩!
他到我住的地方來一看,沒他書多(前些年我一般網上閱讀多),就唉呀你的書才這些——他確實喜歡到北大清華校內書攤上淘舊書。我老搬家,所以,不怎麽買紙質書。他聽說我在國家圖書借書,很不屑地說:“國圖有什麽書哇?”堂堂國家圖書館,在他眼裏居然沒多少書,小哥哥太膩害了。
2007年1月到10月國家圖書館借書記錄,這期間反複做電腦係統練手,嗬嗬。
不過,莉莉後來把我推薦到《裝備製造》雜誌當記者(幹了一個月),我後來在《家長周報》當編輯部主任曾推薦他給主編來當記者,但主編嫌他跳槽太多沒要——他簡曆太直白沒修飾,而主編也很二,不懂得給人麵子(後來她突然被老板辭退)。
再後來莉莉就隱瞞清華畢業身份,用初中畢業證去建築工地應聘當農民工——當然他實際幹的是電工,他叫我保密不要外泄,但我卻很不好地違反信諾,告訴了其他彼此熟絡的媒體朋友——主要他這個事情太離譜了,一個省高考狀元、清華畢業的去當農民工,這確實比較奇葩!後來他又當了包工頭之類,也沒掙到多少錢,再後來他還是回歸了我們老本行當記者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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