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來,孫不僅摘帽,而且改正了。開始不解決有原因,後來徹底解決也有原因。

來源: 蕭嵐 2020-11-10 10:45:2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37684 bytes)

孫大雨右派問題改正的波折

賀越明

孫大雨(1905—1997)著名文學翻譯家、莎士比亞研究專家

 

收入《毛澤東選集》第五卷的《打退資產階級右派的進攻》一文,是毛澤東於195779日在上海幹部會議上的講話,談笑間“欽點”了不少右派分子。孫大雨在講話中被數度提及,次數甚至超過了章伯鈞和羅隆基。在毛澤東口中,他或是和別人一起出現,如“是走章伯鈞、羅隆基、章乃器、陳仁炳、彭文應、陸詒、孫大雨那種反革命路線,還是走什麽路線?首先要把這個問題搞清楚……”或是單獨出現,如“在這個方麵,知識多的是工人,是農民裏頭的半無產階級。什麽孫大雨那一套,他們一看就知道不對”;又如“像孫大雨這種人,如果他頑固得很,不願意改,也就算了”。可以想見,孫大雨在毛澤東心目中有著非同一般的印象。

此後,孫大雨的言論果然在京、滬等地報紙上刊登出來,他本人在1957年反右運動收尾時被劃為“極右分子”,又於195862日被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以誣告、誹謗罪,判處有期徒刑六年,成為當時獲刑事判決而具全國影響的兩名右派之一。另一位是被誤認要“殺共產黨人”而獲判處無期徒刑的中國人民大學講師葛佩琦。不僅如此,在二十年後全國範圍對右派落實政策的複查改正中,孫大雨不獲改正,幾乎成為繼章伯鈞、羅隆基、彭文應、儲安平、陳仁炳等人之後,證明在知識界波及甚廣的那場政治運動是完全正確和必要的又一祭品。

 

 

197610月拘捕江青等人不久,中共中央作出了終止文化大革命的決定,開始了堅實而有力的撥亂反正進程。不久,為右派分子摘帽、改正的問題,先後提上了中央及各地的議事日程。

據統計,在1957年的反右鬥爭中,全上海共有15419人被劃為右派分子。文革前,上海根據1959917日中共中央《關於摘掉確已悔改的右派分子帽子的指示》,先後分五批摘掉了大部分右派分子的帽子。19784月,中共中央在批轉中央統戰部、公安部《關於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請示報告》的通知中,作出全部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決定。至52日,上海對尚未摘掉右派分子帽子的1471人摘掉了右派帽子。

隨之,又開始了對右派分子的改正工作。1978917日,中共中央在批轉中央組織部、宣傳部、統戰部、公安部、民政部《貫徹中央關於摘掉右派分子帽子決定的實施方案》的通知中指出:“對過去錯劃了的人,要做好改正工作。有反必肅、有錯必糾是中國共產黨的一貫方針。已經發現錯了的,盡管事隔多年,也應予改正。”“經批準予以改正的人,恢複政治名譽,由改正單位負責分配適當的工作,恢複原來的工資待遇。”“原是共產黨員,沒有發現新的重大問題的人,應予恢複黨籍;原是共青團員的,應予撤銷開除團籍處分。”同年11月,中共上海市委批轉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統戰部、公安局、勞動局、民政局關於貫徹中共中央上述指示的實施意見,要求各單位對過去確實錯劃了的人,要慎重地、實事求是地做好改正工作。1979年,中共上海市委又先後批轉市委統戰部等5部門《關於錯劃右派改正後若幹具體問題處理意見》和《關於對“中右分子”審查安置等問題的批複》等文件,明確政策,統一行動。

對右派分子摘帽與改正,是有顯著區別的。前者是赦免,表示摘帽之前是右派,摘帽後不恢複被摘帽者的名譽,隻是說明其今後不再是人民的敵人,摘帽後恢複選舉權和其他公民權利,但曆史上還是有罪錯的;後者表示戴帽是錯誤的或至少是不恰當的,恢複原工作、原工資等,原是中共黨員的恢複黨籍,不補償失去的工資,算是一種不完全的平反。然而,孫大雨不像絕大多數右派分子那麽“幸運”,不僅從未有人向他宣布摘掉右派帽子,而且中共複旦大學委員會於197982日完成《關於孫大雨右派問題的複查報告》報送上海市委,對其提出“不予改正”的結論。

