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插隊的的牧區緊靠著內蒙巴盟的烏拉山。那時沒有專業的林業警察,政府招募一些當地牧民為“護林員”,給與少許補貼。
招募的護林員都是持有槍支的牧民,理論上講他們隻能持有獵槍,可實際上他們都持有老式軍用步槍,比如漢陽造/德國老套筒之類的。子彈稀缺,一些知青回城在武裝部搞些子彈和牧民換羊肉吃。
牧民看護林場很有主人翁精神,他們真是覺得山上一草一木都是屬於自己的,這和農區的農民對待土地和集體財產有天壤之別。
當地就有因為盜伐林木被判刑勞改的人員。我插隊的時候已經沒有城裏人敢來烏拉山打獵了(包括各類幹部)。大隊有個叫小五子(蒙民)的放牧專業戶,他們父子護林非常用心。山林住著一家猞猁(山貓),在小五子父子精心嗬護下,存活了20幾年。後來不知原因地消失了。
我的知青好朋友小高在大返城的時候沒有回來,選擇留在當地做了一名林業警察。小高十幾年前遇害By盜伐林木的罪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