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6年10月18日12時50分,在150萬青年的殷殷期盼下,主席、總理、林彪等人乘坐吉普車緩緩而來。
這是主席第5次接見“年輕人”,雖然時間隻有短短1小時,雖然張芬隻是這150萬青年中的一員,隻能遠遠看著主席,但這次人生經曆,卻讓張芬銘記一生。
張芬,重慶渝中區人,父親是一名養路工,底下有兩個弟弟,日子雖不富裕,但張芬卻度過了一個愉快童年。
1966年,浩劫來臨,張芬也投入滾滾洪流,全國大串聯時,張芬到了北京,這才有幸見到主席。
這一經曆,讓張芬革命熱情高漲,但對於作為知青下鄉一事,過慣城市生活的張芬內心卻有些抵觸,可大環境如此,若張芬不來,很可能影響到父親的工作。
1969年,初中畢業隻有19歲的張芬還是響應號召,前往農村,目的地是黔江縣黎水公社,令她沒想到的是,在農村這一待,就是一輩子。
出發之時,張芬還能與同行的知青們說說笑笑,當一行人到達涪陵,張芬看不到熟悉的電燈,心裏隱隱有些不安,當到達黃溪,怎麽走都在山裏時,張芬哭了,還沒到目的地的張芬,已經迫切想要回家。
很快,張芬到了黎水公社靠河大隊6小組,這是大山裏一個封閉落後的小村莊,對於知青們的到來,鄉親們熱烈歡迎,這讓張芬心裏稍稍好受了一些,可當夜晚看到滿是跳蚤、虱子的破被子,張芬又想回家了。
幹活兒的第一天,張芬不小心踩到了牛糞,這讓素愛幹淨的她很是委屈,大哭一場,漸漸的,村民們了解了這個“城裏丫頭”,對她很照顧,給她安排的都是輕鬆的活兒。
1970年冬,張芬的母親去世,下鄉一年多的張芬終於有機會回到城裏,張芬不喜歡農村生活,這才村民和知青中間並不是什麽秘密,很多人都覺得,張芬這一走,一定不會再回來了,但一個月後,張芬再次回到黎水,怎麽回事呢?
其實,她之所以回來,是因為一個男人,一個比她大14歲,還帶著3個孩子的男人。
原來,在張芬到黎水不久,因為住房緊張,組織安排她和一位女知青住進了新土房。
在這裏,她們有一位鄰居名叫譚順發,是一個死了妻子的鰥夫,妻子離世時,留下3個孩子,譚順發既當爹又當媽,還要照顧年邁的母親,日子過得十分拮據。
雖然生活對譚順發百般不公,但並沒有磨滅譚順發的質樸,家裏雖然窮得快揭不開鍋,但還是隔三差五打發女兒讓兩位女知青去家裏吃飯,漸漸的張芬與譚順發熟悉了。
一次閑聊,張芬向譚順發抱怨農村生活苦,想回城裏去,譚順發聽完,沉默良久,才對張芬說了一句:“農村的人很好。”。
也許是知道張芬遲早會離開,譚順發很珍惜與她相處的日子,也許是因為其他情愫,這次閑聊之後,譚順發總是常常出現在張芬視線中,主動幫著張芬幹活兒。
一次,張芬上山砍柴,不小心摔斷手臂,是譚順發及時發現,小心翼翼將張芬背下山,還給張芬找了醫生。
當譚順發背著張芬從陡峭的山上艱難往下走的時候,張芬對譚順發的感情發生了變化。
譚順發比張芬大14歲,而張芬的父親比母親大11歲,二人感情極好,在張芬心中,其實並不介意譚順發的年齡......隻是,當時的二人,都沒有說出心中的愛意。
1970年冬,張芬收到母親離世的消息,要回家奔喪,譚順發把她送到車站。
離別總是傷感的,看著車下依依不舍,默默流淚的譚順發,車上的張芬一股熱血上湧:“我答應和你確定戀愛關係,一定會回來的。”。
一個月後,張芬真的回來了,聽到張芬回來的消息,在山上幹活兒的譚順發立刻跑下來見張芬,這一刻,二人的心緊緊貼在了一起。
一個是如花似玉的城裏姑娘,一個是帶著3個孩子,還要侍奉老母的光棍漢,所有人都覺得他們不合適,住在一起的女知青也苦苦相勸,但張芬卻覺得自己找到了“真命天子”,對這些話充耳不聞。
很快,張芬與鄉下一個帶3個孩子的鰥夫“耍朋友”的事情,便傳到了張芬父親耳中,張父很生氣,給張芬寄來一封信:“我不許你留在那裏,否則就別人我這個父親。”。
跟信寄來的,還有一份招工表,有了這張表,張芬就能返鄉了,但張芬卻毫不猶豫,當著譚順發的麵,將這份招工表給燒掉了。
張芬的兩個弟弟聽到姐姐跟鰥夫談戀愛,生怕姐姐是受人蒙蔽,來信威脅張芬:“敢跟這樣一個男人結婚,我們打斷你的腿。”。
收到弟弟們的信,張芬害怕了,她沒敢回信,但與譚順發在一起的信念,卻絲毫沒有動搖。
很快,時間到了1972年,這時,跟她一同下鄉的知青們陸續回城,此時的譚順發,是滿臉擔憂,生怕自己的愛人離自己而去。
為了讓譚順發安心,張芬帶著譚順發去領結婚證,二人的情況,也讓民政局的人驚訝不已,張芬解釋半天,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還是不敢蓋章,這讓張芬有些惱怒:“知青和農民結婚犯法不?”。
最終,二人如願以償成婚,這一年,張芬22歲,而譚順發已經36歲。
結婚後的張芬,算是在大山紮根,雖然貧寒,但卻甘之如飴,結婚的第二年,張芬又給譚順發生了一個兒子,3年後,二人又生了一個兒子。
娶了張芬,譚順發是幹勁兒,在夫妻二人的共同努力下,日子漸漸好過了起來。
可張芬,卻一直不敢聯係城裏的家人,直到1989年年底,張芬才鼓足勇氣,給弟弟寫信:“我想回家過年,你們歡迎不?”,這是張芬與譚順發成婚一來,第一次聯係家人。
一家人打斷骨頭連著筋,她的弟弟怎麽會不歡迎?
得到允許,時隔18年,張芬第一次踏進家門,不過,她沒敢帶著丈夫譚順發,直到2003年,譚順發才第一次與張芬的家人見麵,可惜的是,此時,張芬的父親已經離世2年,沒能親眼見到自己的女婿。
嫁給譚順發後,夫妻二人感情一直很好,但貧賤夫妻,也有遇到難處的時候,比如,1997年,她與譚順發的小兒子譚洪斌學費4500元,這對當時的譚家來說,就是一筆天文數字。
為了湊齊學費,譚順發與前妻的二兒子譚智強賣掉了家裏的唯一耕牛,張芬的兒子譚東富把打工所得全部拿出,張芬又是信用社貸款,又是借高利,這才算是送小兒子進了大學。
小兒子上大學的這5年,全家人咬緊牙關過日子,對於供弟弟上學一事兒,譚東富是毫無怨言,原因無他,張芬嫁給父親的時候,他們才十幾歲,張芬對他們是視如己出。
如今的張芬,已經70歲,在農村生活將近50年,對於當初的選擇,張芬從未後悔過,誰能想到,當初還沒到目的地,便想著回城的女知青,卻在大山中生活一輩子,或許,是因為愛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