這份複查報告正文近三千字。首先是對被複查者的介紹:“孫大雨,曾用名孫銘傳、楊文浦,字守拙、文潛,男,1905年生,浙江諸暨人,家庭出身資產階級,本人成份教育工作者。原為複旦大學外文係二級教授。市人民代表、市政協委員、民盟上海市委委員。1957年劃為右派分子,1958年因誣告、誹謗罪判處徒刑六年。19684月被拘留審查,197012月上海市公檢法軍管會決定‘將反革命分子孫大雨交革命群眾監督改造’。19788月,上海市公安局作出‘關於撤銷孫大雨反革命分子帽子的決定’。現孫閑居在家。”隨後,報告分四個部分,具體陳述“當時劃為極右的主要依據和現在的複查意見”:

一、原認定:孫汙蔑攻擊黨與工人階級。經複查:孫自1952年至1957年,有一係列攻擊黨領導的言論。在這一部分,列舉了孫1952年在一次民盟小組會和19569月在市政協座談會上的兩次發言,又引用了1957626日外文係教師黃有恒的揭發材料,得出結論:“由此可見,孫攻擊黨的領導是一貫的。”

二、原認定:孫攻擊肅反運動。經複查:1957年外文係教師梅蒸棣揭發,孫曾攻擊“肅反運動是肅革運動”(即所謂肅清革命運動),1957821日張孟聞也揭發,孫1955年在複旦校園內對他說:“這是反革命在肅我們革命的人,肅反變成肅革了。”又引用附件(一)孫1957年給《文匯報》的一篇文章,證明他對肅反不滿,結論是:“由此可見,孫攻擊肅反運動,不僅在泄私憤,而是誣蔑整個肅反運動,妄圖反攻倒算。”

三、原認定:孫大雨是章羅聯盟在上海的右派集團的骨幹分子。經複查:上海民盟組織19578月揭發:“上海解放前後,羅隆基在上海和民盟右派分子彭文應、陳仁炳、趙文璧、孫斯鳴、孫大雨等結成右派小集團,反對民盟的正確路線,反對共產黨的領導。”“據查,孫大雨在這個小集團中活動是很多的。”這方麵,報告列舉了幾個事例,但又舉出19796月民盟上海市委組織經過調查研究,對上海民盟內部的“右派集團”問題的分析意見:解放前羅隆基在上海時,由於過去同學、同鄉、同事等關係,同民盟的彭文應、趙文璧、陳仁炳、孫大雨、孫斯鳴等一部分人關係密切。這個以羅為首的小集團,對1948年民盟中央在上海成立華東執行部不滿。1951年沈誌遠來滬後,小集團即很少活動。因此,反右鬥爭時,被稱為“右派集團”的這個組織,是與華東執行部爭奪上海民盟領導權的派係組織,而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性質的組織。報告稱:“據此,我們認為孫大雨參與羅隆基爭奪民盟上海市委領導權的右翼派係活動是錯誤的,整風鳴放期間,與原來小集團中一些人經常聚會密商鳴放活動對策和鳴放發言內容等,也是不正常的,但不能以此認定孫是章羅聯盟在上海的右派集團骨幹分子。”

四、原認定:孫大雨誣陷國家幹部。經複查:19495月上海剛解放,大教聯改組,孫大雨由於落選(原是幹事),對大教聯中的某些同誌,如章靳以、曹未風、漆琪生、李正文等心懷不滿,誣陷他們為“公館派”,並向中央“告狀”。以後又誣陷陳其五、楊西光、蘇步青、方令孺、胡曲園等同誌是什麽“法西斯”、“特務”、“托匪”、“反革命”,到1955年擴大到60餘人,並於19564月向中央寫誣告信。隨後,列舉了孫在上海市長陳毅出麵調解時、在上海市政協一屆三次會議上、在複旦大學兩次座談會上以及在一份書麵發言中,先後大罵或誣蔑陳其五、楊西光、曹未風、蘇步青、史良和金仲華等人是反革命,以及《解放日報》、《新聞日報》也有“反革命集團”的事例。報告稱:“據此,我們認為孫從複旦到上海市、直至中央,誣陷了一大批黨、政負責幹部和一些進步人士,從而製造混亂,破壞黨的威信,企圖搞垮某些黨、政機構,這是他反黨、反社會主義的一個實際行動。”

