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曆史上有一最著名的案例,就是一黑奴隨主人出行到北方非蓄奴州,主人病逝,按這州法律,黑奴應成為自由人,但他的主人是南方蓄奴州居民,按該州法律他是他主人家的財產,主人的妻子有權繼承,最後最高法院判定他還是奴隸歸他死去的主人妻子。後來他被轉賣給他人,又後來,他前主人的妻子又把他買回來,給他自由人的身份,結婚生子,但不久40多歲就病亡。這個案例在解放黑奴史上有重大影響力,他的經曆被作家寫成流行小說。
美國曆史上有一最著名的案例,就是一黑奴隨主人出行到北方非蓄奴州,主人病逝,按這州法律,黑奴應成為自由人,但他的主人是南方蓄奴州居
回答: 沒有這回事,當時隻有北方幾州奴隸可以成為自由人,條件是奴隸主的同意,沒有合同,南方不行。好多南方州與北方州由協議,南方州的奴隸主
由 XYZ94538
於 2020-12-09 12:16: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