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摘取,我仔細的看了您引用的鏈接----其實我也在找“活摘”二字。本人不是胡攪蠻纏矯情的人,如果我看見“活摘”,我也會經驗性的判斷發帖人可能和OO功有關。
但是,我沒看見“活摘”,我隻看見“非法”。從專業角度上說,“非法獲得”和“活摘”---它不是一個概念。“活摘”可以是完全合法的,“死摘”也可能是非法的。其實,在合法的醫學實踐中,“活摘”的器官一點兒也不少,活人可以捐獻出某些髒器的,例如部分肝髒,一個腎髒,甚至廣義地說,骨髓,生殖細胞等等----這些都是“活摘”。
我冒昧揣測一下,您是不是看見“非法”二字,就馬上聯想到了“活摘”?其實,作為曾經的專業臨床醫學工作者,我對於“非法/合法”更加敏感,至於說“活摘/死摘”---這對我們來說,隻是手段的區別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