這份複查報告還在羅列了孫大雨寫下的兩段“反動詩句”和旁人揭發的三則“反動言論”之後,以該校群眾的名義表示:“孫所犯的上列錯誤和罪行,在群眾中造成影響極壞。這次複查中,本校群眾普遍認為:孫大雨一貫反動,品質惡劣,罪行嚴重,不能改正。”最後作出結論:“綜上所述,我們認為,孫大雨在1957年劃為極右分子的罪行屬實;戴帽判刑以後,又不思悔改,堅持反動立場,因此其右派問題不予改正。建議市有關部門安排適當工作。”報告還附錄:(一)孫大雨給《文匯報》的一篇文章;(二)市民盟組織處證明材料;(三)孫大雨在反右期間的交代;(四)有關孫大雨的判決書;(五)孫大雨的反動詩四首。這些材料,都是對孫大雨明顯不利的。

從這份複查報告列舉的事例和羅織的罪名看,孫大雨至少是“三”惡不赦,不僅頭上那頂右派帽子不能摘去,要想獲得“改正”亦即讓有關單位承認當初對他是錯劃的,顯然毫無可能。

 

 

根據中共中央有關部門的統計,1957年和1958年共劃右派552973人,1978年後“改正”552877人,不予改正96人,其中中央級5人,地方級91人。到19809月,上海市的右派複查改正工作基本結束,全市共改正16297人,其中市級愛國民主人士被劃為右派分子的有106人,改正104人。因複旦大學黨委報送的複查報告結論是“不予改正”,孫大雨也在未獲“改正”之列。

盡管如此,孫大雨一直不認為自己有任何罪錯。他早在194610月就加入了中國民主同盟,1947年春參加上海大學教授聯誼會,先後出任臨時召集人、幹事和代理主席,積極參加愛國民主運動;不久,由於國民黨當局對民主人士進行迫害,民盟轉入地下鬥爭,他擔任了民盟上海市支部第五區分部主任,19484月擔任市支部宣傳委員,經常執筆起草大教聯的宣傳文件,支持愛國學生反暴行、反饑餓、反蔣、反美的鬥爭;上海解放前夕,巴黎擁護世界和平大會召開時,他起草了《我們對於世界和平的意見》書,廣泛征集民主人士和進步學者簽名;19493月,上海民盟組織成立解放工作委員會,領導迎接上海解放的各項工作,他是委員會二十八名委員之一,為迎接上海解放作出了貢獻……然而,這位曆史上著名的左派教授,卻在反右運動中被劃成“極右分子”,此後近二十年裏,他經曆了勞改服刑、抄家批鬥、監禁坐牢和監督勞動,受盡非人的折磨和不堪的屈辱。

1970年底,孫大雨出獄後,戴著“現行反革命分子”的帽子,由群眾監督勞動。這位年逾花甲的老人,白天在住家附近從事清掃馬路的體力勞動,晚上在家裏暗中翻譯莎士比亞的劇作,同時待機申張冤屈,爭取平反。從1973年起,他開始給有關部門寫信,申訴要求平反。但那些年裏,那些申訴信如石沉大海,杳無回音。

直到國家進入一個新時期,孫大雨寫給中央及上海市委領導的信才產生了作用。上海市公安局對他在文革中被定為“現行反革命分子”一案進行了複查,於1978821日作出了《關於撤銷孫大雨反革命分子帽子的決定》,稱:“經複查,孫大雨1958年因誣告、誹謗罪被判刑以後,又書寫反動詩詞,影射攻擊黨和社會主義製度,這是極端錯誤的,應予批判。但孫刑滿後已經恢複公民權,故對孫‘繼續戴反革命分子帽子’不當。據此,撤銷原上海市公檢法軍管會(70)滬公審戴字第四十八號‘將孫大雨交革命群眾監督改造’的決定。”無疑,這是一個還留有尾巴的“決定”,而且撤銷的隻是“反革命分子帽子”,並未涉及右派的問題。

又過了一年,如前所述,複旦大學報送了《關於孫大雨右派問題的複查報告》,結論是“不予改正”,又“建議市有關部門安排適當工作”。由此,孫大雨要求回複旦大學恢複原職,但提出建議的該校將他拒之門外,再三表示不能安排。他作為無業人員,隻能繼續依賴妻子那點小學教師的退休工資度日。

聽聞此事,華東師範大學黨委書記兼校務委員會主席施平表態,願意接收孫大雨到該校任教。於是,孫大雨在19809月被聘任華東師範大學外語係英美文學教授。上海的報紙就此事作了報導,將之作為落實知識分子政策的典型事例,但隻字不提他為何不能回原單位工作。

