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羅克是因為陰謀進行暗殺活動的刑事案被逮捕,不是引言獲罪被逮捕,獲死刑是被捕後多個因素的疊加

遇羅克的時間表:

1966年下半年寫出身論。

1967年1月辦中學文革報。

1967年8月去長春串聯獲得手榴彈帶回北京。

1968年1月被捕。

遇羅克是造反派,他寫出身論反的是保皇派。遇羅克死的背景是1970年嚴厲鎮壓造反派的一打三反運動,這點很重要。

所有跟帖: 

既然是刑事犯,又為何被平反呢?這不清楚地說明所謂的“私藏手榴彈”是栽贓!是莫須有的罪名嗎? -樂鼠- 給 樂鼠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6/2020 postreply 19:26:57

因為主持平反的人是反文革的啊 -化學係同學- 給 化學係同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20 postreply 07:38:04

罪惡滔天的邪惡文革不該反嗎??? -樂鼠- 給 樂鼠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20 postreply 08:55:05

文革既不罪惡滔天,也不邪惡 -化學係同學- 給 化學係同學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3/07/2020 postreply 13:45:24

誣陷吧。 -nowdays- 給 nowdays 發送悄悄話 nowdays 的博客首頁 (0 bytes) () 03/07/2020 postreply 15:33:26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