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黨紀來說

並不是這樣。毛時代的黨紀在這方麵比現在更嚴。男女不正當關係是大問題,處分甚至撤職。這在省、地、縣及以下都是這樣的。

當然,開國元老也許網開一麵。

民法而言,以前通奸也可入罪。現在不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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