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陳光將軍
在解放軍開國將帥中,林彪、聶榮臻、羅榮桓元帥;徐海東、黃克誠大將;楊勇、楊得誌、肖華、王秉璋、陳士榘、李天佑上將;梁興初、吳法憲、李作鵬、孫毅、鄺任農、梁必業、韓振紀、張仁初中將……等400多名將軍來自同一個傳奇之師--八路軍115師。
然而,擔任紅一軍團代理軍團長、115師師長,為115師的發展壯大和新中國的建立做出了巨大貢獻的戰將陳光,解放後卻鮮有影蹤,在治史者筆下也刻意回避,陳光是成功身退,還是另有隱情?國人更是無所知之。
陳光是解放軍著名將領,湖南宜章人,1927年入黨,1928年初參加湘南起義,隨朱德、陳毅上井岡山。以後在紅1軍團擔任團長、師長,以作戰勇猛著稱。長征中紅1軍團擔任前鋒,陳光在一線指揮了突破烏江、奪取婁山關等重要戰鬥。特別是突破天險臘子口,他親率突擊隊攀上絕壁,襲擊敵人側後,為紅軍打開了北上通道。抗戰初期,他任八路軍115師343旅旅長,參與指揮平型關戰鬥。林彪負傷後,他任115師代師長,與政委羅榮桓率部挺進山東,開辟山東根據地。在土地革命戰爭和抗日戰爭時期,陳光功勳卓著。
但陳光性格剛烈,不善於與人交往,作為解放軍的高級幹部,這是致命的弱點。1945年,陳光在延安出席黨的“七大”,並成為代表資格審查委員會委員。生性率直的他在出席七大代表的人選問題上,提出了一些不同看法,於情於理,皆不為過。不料,此舉引來軒然大波,有人以“陳光欲抵製黨代會”為由,直接上書毛澤東,指斥其有“反黨行為”。這也成為後來陳光蒙冤的又一罪狀。
毛澤東對這位井岡山會師時的連長畢竟是了解的。他經過調查,當即給陳光回了封信,稱:“你的意見我是了解的。有些意見是對的。你在山東執行的路線是對的。‘七大’要開成一個團結的大會,勝利的大會,相信你能致力於開好這次大會。意見可以會後交換。”陳光接信,釋然於懷,並將書信一直珍藏在貼身衣袋裏。七大以後,毛澤東果然踐諾,特地邀請陳光和夫人史瑞楚一道來家中作客,同他們進行了親切交談。毛澤東對陳光參加革命以來所作出的貢獻給予了高度評價,並對以後的工作進行了很多指示和囑托。
當時的延安審查小組經過全麵考核,在陳光的《曆史總結》中作了如下評述:“陳光是我軍有數的軍事人才之一,他一貫忠心耿耿,具有為黨為階級虛心學習,聯絡群眾的優良品質。”“抗日戰爭中,陳光率115師轉戰華北,1939年進入山東,創造了梁山殲滅戰、陸房突圍等有名的戰役,使我黨我軍威名遠揚,魯蘇局麵大開,根據地建立。”
所謂的“扣壓電台”事件
1945年8月,抗戰勝利後,東北成為國共雙方矚目的焦點。根據中共中央決定,林彪、陳雲、彭真等率10萬餘幹部晝夜兼程趕往東北,羅榮桓與黃克誠分率山東八路軍、蘇皖新四軍齊頭並進。陳光原本回山東,由於形勢的變化,也和林彪一道趕赴東北。
10月,陳光在與羅榮桓及老部隊會合後,中共東北局決定,在黑山、北鎮一帶設置第二道防線,交由陳光負責指揮。出於戰略需要,羅榮桓當即把從山東帶來的一部電台和機要人員交與陳光使用。
約兩月後,林彪帶領東北民主聯軍指揮所出關撤往阜新。此時,國民黨部隊已進占錦州、溝幫子一域,惡戰一觸即發,情急之中,林彪得知陳光處有部大功率電台,連忙致電陳光,要求調電台和機要人員火速趕往阜新。陳光考慮沒有電台無法進行聯絡、指揮,況且林彪部已有兩台大功率日製電台,當即回電希望不要調走電台。林彪則兩度來電繼續催調,並嚴辭責問陳光扣壓電台,妨礙其指揮作戰。見此情況,陳光忙抽調出電台及機要人員,準備送往林彪處。不料,錦州之敵大舉進犯陳光部,倉促撤退之際,陳光隻得帶走電台及機要人員。電台就此無法上交。隨後,性格內斂、含而不露的林彪多次在公開場合指斥陳光“無理霸占電台,抗命不交”。
