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編自向明所著《改革開放中的任仲夷》一書。
“搶救運動”初受”左”害
1943年11月間,我和李爾重被調到北方局黨校參加整風學習。……我被留在冀南行署辦的整風學校任黨總支部書記,李爾重被留在冀南軍區辦的整風學校。
我在學校工作不幾天,就看到中共中央的電報,說延安在整風運動中發現了特務,經過揭發鬥爭,有些敵特”坦白交代”供出了很多日本特務、國民黨特務和”托派”。中央在電報上說,在”搶救運動”(這時,”整風運動”已被叫做”搶救失足者”的”肅反運動”)中搞出了這麽多特務,並創造了許多經驗(如”大會圍,小會攻”,”坦白從寬,抗拒從嚴”等等),中央表示很高興。當時,我的思想主要是感到吃驚,但對黨中央、毛主席還是深信不疑的。
一個多月後,我和李爾重同時被調到北方局黨校去參加”整風”學習。大概進行了一個多月的整風學習,主要是整頓學風、黨風、文風,在反對主觀主義、宗派主義、黨八股方麵,的確有些收獲。但為時不久,就開始了”搶救失足者”。那時,每個人都要寫自己的曆史,交代自己的問題,要求是”對黨一條心,不能半條心,更不能兩條心”。審查者對每個人曆史的各個關節都要進行審查和質問,被審查的人如果答複得不滿意,就被懷疑甚至肯定為有問題,就對他們進行所謂”搶救”。而在白區工作過的幹部尤其是知識分子,更是被懷疑和”搶救”的重點對象。
文革中被批鬥的任仲夷
這時,我的內心就開始有了疑問。特別是當黨校全體學員參加了北方局機關在”麻田”(在左權縣,中共中央北方局所在地——編者注)召開的”坦白”大會,看見搞出了那麽多的”特務”和”內奸”,我對”搶救失足者”運動就產生了更大的懷疑。之所以產生疑問,是因為在許多問題上,在通常的情理上,我覺得有很多問題,不能不使人懷疑。在審查一個人的曆史時(被審查者大多是黨的高、中級幹部),對許多問題表現主觀、片麵、無知,特別是采用”逼供信”,甚至采用了不人道的極為殘酷的辦法,我認為都是錯誤的。
在我被”搶救”時,”積極分子”們對我搞”車輪戰”(輪班對我進行晝夜盤問、逼供),曾在一個月中,隻讓我斷斷續續地睡了幾個小時的覺(每次隻叫打幾分鍾的盹)。
在我被”車輪戰”式”搶救”折磨時,黨校負責人楊獻珍同誌曾”勸說”我徹底”坦白”。我向他建議說:”希望黨慎重,慎重,再慎重。”他說:”黨要你坦白,坦白,再坦白!”我說:”我相信黨。”他說:”黨認為你有問題!”我說:”我相信毛主席。”他說:”毛主席認為你有問題!”他還問我:”你知道你呆的這是什麽地方嗎?”我說:”是北方局黨校。”他說:”什麽黨校,是’格別烏’(蘇聯的特務機關,後來音譯為’克格勃’)!”我聽了這話,感到十分震驚,腦子像炸了一樣。
說實在的,我到現在對楊獻珍同誌仍十分敬重。他是我們黨內知名的哲學家。……在當時的那種氣氛下(可以說是”紅色”恐怖),我沒有發現一個挺胸反抗者,楊獻珍同誌也不可能例外。後來,楊獻珍同誌在哲學上提出”合二而一”的觀點,因為不符合毛澤東同誌的”一分為二”的論點,而受到嚴厲批判,在”文化大革命”中也飽經折磨。自我黨建黨以來,尤其是新中國成立以來,路線鬥爭、政治運動如此之多,很多人既整過人,也挨過整,包括我自己在內,也是如此。
那時,我怎麽也不會想到,後來毛主席在延安會向所有被”搶救”的無辜者鞠躬道歉。這表現了一個偉大領導者的寬闊胸襟和馬克思主義者實事求是的精神。可惜的是這個曆史教訓並未得到認真的吸取,使之真正成為寶貴的經驗。