施平主動表示願意接收孫大雨,不是沒有緣由的。他原名施爾宜,於1931年秋考入浙江大學農學院,後來擔任校學生自治會主席,是非常活躍的進步學生領袖,雖然學的是森林專業,但知道當時在該校外文係任教的孫大雨,並與曾在外文係就讀的中共地下黨員胡鼎新(後改名胡喬木)過從甚密。而且,他對孫大雨解放前在上海積極參加愛國民主運動的經曆也有所了解。

也許因為孫大雨頭上還戴著“右派分子”的帽子,華東師範大學聘任時定為四級教授,比原來的二級降低了兩級。他這時年事已高,不可能擔負日常的教學工作,主要在家中從事翻譯和研究。盡管有了工作也有了收入,開始過上了正常人的生活,但他對於自己過去所受的冤屈並未放棄申訴,還是不時給中央及上海市委領導寫信,要求重新審查他的案子。除了他本人外,一些同情者也為之出力,希望有關部門能夠重新審理,給他一個公正的結論。

1982517日,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發布《(82)滬高刑審字第197號判決書》,針對195862日上海市中級人民法院有關其誣告、誹謗罪的判決,宣布:“原判材料屬實,鑒於孫大雨解放前曾積極參加民主革命運動,又在1957912日市人代會上就此作過《我的檢討與交代》的檢查,現在本人對此已有進一步認識,為此撤銷原判決,免予追究刑事責任。”

據說,法院的辦案人員為複查此案,反複審閱核查原始材料,並走訪居住滬、京等地數十位當年被孫大雨“誣告”、“誹謗”的人士,聽取這些曾向法院控告他的原告的意見。盡管撤銷了原判決,但還是認定他的誣告事實屬實,隻是顧念其過去參加民主革命運動,當年已作過檢討,現有進一步認識,才撤銷原判決。至於“免予追究刑事責任”,更是令孫大雨啼笑皆非,因為他在1958年被判刑後,即被送去江蘇省大豐縣一個勞改農場服刑。因不堪繁重的體力勞動,身體日漸虛弱,經妻子一再申請,於1961103日經法院批準“因病保外就醫”,回上海接受群眾監督改造。何況,他在文革中又因“現行反革命分子”罪名在上海第一看守所坐監3年多。此時再說“免予追究”其刑事責任,豈不等同空話?

前一個上海市公安局撤銷“反革命分子”帽子的決定,後一個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撤銷原“誣告罪”的判決,都以“事出有因”而結案,很難說是真正意義上的平反。確實,孫大雨的問題,既涉及現實,又關乎曆史;既與複旦大學有關,又牽連民盟上海市委,十分複雜,尤其他當年“得罪”了從複旦大學到上海市乃至北京的多位黨內領導幹部和黨外著名人士,從而形成了很大的阻力。

 

 

最終,孫大雨的右派直到1984年才獲得改正。其間,經曆了怎樣的峰回路轉呢?對此,先後有幾種不同的說法。

一種是胡平在《禪機1957:苦難的祭壇》(下卷)(廣東旅遊出版社2004年版)中所寫:“19815月,施平寫信給當時的市委宣傳部部長陳其五,反映孫大雨到華東師大後,雖曆經浩劫,年逾古稀,仍教學勤勉,著譯不斷,建議有關部門對其右派問題加以重新考慮和審理。此信引起上海市委領導的重視,指示市委統戰部提出審理意見再報市委。”此處的文字描述不盡準確,陳其五時任市委宣傳部副部長,後來也未出任部長。鑒於孫大雨的右派改正是在整整三年之後,稱施平的信此時“引起上海市委領導的重視”,恐言之過早,至少市委統戰部對市委領導的“指示”還遠未到落實的地步。

另一種是黃健、雷水蓮所著《孫大雨評傳》(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2012年版)一書寫到的:“19831219日,張致祥致函胡耀邦,轉報由吳楚呈報提供的《“孫大雨積案訪查摘要”15條》,請求幫助解決此案的平反問題。胡耀邦看到之後,於次日就立刻指(作)出批示:‘請檢查這個老先生的政策落實的問題。對該落實而頂著不辦的黨委和負責人必須采取點必要的措施。’”該書有腳注稱,張致祥時任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吳楚是孫大雨的學生、老幹部,但書中沒有說明有關資料的出處。從文字看,胡耀邦的這個批示很嚴厲,但批給哪個部門及後續情況都付諸闕如。這部傳記又寫道:“1228日,吳楚再次致信給中共上海市委書記陳國棟,‘祈請關注研處使積年懸案得到徹底解決’。”作者似乎不知道,那一時期,中共上海市委書記有好幾位,陳國棟是市委第一書記。

