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積極意義,但基本上是一部惡法,主要是如何界定“侮辱”。現在就是學術研究對某事件或人物 提出某種質疑都不行,

來源: 立竿見影-1 2021-03-01 20:30:27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0 bytes)

所有跟帖: 

中國沒有那麽多資源,也沒有那麽多閑心去甄別一般意義的“侮辱”的。我相信這類法律是留給職業寫手的。 -通州河- 給 通州河 發送悄悄話 通州河 的博客首頁 (206 bytes) () 03/01/2021 postreply 21:19:3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