1949年1月底,北平和平解放後,陳光即進入北平,同四野的其他領導人一起住在北京飯店。在這裏,毛澤東親自簽署命令,任命陳光為第四野戰軍副參謀長。3月下旬,第四野戰軍在北平召開了師以上高級幹部會議,林彪傳達了七屆二中全會精神。當講到“防止居功自傲”問題時,林彪既未征得東北局同意,更未得到羅榮桓首肯,當眾再次點名批評了陳光。
陳光剛接到毛澤東親自簽署任命為第四野戰軍副參謀長不到兩月,林彪就在大會上當眾點名批評,好像被劈頭澆了盆冷水,十分惱火,認為這是林彪有意打擊他。由此,林、陳的關係由此達到白熱化。
隨軍南下,廣州蒙冤
1949年6月,陳光隨軍南下進駐武漢,11月任廣東軍區副司令員兼廣州警備區司令員。陳光在當時的華南分局第一書記、廣東軍區司令員兼政委葉劍英的領導下,負責剿匪肅特、維護社會治安、穩定市場物價等多方麵的工作。廣州緊鄰港澳及海外,是新中國的南方前哨,百廢待興。與許多槍林彈雨中廝殺過來的戰友一樣,陳光遇到了人生的新課題,缺少對城市管理建設的經驗。
當時,中央明確規定,在港、澳、台做情報工作,有一套嚴格的程序和高度的紀律,結果陳光在掌握政策時,表現得主觀、簡單和不夠審慎,以致出現一些較大的錯誤。同時,他從局部利益出發,在老家宜章違反幹部政策和一些規定,將烈士子弟和知識青年招來廣州,辦起了訓練班。時任中南軍區司令員的林彪對陳光的錯誤定性為“組織武裝,通敵叛逃”,必須嚴肅軍紀。陳光對林彪的迫害和不讓人說話的做法極為不滿。
鑒於陳光的錯誤和抵觸的態度,中南軍區給予陳光不是一般處分,而是開除黨籍,撤銷一切職務,逮捕監禁。7月22日晚,中南軍區電告廣東軍區對陳光宣布撤職,執行逮捕的命令。鑒於陳光性格剛烈,又是戰功卓著的老同誌,電文還是強調盡量做到不擴散,具體實施由廣東軍區黨委安排,采取先撤換警衛,再行就地監禁的辦法。
陳光脾氣暴烈,動不動就拔槍示威,當時誰都不敢去抓他。
廣東軍區連夜召開黨委常委會(未通知陳光參加),由葉劍英司令員主持,擬了幾套方案,都未獲認同。
廣東軍區參謀長李作鵬,原是陳光任115師師長時的師作戰科長,他與陳光的關係也很好,葉劍英把這個艱巨任務交給了他。但李作鵬說叫我帶兵去抓陳光不行,我邀陳光至廣州荔枝灣泛舟遊玩,敘舊開心,借機解除了他住處的武裝,再在返回時實施逮捕。
客觀上講,李作鵬提出這個建議,一是基於多年的戰友情誼,希望在老戰友被打入“另冊”前,能夠開開心,敘敘舊;二也是執行上級盡量不擴散的指示。作為參謀長,這是他的分內之事,不能因為後來的蛻變而在這件事上指斥他。
1950年7月23日一大早,李作鵬陪陳光赴廣州荔枝湖遊玩。陳光也很開心。兩人在湖中泛舟,還搞了野餐,頗為盡興。但是待到下午歸來時,陳光大吃一驚,隻見其達道路的住所已戒備森嚴,跟隨他多年的老炊事員含淚望著他,四周則站滿了他不認識的戰士。警衛全部撤走,查抄了住所,在二樓的房間裏,李作鵬尷尬地望了望他,然後朝保衛部部長呶了呶嘴。保衛部長便捧出上級的電令,宣布他已被撤銷廣東軍區副司令兼廣州警備司令的職務,旋即將他軟禁起來。
