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積極意義,但基本上是一部惡法,主要是如何界定“侮辱”。現在就是學術研究對某事件或人物 提出某種質疑都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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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沒有那麽多資源,也沒有那麽多閑心去甄別一般意義的“侮辱”的。我相信這類法律是留給職業寫手的。
-通州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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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1/2021 postreply
21:19: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