這次”整風””搶救”,我在太行山北方局黨校呆了一年半時間,過了一年半被逼供、被”軟禁”的生活。
也許是由於”搶救運動”在我心上的烙印太深吧,對於新中國成立以來的曆次政治運動,特別是對於運動中的某些”殘酷鬥爭,無情打擊”的做法,我在思想感情上往往有些反感,而沒有與人鬥爭其樂無窮的感覺。
1980年11月,任仲夷(站立者)在廣東省府禮堂與省市幹部見麵,表示將與廣大黨員幹部一道,貫徹中央特殊政策
關於土改、鎮反、三反五反
首先是建國前後的土地改革運動。我認為土改運動是必須的,但有些過火的”左”的做法是不應該的。譬如把富農和地主同樣看待,並和反革命分子、壞分子劃在一起,統稱”地富反壞”(反”右派”後又加上”右派分子”,叫做”地富反壞右”五類分子、黑五類)。有的地方在土改中把每個村的人都帶上紅(貧雇農)、黃(中農)、白(地主、富農)三色布條,一切由貧雇農說了算,各村農會都可以私設”刑堂”,對地富分子實行嚴刑拷打,生殺予奪。我覺得這都是不必要的”左”的做法。
1950年的鎮壓反革命運動,在共和國誕生之初,在各種敵對分子的反革命活動相當猖狂的時候,對反革命分子進行嚴厲的打擊,也是完全應該和必要的。毛主席提出的”首惡必辦,脅從不問”,”可捕可不捕的不捕,可殺可不殺的不殺”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但在具體執行中,在不少地方仍有”逼供信”的現象,因而錯捕錯殺了不少人。
1951年到1952年初的”三反、五反”運動,反對貪汙、浪費、官僚主義等以樹立廉潔良好的社會風氣,也是十分必要的,問題是在很多地方又重複了”搶救運動”中”大會圍,小會攻”、”車輪戰”等”逼供信”的錯誤做法,製造了不少冤假錯案。
當時我在旅大市委當秘書長,我曾多次向市委領導和幹部們提出,運動中一定要注重調查研究,實事求是,一定要強調重證據,特別要重物證。不能輕信口供,絕對不能搞逼供信,不能搞”車輪戰”、體罰和各種威脅、恐嚇的辦法。我的這些意見,當時旅大的市委第一書記歐陽欽是完全同意的。主管幹部和紀律檢察工作的組織部長胡忠海和我的意見也是一致的。
但是,我的這些意見卻遭到東北局工作組的反對。他們把旅大的問題看得很嚴重,說旅大這個地方,”山高林密,虎多而肥”(當時把貪汙1萬元以上的稱為”大老虎”,貪汙5000元以上的稱為”中老虎”,貪汙1000元以上的稱為”小老虎”)。他們認為我在運動中思想”右傾”,把我從旅大市調到黑龍江省(當時叫鬆江省)。在調離前的鑒定會上,東北局工作組的一位同誌給我下的結論是:”任仲夷的思想在運動中表現右傾,從思想體係上說,是右的體係”。
終身感到內疚和悔恨的
1954年,反對”高(崗)饒(漱石)反黨聯盟”,也牽連和冤屈了一些好同誌。使我終身感到內疚和悔恨的,是對李常青同誌的批判。
李常青同誌當時是哈爾濱市的市委第一書記。他對黨忠心耿耿,工作兢兢業業,生活艱苦樸素,缺點是工作上有點家長式領導的作風。總的來說,是一個忠誠的黨員,是一個好同誌。由於工作上與高崗有些聯係,便被誣指為高崗線上的人。當時我任哈爾濱市委第二書記,東北局一位負責同誌親自打電話給我,說李常青的問題非常嚴重。因此,李常青同誌受到了不公正的錯誤的批判。對此,作為市委第二書記的我是負有很大責任的。
後來,李常青同誌被調到教育部任司長,在1957年”反右派運動”中被錯劃為”右派分子”,下放到內蒙古去勞動改造。在一次騎自行車時,遇車禍不幸身亡。一個為黨的事業奮鬥幾十年的老同誌,就這樣落得非常悲慘的結局!