《禪機1957:苦難的祭壇》(下卷)中還提到:“孫大雨的一封申訴信轉到了胡耀邦的案頭。據說,總書記閱畢,眉頭緊蹙,說了一句話:一個七老八十的孫大雨,我們都不去團結,以後怎麽去團結國民黨實現國共第三次合作呢?”這個“據說”不知從何而來,也為《孫大雨評傳》所引用。

按照上述所引,有關孫大雨問題的申訴,從中共中央總書記到中共上海市委第一書記均已知悉,尤其是總書記還作了語氣嚴厲的批示,但到下麵似乎難以推進,好比足球過中線後左盤右旋,就是沒有臨門一腳的動作。

約在1983年底或1984年初,事情終於有了轉機。中共上海市委統戰部部長、上海市政協副主席張承宗到北京開會,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喬木對他說,自己有位老師是上海的一位教授,研究莎士比亞的專家,還戴著右派的帽子,至今沒有改正,他們能不能關心一下。但具體究竟應該怎麽辦,他沒有明說。張承宗回滬後一查,孫大雨確實還戴著右派帽子,但中央決定不予改正的右派名單中又沒有孫大雨。那個時候,右派摘帽、改正工作早就完成了,上海打成的右派,除了中央點名不能平反的,差不多都平反了,例外的隻有極個別,而孫大雨就成了極個別之一。而且,當張承宗征詢有關同誌孫的右派問題能不能改正時,他們都異口同聲地表示不能改正,並舉出一連串理由。於是,張承宗讓副部長、市政協秘書長範征夫插手此事,看看應該如何處理。

範征夫找到具體經管此事的處長一問,也說這事不好辦,因為孫大雨是在複旦大學定的右派,而該校黨委首先堅決不同意給他改正,市高教局也堅決反對,市教委亦不同意。為了解問題的來龍去脈,他調出有關孫大雨的檔案,從頭到尾仔細研讀,發現接觸此事的人多數隻是聽匯報,或是看過檔案卻沒有進行深入調查。

從檔案中,範征夫具體了解到,孫大雨在解放前一直比較進步,一是參加黨領導的外圍組織上海大學教授聯誼會,當過代理主席,是進步教授中敢於衝鋒陷陣的一個,民主革命時期為反對國民黨獨裁統治做出過貢獻;二是英文好,曾在1947年起草了一封20多頁的《備忘錄》,由多位教授、學者簽名後送給美國總統特使魏德邁,敦促美國政府停止對國民政府的一切經濟援助,此舉有助於人民革命事業。對於孫大雨後來的思想變化,範征夫也探究並分析了原因。最主要的是,上海解放後,原來在大教聯和孫大雨一起從事地下活動的同事,有些是地下黨員,如李正文出任複旦大學軍代表和第一任黨委書記,曹未風擔任市高教局局長,其他人也都擔負一定的職務,而孫不但沒有當官,反而在大教聯改選時落選,成了候補幹事,不久大教聯又宣告解散。他對此耿耿於懷,認定是個別人搞“陰謀”,從此開始罵人。後來,他的外文係主任又被免掉,教授評級時評了二級,心裏更為不滿,逢人便罵,從潘漢年到李正文、曹未風,往下一級一級罵。他的邏輯簡單而荒唐:既然我是革命的,所以反對我的就是“反革命”。到了1957年反右前,他又給校、係領導提了不少激烈的意見,自然就給劃成了右派。

範征夫聯想到自己的兩名戰友劃成右派的奇特遭遇,認為:“在那種政治氣氛下,用當時的政治標準來衡量,孫大雨被打成右派,那是在劫難逃。”

 

 

基於上述認識,範征夫對孫大雨的問題形成了較為完整的看法:一、在民主革命時期做了不少好事,有些事當時是要冒殺頭的危險的,所以他是有貢獻的。二、他的問題主要是罵人,罵各級領導,但他罵人是有原因的;更重要的是,罵某些幹部與罵共產黨不是一回事,而是看問題片麵偏激,性格上桀驁不馴,但不是反黨反社會主義。三、他一直在向黨和政府的相關部門申訴,包括向胡喬木申訴,從來沒有利用廣泛的海外關係做不利於黨和國家的事情。四、獨生女兒在他的全力支持下,很早就參加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海軍部隊。五、即便在“反右”鬥爭高潮中,毛澤東都不主張對他這樣的人一棍子打死,到了撥亂反正的今天,更沒有理由不去超越曆史上的恩怨是非,團結這樣一位已屆垂暮之年的老知識分子。

