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放初期,北京市人民政府把保障糧食供應作為頭等大事來抓。1949年11月13和14日的《人民日報》曾報道:北京市政府決定在全市設立糧食零售店,使糧食公司的糧食能夠直接供應給市民,減少商人由中間剝削。
110.2018年國畫《60年代糧店》
當時,北京糧食零售店除糧食公司原有的12處營業處、24處零售店、25處合作社都辦理非社員零售事宜,零售對象以勞動人民及貧苦人民為主,購糧數量以每人每天1斤計算(不論粗、細糧),每5天購買一次,同時公布了各區合作社地址。之後,國家對糧食實行統購統銷,糧店銷售成為一項重要商業活動,城市國營零售經營方式在保障糧食市場穩定和人民基本生活水平方麵,曾經發揮過重要的作用。
1956年糧本(看到定量8斤-30斤不等)
我是60後,對上世紀七十年代北京的糧店記憶猶新,那時我十幾歲,開始幫助大人買糧食,對前孫公園胡同的糧店記憶深刻。這家糧店在胡同南側,進店門看到的是一排米麵櫃,長方形的櫃子,每組櫃子裝有一個很大的“鐵皮漏鬥”,漏鬥上麵還有鐵皮罩子,防止麵粉從漏鬥中“噴”出來。糧店工作人員穿粗布白大褂,收款單有一個小窗口,買糧食帶錢還要帶糧本、糧票。
1963年6月,廣安門外大紅廟糧店青年售貨員王繼洛正在稱麵粉。
那時每家每戶有一個糧本,實行“劃片定點,驗證憑票”的糧食供應辦法,每人每月糧食有定量,分100多個等級,從事重體力的工人和大學教授能夠得到照顧,到上世紀70年代,一般成年人糧食的定量是3 2斤,兒童減半,一些家庭糧食不夠要算計著吃。糧店的工作人員每月會入戶為居民發糧票,糧票分為米票和麵票,限當年使用過期作廢,隻有麵額半斤的米、麵票,可以跨年使用,還有全國糧票專供出差人員使用。記得每年的10月份是糧店供應白薯的季節,每戶根據人口每人限5斤,在糧本上記錄一下,每斤才幾分錢,有住大雜院的居民找來三輪車或手推車,一下把全院的白薯都買走,回去再分。
1978年糧本(看到定量為32斤)
上世紀七十年代末,北京的糧店曾經改為機器售糧,我印象不深。進入90年代,胡同裏常見到走街串巷賣塑料日用品和賣五香花生米的商販,說是賣實際是可以拿糧票換,5斤糧票換1個小塑料盆,10斤糧票換1斤五香花生米,到糧票停止使用前,50斤糧票都換不了1斤五香花生米。1993年5月10日起取消憑票定量供應辦法,北京市地方糧票和全國通用糧都不再流通使用。為糧食計劃供應畫上句號。
今天,全國的糧食已經放開經營,國營糧店被大型超市和專賣糧食的個體商戶所取代。隨著市場肉、蛋、菜農副食產品的豐富,人們對糧食的需求少了許多。國營糧店隻能留在老北京人的記憶中。
1956年和1971年的糧票,看清楚嘍,“當月有效,過期作廢”哈!!
1966年發行的全國糧票
1993年取消糧票前,最後發的一次糧票。
糧票裏的學問還真不少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