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的第一部憲法是1954年9月20日由中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通過的。

來源: 遠遊人 2021-02-27 17:46:38 []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6335 bytes)

https://bbs.wenxuecity.com/bbs/memory/1430150.html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法,擁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該綱領具有臨時憲法的性質。1954年9月20日,首部憲法經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審議通過。此後的文化大革命時期,憲法又經曆了兩次修改。現行的八二憲法於1982年12月4日由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五次會議審議通過,並於當日公布施行。八二憲法其後又經過了多次修正,形成了憲法現行文本[1]

現行憲法全文共4章、143條,闡釋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性質,彰顯了民主集中製的理念,明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專政的社會主義國家”,規定了以人民代表大會製為主的中央和地方國家機關結構,明示了中國實行基層群眾自治製度民族區域自治製度等基本政治製度,並明列其基本國策[1]

共同綱領的頒布[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為新民主主義即人民民主主義的國家,實行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團結各民主階級和國內各民族的人民民主專政,反對帝國主義、封建主義和官僚資本主義,為中國的獨立、民主、和平、統一和富強而奮鬥。

《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第一條

1949年9月,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通過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以取代正在行憲狀態、但不被中國共產黨中國民主同盟等黨派承認的《中華民國憲法》,這部綱領具有臨時憲法的性質,規定了政權機關的組成和新政府的軍事、經濟、文化教育、民族政策、外交政策。

早在1949年劉少奇秘訪蘇聯和1950年初毛澤東首次訪蘇之時,斯大林就已建議中共籌備製憲[2]。1952年,蘇聯共產黨中央委員會總書記斯大林第三次督促正在訪問蘇聯劉少奇盡快製定憲法以解決合法性問題和“組織一黨的政府”[3]。至此,中華人民共和國才在1952年底開始醞釀憲法。學者張鳴認為,斯大林之所以極力建議中共製憲,除解決新政府自身合法性問題外,還有對中國向民族主義方向發展的擔憂。[2]他認為,“徹底斷掉中國走南斯拉夫道路的可能性,才是斯大林在中共明顯表示不情願的情況下,堅持要中國製憲的背後原因。”[2]

五四憲法的製定[編輯]

中華人民共和國是工人階級領導的、以工農聯盟為基礎的人民民主國家。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一條(1954年)

1952年12月1日,中共中央下發了《關於召開黨的全國代表會議的通知》,通知認為召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和製定憲法的條件已經具備,準備製憲。1952年12月24日,第一屆全國政協常委會第四十三次會議上,周恩來代表中國共產黨提議起草憲法;政協通過了這一提議。1953年1月1日,中共中央機關報人民日報》把製定憲法列為1953年的三項任務之一。1953年1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第二十次會議決定由毛澤東等三十餘人組成憲法起草委員會[2],即形式上製憲機關為中央人民政府

毛澤東於1953年3月初在修改審定的《憲法草案初稿說明》中指出:“憲法的基本任務,就是要從國家的製度、國家的權力和人民的權利等方麵作出正確的適合曆史需要的規定,使國家在過渡時期的總任務的完成獲有法律上的保證。憲法草案的主要努力,首先用在這個目的上。”[2]因此,這部憲法實質上具有了一定的過渡性質[注 1]。憲法序言即規定了“國家在過渡時期”“逐步實現國家的社會主義工業化,逐步完成對農業、手工業和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

1953年底,中共中央成立憲法初稿領導小組,毛澤東帶領核心起草小組成員陳伯達胡喬木田家英南下杭州,親自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2]。但是這四人均非憲法學出身,隻得搜集1936年蘇聯憲法1952年羅馬尼亞憲法等憲法,邊學邊寫[6]。其中也不乏獨創,例如蘇聯等國憲法均沒有的長篇大論式的憲法序言[7][2]

初稿小組於1954年2月提出初稿,並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內部審議。1954年3月15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決定,由陳伯達等組成憲法小組,負責對憲法草案初稿的條文作最後的修改,提交中央討論;同時組成憲法起草委員會辦公室,由李維漢為秘書長。總的程序是:憲法先是由毛澤東的起草小組起草,然後送交中共中央政治局,由黨的憲法小組具體負責潤色、並得到政治局確認。即實際製憲機關為中共中央[8]

隨後的整個過程,基本按照毛澤東在給劉少奇信[9]中規定的進度進行:

  1. 2月前完成憲法草案初稿,並隨將此項初稿送中央各同誌閱看。
  2. 2月上半月將初稿複議,鄧小平、李維漢兩人參加。然後提交政治局(及在京各中央委員)討論作初步通過。
  3. 3月初提交憲法起草委員會討論,在3月份內討論完畢並初步通過。
  4. 4月內再由憲法小組審議修正,再提政治局討論,再交憲法起草委員會通過。
  5. 5月1日由憲法起草委員會將憲法草案公布,交全國人民討論四個月,以便9月間根據人民意見作必要修正後提交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作最後通過。

約有一億五千萬人參與了首部憲法的討論,提出的意見有138萬多條。另有各省、市、縣人民代表大會的596萬多名代表也發表了意見[10]。毛澤東表示,“這些意見,可以分作三部分。其中有一部分是不正確的。還有一部分,雖然不見得很不正確,但是不適當,以不采用為好。既然不采用,為甚麽又要搜集呢?搜集這些意見,有甚麽好處呢?有好處,可以了解在這八千多人的思想中對憲法有這樣一些看法,可以有個比較。第三部分就是采用的,這當然是很好的、很需要的。”[11]根據征求所得的意見,憲法起草委員會對原來的草案作了修改後,交中央人民政府委員會舉行臨時會議討論通過,形成了憲法送審稿。

 
1954年9月20日,出席第一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全國人大代表投票通過憲法

1954年9月20日,第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代表們共投票1197張,同意票為1197張,全票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12]

這部憲法規定公民擁有遷徙自由、居留權等,還納入了公民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條款,行文上頗具建設性[2]。此時,由於民主黨派尚能發揮監督製約作用,且捍衛1946年政治協商會議的決議仍然是中共反對國民黨政府有力的宣傳武器[注 2],因此1954年憲法仍未遠離8年前政治協商會議決議精神和5年前《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共同綱領》的民主原則,例如全國人大的設置、內閣製、國家元首統帥軍隊等等。有觀點認為,這部憲法的諸多條款,例如人民法院獨立審判,公民自由遷徙權,均達到了1949年以來各部憲法無法超越的高度[1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

發現Adblock插件

如要繼續瀏覽
請支持本站 請務必在本站關閉/移除任何Adblock

關閉Adblock後 請點擊

請參考如何關閉Adblock/Adblock plus

安裝Adblock plus用戶請點擊瀏覽器圖標
選擇“Disable on www.wenxuecity.com”

安裝Adblock用戶請點擊圖標
選擇“don't run on pages on this domai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