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過生產隊會計,學過函授班會計,還記得一點點。
1. 公糧是農業稅,自古以來就有,送到國家糧站,不給錢。中國最近幾年才免去。
2. 公糧後是統購糧,送到國家糧站,按統購價給錢。公糧、統購糧有質量標準,測水分、雜質等,不達標的不收。
3. 除去公糧、統購糧、種子糧,剩下的可分配部分又分為基本口糧、工分糧。基本口糧占多少比例記不清了,好像是60%還是70%。基本口糧按人口分發,但要用攢的工分值(錢)折算。工分糧按攢的工分值算,也要算錢。有些家庭勞力不足,工分掙得不夠,分糧食後可能欠生產隊錢,但無論如何口糧是分下去的,這樣保證貧困戶仍然有糧食吃。糧食折算按統購價錢。
生產隊的賬冊在我接手前很不正規,我接手會計時也不怎麽懂,學了函授會計後才慢慢弄明白。大家有問題的話我可以用比較規範的術語闡述。我記憶不好也沒文字記錄所以各種比例什麽的都說不準,大家可以看看嚴教的回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