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8年11月13日 長沙大火,亦稱文夕大火。
最終導致長沙30000多人葬身火海,全城90%以上的房屋被燒毀。
與 炸黃河花園口決堤、重慶防空洞慘案 並稱抗日戰爭中的 三大慘案。
前二, 直接是 蔣中正的命令, 後一 也與蔣某人有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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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沫若在文中對張治中進行了很不客氣的評述:
“放火燒長沙,是張治中、潘公展這一竿子人的大公德。
他們想建立一次奇勳,摹仿庫圖索夫的火燒莫斯科,來它一個火燒長沙市。”
“長沙大火”這一章,刊登在《人民文學》1958年12月號上。張治中讀到後十分惱火。
在他看來,“有些地方可以說是有意歪曲事實,進行個人攻擊。”
1938年11月12日上午九時許,我接到蔣介石的文侍參電:
“限一小時到,長沙張主席:密。長沙如失陷,務將全城焚毀,
望事前妥密準備,勿誤!中正文侍參。”
在接到這份密電的同時,還同時接到蔣介石侍從室主任林蔚的長途電話:
“我們對長沙要用焦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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