在張承宗的讚同下,範征夫在市委統戰部的會議上匯報了這些看法,其他人也表示了意見,經過反複商討達成一致意見:孫大雨的右派問題應該改正。

在中央領導的關心以及上海市委的敦促下,複旦大學黨委不再堅持原議,於198473日報送了《關於孫大雨教授錯劃為右派的改正結論》。比起之前那份複查報告,這個“改正結論”的文字很簡短,第一段是介紹:“孫大雨,男,1905年生,浙江諸暨人,1946年加入中國民主同盟,1947年參加上海大學教授聯誼會,原為複旦大學外文係二級教授。1957年被劃為右派分子,受降級降薪處分,現在華東師範大學任教。”第二段是結論:“根據中共中央1978年五十五號文件精神,經複查,孫大雨教授的右派問題屬於錯劃,決定予以改正,恢複教授職稱和高教二級的工資待遇。”從內容即可看出,這個結論有些勉強,對之前的複查報告隻字不提,又來一個“經複查”,就把事情了結了。對被迫到其他大學任職的孫大雨,再提出“恢複教授職稱和高教二級的工資待遇”,也有不倫不類的滑稽之感。

《孫大雨評傳》寫道:“改正‘右派’的結論作出後,時任中共複旦大學黨委書記的周永忠和統戰部張才賡,冒著酷暑,受黨委委托,代表複旦大學黨委將結論送到孫大雨家中。”這樣的描述,對該校黨委對於此事的重視程度稍嫌誇大,因周永忠時任校黨委辦公室主任,從未擔任書記一職,而張才賡則是校黨委統戰部副部長。

據範征夫發表於20132月《上海灘》月刊的《為孫大雨右派“摘帽”始末》一文憶及,為了告知上海市委統戰部的決定,他把孫大雨約在一家飯店。見麵後,直接把對右派問題改正的決定告訴了他,“他一點也沒有感謝的意思,並且一再說:‘我根本就不是右派,從來就不是右派。’”這就是孫大雨,倔強,爽直,坦誠,沒有一點虛偽和矯情。

範征夫的這篇回憶文章翔實可信,隻是還可補充說明一點:孫大雨的右派摘帽和改正,實際上是一攬子解決的。

自從右派問題改正後,孫大雨恢複了二級教授的級別,遷入了市政府在吳興路為局級幹部和高級知識分子建造的公寓樓,工作和生活待遇明顯改善。他繼續埋首於莎士比亞劇作和中國古典詩詞的譯著,但還是書生意氣,對有些事情難以理解。

孫大雨畢業於清華學校高等科,後赴美國耶魯大學深造,三十年代初回國,曆任北京大學、浙江大學、暨南大學、複旦大學等多所大學教授。他還是著名文學團體“新月社”成員,出版過詩集,長期致力於莎士比亞作品的翻譯和研究。學術界有個說法:中國隻有一個半莎士比亞專家,孫大雨算一個,其他加起來隻能算半個。可是,中國莎士比亞研究會在上海籌備時,並未向他發出邀請。他從報紙上看到消息,讓女婿代向籌備組表示,他一生從事莎士比亞研究,希望能夠參加這一團體。1984123日,中國莎士比亞研究會正式成立,他當選為該會理事。他對登門看望的獄中難友、老報人嚴獨鶴之子嚴祖佑說,他想來想去想不通,他是研究莎士比亞的專家,這次當選為理事;胡喬木是他在大學教書時的學生,隻讀了一年大學,就到延安去了,對莎士比亞並無研究,卻被選為名譽會長,這算是什麽道理?他實在天真至極,胡喬木位居黨中央領導人之列,研究會能邀得這樣顯赫的人物擔任名譽會長,豈僅是麵子上的榮光?

1986年初,孫大雨忽然收到人民文學出版社的公函,說胡喬木建議該社重印40年代商務印書館出版的孫譯莎士比亞劇作《黎琊王》,這令他喜出望外。這年秋天,胡喬木到滬視察,於111日上午派秘書把孫大雨接到衡山賓館飲茶敘舊,還就文革中因自顧不暇,無力關照老師表示歉意。其實誰都知道,孫大雨的厄運,並非始於文革,而是起自之前十年的那場反右鬥爭啊!

 

(作者係九鼎傳播公司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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