原來講陳光住處藏有武器,其實保衛幹事王大述帶人去搜查時,什麽都沒有。調查陳光案時,許多事都是莫須有的,但沒有人敢說。陳光被軟禁後,據當時看守陳光的王大述回憶:“我帶一個警衛班負責對他進行監護。陳光在二樓聽到對自己的處理意見後,情緒很激動。因執行者都是他的老部下,不便作什麽解釋。開始幾天,他飯量很小,常常大發脾氣。我們職務低,隻負責看守,便對他說,首長,你的問題我們不了解,領導派我們來,有三條任務,一是保衛你安全,二是照顧你生活,三是限製你自由,不能下二樓。你有意見可以向組織反映,但不能老發脾氣,不吃飯,這樣會影響健康的。”
陳光連連搖頭,兩行清淚掛滿腮邊,盛怒中他掏出珍藏在貼身衣袋裏的毛澤東1945年寫給他的信,氣憤地說:“有人陷害我,毛主席了解我,信任我,我要見毛主席。”說完,把信遞給了王大述。王大述看完那封信,歎口氣勸道:“首長,你不要著急,事情會搞清楚的,你可以向毛主席反映情況嘛。”陳光點點頭,情緒才稍稍穩定下來。
全軍駭人聽聞的“陳光事件”
1950年10月,抗美援朝戰端開啟。不知出於什麽原因,陳光在王大述和其他警衛人員的護送下,被轉送武漢,軟禁在中南軍區的一座二層小樓裏。期間,中南軍區不少舊部以各種方式探望過他,由昔日戰功赫赫的功臣淪為今日的楚囚,陳光百感交集,情何以堪?
1951年3月,中南局軍區宣布中央將陳光開除黨籍的決定,繼續關押。在以後長達3年半的時間裏,他一直被監禁於此,從來沒有離開過二樓。
林彪和中南軍區對於陳光的錯誤,顯然是誇大了。盡管當時的中南局、中南軍區也先後派蘇靜、劉興元、梁必業找陳光談話,勸他認識錯誤,但陳光認為,“當年的陸房突圍,七大代表的審定,無故扣壓電台,對港澳台情報工作以及私自招收宜章子弟開設訓練班”等主要錯誤,與事實有較大出入,處理得極不公正;他還認為,林彪出於曆史過節,刻意加害他,因而拒絕接受組織對他的處理。事情就這樣拖了下來。
後來,陳光得知他的老下級李作鵬任武漢任中南軍政大學副校長,便提出要求與李作鵬談話,因李作鵬請示上級沒有得到批準,便沒有與陳光談,陳光因此徹底絕望了。
1954年6月7日,戰功赫赫的名將陳光在那棟2層小樓裏,將被褥、桌子、凳子等堆在一起自焚,慘不忍睹,終年49歲。這就是我軍軍史上駭人聽聞的“陳光事件”。
陳光逝去一年後,其夫人史瑞楚帶上兩個兒子改隨母姓,悄然隱居於北京。如今,兩個兒子學有所成,多不願提及父親的悲劇。
李作鵬曾談及建國初期的陳光事件,既惋惜不已,亦懊惱不已。將軍言,陳光資格老,是員猛將。紅軍時任紅一軍團副軍團長,抗日戰爭時任115師副師長、代師長,一直是林彪的得力助手。在延安時,他因一件小事與林彪吵過一次架,結下了芥蒂。林彪在陳光問題上心胸不寬,記仇。到東北基本上沒有重用陳光,讓他在地方部隊工作。南下到廣州隻讓他當廣州警備區司令,太小了。李作鵬言此長歎:“可惜可惜,遺憾遺憾,我對不住陳光!”
30多年後,在紀念長征五十周年之際,熟知陳光的人,包括羅榮桓元帥的夫人林月琴在內的10餘老同誌,聯名上書陳雲,希望重新公正處理陳光的問題。1987年,中紀委、中組部、軍紀委和總政組成聯合調查組,經過認真細致的審查,實事求是地認定其解放初所犯錯誤純屬人民內部矛盾,受到了林彪的誣陷和打擊,以致長期非法監禁和錯誤處理。1988年4月,經中央中央批準,撤銷了強加於陳光頭上的“反黨”結論,恢複他的黨籍和名譽。此時,距陳光蒙冤去世已是整整3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