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張愛玲的死,我其實沒有資格置喙。我出生成長成熟於一個張愛玲格格不入的社會,這從她的《對照記》圖四十六、四十八的說明可以讀出,我猜她可能猶豫觀望過,終於不能忍受,一走了之。環境再惡劣,沒有可以退縮的私人空間,容易死掉。小隱隱於野,大隱隱於市,巨隱隱於心,隻有楊絳在小說《洗澡》中寫出連心都無法隱的驚心動魄。張愛玲五二年離開中國大陸到香港,五五年再到美國,不料在美國差一點又隱不成。
洛杉磯有一位女士是“張迷”,文字及小意象處頗學得有幾分,知道張愛玲不見人,就去張愛玲住處附近租屋監視,也叫她驚鴻一瞥瞥到“鴻”出來倒垃圾。終於是晤不到,於是就翻檢張愛玲的垃圾,而且將自己的變態寫成文章發在報紙上,逼得張愛玲隻好搬家。崇拜竟可以像苛政,達到猛於虎的地步,令人不寒而栗。
我猜張愛玲是一個有“潔”癖的作者,這種潔癖使她最終於生活裏拒絕與“髒”或可能“髒”的人來往。我想我自己恐怕就是一個“髒”人,她不打算與我同類的人來往是對的。我身上可能有令人感興趣生好感的部分,但處久了,“髒”東西攤開了,就會被人厭惡。坦誠相處,不太是好的意思,你不能保證對方不認為你的“坦”與“誠”是忍受不了的“髒”。
張愛玲被人發現死後的次日,洛杉磯華文報紙登出那位女士在桌上鋪排張愛玲的垃圾的照片,同日的報紙有美國參議院議員派克伍德因性騷擾而宣布辭職,後被同僚限期離開的新聞,讀後覺得世界好像有些許公理可言。
張愛玲遺囑自己死後請遺囑執行人立即火化她的遺體,將骨灰拋撒曠野。張愛玲生前不晤人,不應門,不接電話,不回信,這已經是“誌”了,張愛玲死後才被人啟門發現,可說是適得其誌,逝得其所。人生難得“誌滿意得”,張愛玲做到了,正該為她高興,不料洛杉磯的華文報紙有些人認為按遺囑做太過淒涼,治喪人員定二十天後追悼,究竟要如何,仍在商量之中。
崇拜張愛玲的人無疑是好意,不忍淒涼。為了尊敬所崇拜的人,卻忘了逝者的遺囑是要尊重的,這是信。逝者不可能再怨再怒了,有感情的隻是活著的人,世間若無信,即便是好意,另外的人到底不安。若尊敬張愛玲,就讓她按自己要求的方式走吧。
所以我想我沒有資格置喙張愛玲的生與死,因為張愛玲拒絕做公眾人物而且做得幹淨徹底,我隻能對“公眾”對她的死的反應置喙。
張愛玲的公共物是她的文字,我來試著稍稍置喙一下。
張愛玲
張愛玲的感覺方式,表達方式與一九四九年後大陸形成的共和國文體格格不入,這是我讀她的小說時覺得“新”的地方,也是我認為不會有多少大陸人學得了她的原因。迷可以迷,學是一定學不好的。要學她,得沒有受過多少共和國文體的浸染,或有能力抗拒腐蝕,或與張愛玲有相近的文化結構、感情方式,這也就是為什麽學她學得有些意思的都在台灣、香港。不過癡迷地學,小心大樹底下不長草。
另外,北人寫南,或南人寫北,都有一種說不出來的好,道理不知道,但我們算一下古今以來的作家,差不多是這樣。南人寫南、北人寫北也有好的,比例上不多。南唐後主李煜是南人寫南的好例子,他的詞哀婉淒涼,算得絕唱。魯迅其實在北方很久,文體在北方形成,所以可算是北人,他的《野草》是北方意象,他最簡捷犀利的雜文則是寫南。張愛玲寫南,她的感覺、意象和靈魂是北方的,所以才是蒼涼,而非南人寫南的淒涼。“蒼”是近於無色的黑,北方的狼,整天跑來跑去,卻常常在蒼茫時分獨自佇立良久,之後隻身離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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