對於李常青同誌的不幸遭遇,我一直有一種沉重的負疚感,對他的悲慘遭遇,比我自己在”搶救運動”和”文化大革命”中受到的折磨和迫害,更加感到痛心。這是我心上一個永遠難以愈合的傷口。
反右當中的”滔天罪行”
1956年9月,召開了中國共產黨第八次代表大會。我對黨的”八大”是衷心讚成、完全擁護的。特別對於”八大”報告中提出大規模的階級鬥爭已基本結束,今後的任務是向大自然作戰、搞經濟建設,我從心眼裏高興和擁護。對於”八大”之前毛主席的《論十大關係》和他在最高國務會議上作的 《關於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的問題》的報告,也是非常讚成的。因此,在”八大”以後,我覺得心情特別舒暢,對工作幹勁倍增。全國也是一片歡騰,幹部、群眾的積極性空前高漲。
可是,好景不長,”八大”閉幕以後,毛主席又在青島會議上作了內部講話,提出和”八大”決議完全相反的意見,認為資產階級與無產階級的矛盾仍然是國內的主要矛盾。這樣,在我的思想上引起了疑慮,”八大”決議還算不算數呢?但心裏還是想:毛主席和黨中央總是正確的,這種重要提法的改變,一定是經過集體討論的。隻有一個問號:這麽重大的問題,為什麽不召開黨代表大會呢?至少要由中央全會作出決定。我萬萬不會想到,這是毛主席個人決定的。
1957年”反右派”鬥爭,我在哈爾濱市任第一書記,我也抓過”右派”,整過人。當時我對毛主席所講的”引蛇出洞”的做法雖有疑慮,但總的來說,還是忠實執行了毛主席、黨中央的指示的。按我個人的水平和膽識,當時不可能不按上級的指示辦。但由於我對那種做法有疑慮,因而也做了一件違反黨的紀律和組織原則的事。
當我看到中央下發的就要掀起抓”右派”的絕密文件後,我擔心如果市委、市政府黨員副局長以上的幹部不了解中央的意圖,怎能領導好這次運動呢?所以,我未經報告省委和中央,擅自把 《事情正在起變化》《一九五七年夏季的形勢》兩份文件在黨員副局長以上幹部中進行了傳達,並要他們絕對不要再往下傳達。
由於這些幹部了解了中央意圖,所以在鳴放當中都比較慎重,這樣,在市委、市政府黨員副局長以上的幹部中,就沒有出一個”右派”。我的這一行動,在組織原則和黨的紀律上來說,完全是錯誤的,但是卻使那次抓”右派”的運動沒有擴大到市委、市政府副局長以上的幹部中,這也算起了點保護幹部的作用吧?
“文化大革命”中,造拍派揭批我在”反右派運動”中使哈爾濱市副局長以上的幹部中的”大右派”都漏了網,我也”罪責自己”犯下了”滔天罪行”。
廬山會議後整過一個”反黨集團”
在1959年發起的反右傾機會主義鬥爭中,我也是一個忠實執行者。對於當年召開的廬山會議,黑龍江省是第一書記歐陽欽、省長李範伍參加的,我在那時隻能從歐陽欽回來的傳達和中央的文件中知道一些情況。
我記得,大概是廬山會議閉幕以前,哈爾濱正在召開市黨代表大會。我在大會上代表市委作的報告,關於反對浮誇風、瞎指揮風,反對主觀主義等,還是有一定分量的。這本來是對的。但在那次大會閉幕的前兩天,我聽到廬山會議關於反右傾的信息,這是完全出乎我意料之外的。
為使大會代表和領導幹部有反右的思想準備,我在大會閉幕之後,未等代表散去,馬上又召集參加和列席會議的原班人馬,開了一個幹部會議,作了一個講話,把廬山會議反右的精神加了進去。市黨代大會通過了市委的報告,並形成了決議。市委第一書記緊接著又在幹部會議作了一個相反的”重要講話”,這確實是極少見、極反常的。但在當時,我隻能和隻好那樣做。
