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啟七年(1627年)秋八月,明熹宗朱由校駕崩,信王朱由檢即位。崇禎二年(1629年)二月,17歲的崇禎以魏忠賢“擅竊國柄,奸盜內帑,誣陷忠良,草菅多命,狠如狼虎”為由,將魏忠賢及其黨羽盡數鏟除。
有人就說了,魏忠賢權勢滔天,何等人物,號稱“九千九百歲”,可崇禎除掉魏忠賢為何如此簡單?崇禎除掉魏忠賢確實沒有遇到很大阻力,但也不是一句話就是要了魏忠賢的命。明熹宗一死,魏忠賢立即感受到危險的來臨,他想到了辭任,“天啟七年九月初一,東廠太監魏忠賢辭任,溫旨不允。”
崇禎當然拒絕了,他心裏太清楚了,自己剛登大寶,根基不穩固,自然不可能立即解決早已形成氣候的閹黨。既然動不得,崇禎來了個以靜製動,仍舊對魏忠賢及黨羽進行了賞賜安撫,這種曖昧的方式,讓魏忠賢一時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
所以,《烈皇小識》這樣記載,“上既登極,所以優容客、魏者,一如熹廟,而信邸承奉,盡易以新銜,入內供事。”當然,這一切都是假象,崇禎可不是病貓。從政治上來說,崇禎鏟除魏忠賢,沒有任何技術上的難度,但是崇禎把問題搞複雜了。
朱元璋自創立大明後,便立下宦官不可幹預朝政的規定。盡管後代幾位皇帝重用太監,但祖製就是祖製,這點早已深入人心,魏忠賢偏偏就是一個太監,而且幹預朝政,弄得大明廟堂烏煙瘴氣。
魏忠賢有兩個官職:司禮監秉筆太監兼東廠督主。這兩個官在明朝後期的權力,僅次於皇權,因此魏忠賢能權傾天下,但也正是這兩個權力讓他在麵臨崇禎進攻時,毫無還手之力。為什麽?
一句話,“然內閣之票擬,不得不決於內監之批紅。”天啟年間,由於魏忠賢深受寵信,他獲得了“批紅”的權限,掌握了最高的決定權。但魏忠賢獲得一切,都建立在明熹宗之上,是沒有任何根基的,一旦皇帝沒有允許,魏忠賢繼續做,就是“矯詔”,是誅九族的大罪。
崇禎一登基,大家一看風向變了,樹倒猢猻散?當然,崇禎也是有所顧忌的,畢竟魏忠賢隻手遮天,因此他隱忍了一年。最後說一下結論:崇禎拿掉魏忠賢,就是一下子的事情。不過,縱觀崇禎一朝,魏忠賢當年應該把文官集團打壓的再狠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