攝影記者斷章取義。那個被槍決的,被法院判了死刑。根本不是警長隨手殺人。

這幫記者的可怕之處,就是用一張照片就能毀了一個人的一生。還有那一張阿拉巴馬警察牽狗咬黑人的照片 - 新聞界的恥辱。

讀者能做的,就是多動腦子,搞清背景,不要上來就義憤填膺急於下判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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