緊接著,一個”反右傾機會主義運動”在全黨、全軍、全國開展起來。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像全國一樣,也揭批出一批”右傾機會主義分子”和犯”右傾機會主義”思想錯誤的人。甚至,哈爾濱市委,也像許多地方一樣,搞出一個所謂的”反黨集團”。這是在一次市委擴大會議上,由於過火地錯誤地批判”右傾機會主義”,根據錯誤的認定,並經省委同意的。我作為市委第一書記,對於受到冤屈的同誌,負有重要的責任。
1962年初,中央召開了7000人大會,鄧小平同誌在講話中提出,對於右傾機會主義的批判,凡是過了火的,采取一攬子解決的辦法,一風吹。這樣,這次運動中受到處分的,比之1957年被打成”右派”的要幸運得多了。
在一風吹中,做平反的工作,對我來說,比之揭批的時候要主動積極得多。給人平反,向人道歉,我心情是高興的,唯恐做得太慢了。7000人大會後,我一回哈爾濱就抓緊平反工作。在市委召開的平反大會上,我公開進行了檢討,並向受冤屈的同誌賠禮道歉。對其中有代表性的幾個人,我還親自到他們家中去賠禮道歉。
隻是對於那個錯定的”反黨集團”,因為比較複雜,沒有隨著”一風吹”及早平反,後因”文化大革命”,又拖了幾年,是我至今感到遺憾的事。
關於”四清”和”文革”
1963年至1965年的社會主義教育運動,我認為劉少奇同誌的做法有些”左”(集中體現在”桃園經驗”上),對於把農民養幾隻雞生幾個蛋,當作資本主義尾巴來割,也有不同的看法。
1964年中央開會討論製定”二十三條”時,我還誤以為毛主席在糾正劉少奇同誌的”左”,沒想到毛主席是認為劉少奇”右”。結果”二十三條”比劉少奇更”左”,最後”左”出個”文化大革命”。”二十三條”中提出的”這次運動的重點,是整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的當權派”。開始時,我不懂這句話的意思。怎麽也不會想到劉少奇會被定為中國共產黨內最大的走資派,怎麽也不會想到我自己也成了哈爾濱市的最大走資派!
至於1966年開始長達10年之久的”文化大革命”,對於我們的國家、我們的黨、我們的民族、我們的人民造成的政治上、經濟上、文化上的嚴重災難,凡是經曆過的人都有刻骨銘心的切膚之痛。黨中央《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幹曆史問題的決議》對”文化大革命”已經作出了正確的結論:”文化大革命是一場由領導者錯誤發動,被反革命集團利用,給黨、國家和各族人民帶來嚴重災難的內亂”,”使黨、國家和人民遭受到建國以來最嚴重的挫折和損失”,是全局性的、長時間的”左傾”嚴重錯誤。
兩個願望
我之所以回憶這段曆史,無非是有兩個願望:第一,是想讓大家全麵認識一個真正的任仲夷。我不是像有的同誌所說的那樣,“思想一貫右傾”,我也有”左”的時候。我也不像有的同誌想的那麽好,我有不少嚴重的缺點和錯誤。
在政治運動中,我既挨過整(主要是”搶救運動”和”文化大革命”),也整過人。由於長期處於省市領導的地位,整人的時候更多一些(雖然我一直反對主觀主義和”逼供信”的做法),我願趁此機會鄭重地向被冤屈的同誌和他們的親屬,表示沉痛的悔恨和誠懇的道歉。
第二,是想提醒人們勿忘曆史的教訓。鄧小平同誌說,對於曆史問題宜粗不宜細。我的理解,是不要計較曆次政治運動中個人的恩恩怨怨,不要糾纏在你整過我、我整過你等問題上麵,應該團結一致向前看。至於對曆史教訓的總結,則宜細不宜粗。對曆史的錯誤分析得越透徹、越準確,取得的教訓就越深刻,越能防止我們重蹈曆史的覆轍。人們常說,時間是公正的,曆史是無情的,許多曆史事件,包括新中國成立前的一些曆史事件,是要經過時間的檢驗、曆史的鑒別,才能得出公允的評價。
吾老矣,這樣的任務,隻能期待於21世紀的曆史學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