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真相的探索(3)
提問:林彪方麵有沒有毛澤東方麵的內鬼?
有沒有內鬼,到現在已經是一個無從考證的問題,因為除非當事人站出來發聲,否則按照目前披露的材料,並沒有可靠證據證明有。筆者隻能說,林彪方麵有向毛澤東通風報信”內鬼”的猜測,是一個合理的懷疑,對於事件前後產生的一些疑問也能夠提供恰當的解釋。
毛澤東南巡的後期,具體說是9月8日之後,一方麵精神明顯緊張,另一方麵行蹤變得神出鬼沒,說明他感受到了潛在的危險了。毛澤東衛隊長陳長江回憶:在杭州的後期,隨著時間的延續,毛主席的情緒越來越不安。不知道他發現了什麽,還是怎麽了,他吃不下去飯,睡不著覺(陳長江、趙桂來《毛澤東最後十年——警衛隊長的回憶》)。汪東興也回憶說,現在想來,那時的形勢是極其危險的。毛主席對林彪陰謀究竟何時察覺,察覺多深,他並沒有把知道的危急情況全部告訴我,他老人家沒有作聲,他沉著地待機而動(汪東興《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第197頁,當代中國出版社2004年1月第2版)。當事人的這些回憶,加上當時毛澤東不合常規的動作,都說明毛澤東當時有可能通過某種渠道得知了林立果一夥的計劃,並有意識地進行了防備。
說明毛澤東知情的另一個跡象是毛對於林派人馬的明顯防備,例如參加過“三國四方“會議的陳勵耘和王維國。毛澤東在杭州的時候,“整個杭州的警備大權,都是陳勵耘管著,而毛主席對這個陳勵耘不知為什麽,又很厭惡。”(陳長江、趙桂來著《毛澤東最後十年——警衛隊長的回憶》,中共中央黨校出版社1998年12月第一版142-162頁)毛離開杭州的時候,指示汪東興”馬上走”(指離開杭州),特意叮囑”不要通知陳勵耘他們”,”不讓陳勵耘上車來見,不要他送。”9月11日中午在上海,毛澤東召見了許世友和王洪文。王維國也等候召見,但毛對王維國非常冷淡,連話也沒有講。(汪東興《毛澤東與林彪反革命集團的鬥爭》,當代中國出版社1997年11月第一版,162-168頁)要知道,王維國和陳勵耘都是手握兵權的地方大員,之前毛對曾被認為是林派人馬的劉豐、丁盛、程世清等都反複敲打並爭取對方投誠,對王、陳卻連敲打都懶得敲打,想必內心早就認定二人是”死黨”,多說無益。九一三事件後沒幾天,還沒有經過深入的偵查,王、陳二人就被迅速逮捕,也是事先就掌握他們情況的另一證明。
如果林立果一方真的有向毛通風報信的”內鬼”,那麽可能是誰呢?一直以來被懷疑過的對象有江騰蛟、李文普、潘景寅和李偉信,還有人說是王飛。對江騰蛟和王飛的懷疑是不太靠譜的。江騰蛟1981年被法庭認定為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團主犯,判處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5年,是所有人當中刑期最重的一個。他如果是告密者,那麽他的告密並沒有給他帶來任何好處。至於王飛,雖然1981年因精神疾病被批準取保候審,但之前已經在秦城監獄度過了近十年的鐵窗生涯,且因此精神失常。90年代劉家駒去采訪王飛時,王飛是公開承認自己的政治抱負的:”我們就是要殺毛主席。”後來他還說:”我們要做的事,五年之後華國鋒他們做到了。”(“9.13”四十周年文史研討會發言)
李文普和潘景寅的情況比較複雜,留待下文分說。那麽李偉信呢?李偉信,上海人,生於1934年,原空4軍7341部隊政治部秘書處副處長,後來成為林立果”秘書”。林立果謀劃暗殺毛澤東的時候,李偉信全部在場並了解計劃細節,他具備通風報信的條件。81年審判”兩案”,所有關於《五七一工程紀要》的材料都出自李偉信的孤證。他說”林立果說林彪知道《五七一工程紀要》”;”正本在北戴河”;”林立果說首長知道‘三個方案’”;”聽於新野講,黃永勝他們同意一起去廣州”。《五七一工程紀要》的發現,也是在李偉信最後離開的空軍學院”據點”。北京衛戍區保衛部部長王樹德回憶,9月13日已經把林立果在北京的五個”據點”都看守起來了。而令人困惑的是,三天後王蘭義等人打掃衛生時,空軍學院的”據點”空無一人,其它證據都已被燒掉或帶走,《五七一工程紀要》這樣關鍵的證據卻堂而皇之的放在桌上。
9月13日,李偉信乘坐周宇馳、於新野挾持的直升機叛逃未遂,直升機飛回北京懷柔降落。事敗周宇馳、於新野、李偉信約好開槍自殺。周宇馳、於新野自殺身亡,李偉信佯裝向天開槍未死,被抓獲。李偉信被抓後,北京衛戍區作戰處處長張輝燦去查看,李偉信迫不及待地說”我要找汪主任”。張輝燦問”哪個汪主任”?李偉信說”我要找汪東興”。張輝燦立即報告北京衛戍區司令員吳忠。吳忠秘書李維賽回憶:”吳忠和吳德一起到地下室審問過李偉信。”(舒雲《”九·一三事件”十大謎團》)
1981年,空軍法院因李偉信犯有積極參加反革命集團、陰謀顛覆政府、投敵叛變(未遂)罪,判處他有期徒刑15年,送原籍上海市提籃橋監獄服刑。李偉信在監獄似乎並未受太多苦,他在法庭上曾經感謝政府給他配眼鏡,因為眼鏡碎了可能用來自殺,所以配眼鏡在監獄裏算是特殊待遇。上海市公安局一位副局長曾經透露,李偉信坐牢期間整天在獄警辦公室裏。後來李偉信居然和看守他的女獄警談起了戀愛,據說出獄後還結了婚(舒雲《“571 工程”紀要》發現之辨析--兼駁蔣健先生)。在獄中,李偉信自學了建築學,出獄後跟隨國際著名建築設計師貝聿銘,負責華貝設計事務所的上海分所,事業相當成功。
當然,憑這些情況來斷定李偉信是向毛通風報信的”內鬼”,是非常不充分的,權當是一種猜測。不過,九一三事件時李偉信已經37歲了,處事比隻有26歲的林立果和其他”小艦隊”成員遠為成熟,對形勢的判斷也更為準確。因此,存在這種可能性,即李偉信並沒有被”小艦隊”的狂熱思想洗腦,一早看出暗殺毛澤東的計劃毫無成功可能,因而提前告密、事後主動配合檢舉揭發,來換取寬大處理。
除了“內鬼”的說法,還有一種可能性,就是林立果等人謀劃“五七一”計劃保密工作做的太差,牽涉的人太多,外圍的人一旦知情,泄密可能性極大。例如時稱“小謝”的毛澤東心腹謝靜宜,她丈夫蘇延勳在空軍黨委辦公室工作,事先就通過謝向毛傳來消息:林立果在空軍成立了秘密組織,包括“聯合艦隊”、“上海小組”和“教導隊”,在做武裝奪權的準備。(劉冰《風雨歲月》第161、168頁,清華大學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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