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編的校史也隻能參考,漏掉的和錯誤的也常有。我認為,如果潘的校長職務在郭影秋接任前沒免除,他就會在南大57年的畢業證書上以校長之名簽署,即使他已不在南大。看北大的例子:
校長馬寅初,校史說他(1951.06-1960.03)任校長,陸平(1960.03-1966.06)任校長,但馬寅初是1960年1月4日辭去校長的。其實馬寅初在57年反右開始後就受批評,58年《人民日報》發表的文章還點名批評了馬寅初,從那時起他的校長職責已由57年調去北大任副校長的陸平接管了,但馬寅初的校長頭銜還在,畢業證書上還是他署名(即使他已不管事),見下圖(59年簽署的畢業證書)。
60年他沒了校長頭銜,60年的畢業證書署名就換人了。
舉這個例子是想說明,如果潘菽57年的校長職務還沒免去(還掛著),那南大57年的畢業證書上應該還是潘菽署名。現在隻有副校長署名,說明那時沒有校長(包括掛名的也沒有)。當然要知道潘菽的確切離職的時間要查到任免令(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