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10月5日,一名妙齡女子被人用手槍射死。後來,經過調查得知:這名女子名叫劉茜,殺人凶手則是黃克功。
黃克功何許人也?
1927年,黃克功參加國內革命,隨後加入中國工農紅軍,跟隨紅軍經曆了井岡山鬥爭和二萬五千裏長征,並且在婁山關戰役中表現出色,勇冠三軍。
黃克功曾經與一個女學生有過一段感情,而這個女學生就是劉茜。因為劉茜成績優異,經常與其他男同學進行學術交流,黃克功心懷嫉妒,認為她“隨處濫找愛人”,便糾纏劉茜要求結婚。
但劉茜本人則向黃克功表示:“夫妻在合理的社會製度中,是互相扶持而不是強行占有,你要認清點!”
但黃克功依然我行我素,於是,思想獨立的劉茜在被屢次糾纏後心生反感,寫信要求分手,黃克功失戀後認為“這是人生中莫大的恥辱”。
於是他找了借口將劉茜約了出來並槍殺了她。
種種調查之後,黃克功對自己的罪行供認不諱,後被移交至高等軍事法庭準備依法審判。
然而,在審判的過程中,黃克功依仗自己的軍功向法庭請求減刑,並打出感情牌:
“如果我必須是死刑的話,那麽我希望是死在和敵人作戰的戰場上,我請求給我一挺機槍,由他人監督,我要死在戰場上!”
因為當時屬於特殊年代,法官也有些猶豫,最終這件事驚動了毛主席,毛主席當即指示:
黃克功必須是死刑,並且由法院進行執行,這是法律所規定的事,跟他的身份無關,任何人都不得無視法律!
最終,黃克功被依法判處死刑,並於10月21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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