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房私語 畢汝諧( 作家 紐約)
2002年,我和她(紐約市政府的高級工程師)一見鍾情,天雷勾動地火,當即陷入死去活來、不遜於愛情電影的熱戀;翌年, 她終於與丈夫辦妥離婚手續;她斬釘截鐵地道:我要給你一個家; 我們於第一時間登記結婚。
這正應了一句流行語:男人不壞,女人不愛。
她的婆婆(前婆婆)不忿我奪其兒媳,挖苦我道:請問你是某某的第幾任丈夫?
我響亮地應聲回答:我是令郎的合格又合法的接班人!
嶽父款款叮囑:我同意你們結婚;她的心髒不太好,你一定要好好照顧她。
我道:遵命,爸爸。她的心髒不太好(因而有幾分病態美),可是她的心實在好呀;請您放心,我一定好好照顧她。
我向遠在北京的八旬雙親報囍:行年五十三,我終於結婚了!我做夢也想不到能找到這麽好的妻子,內有內秀,外有外秀! 我們有愛情;而且,我和她一致認為,愛情是弱不禁風的林黛玉, 必須披上法律外衣!畢氏父子,皆娶哥大女碩士為妻,可喜可賀!
當年在北京,我是小有名氣的單身漢;傅崇碧夫人黎虹阿姨甚至開玩笑說:我們這些老太太應當專門成立一個委員會, 為小畢找對象。
當年在北京,我無比自豪地宣布:我就是中國男籃主力中鋒——穆鐵柱!天下無敵!
1991年春天,一個美好的周末,我和康奈爾醫學院的一位女留學生在山王飯店用畢豐盛晚餐, 步行返回她地宿舍,共度良宵。事後,我傷感地道:親愛的, 你對於我是一個裏程碑式的人物——第300名情人!我年紀大了, 今生今世,不可能突破400大關了!
八旬雙親回函:祝賀你們,相愛沒商量!
新婚之夜,她似乎有些不安,若有所思地道:我和流氓結婚了。
我正色道:流氓不流氓並不重要;我剛剛認識你,就向你交了底牌:我從來沒有結過婚,但是有四次愛情、兩個非婚生兒子( 他們各有不同的母親)、三百多個情人!我沒隱瞞;現在, 重要的是,我們將作為合法夫妻行走人間, 讓我們嚴格履行夫與妻的法律責任吧。
如此洞房私語,世間罕有。
新婚燕爾,婚姻生活因循愛情的慣性潺潺前行;她做飯時,我在旁邊朗誦千古流傳的愛情詩篇;精神食糧與物質食糧並陳, 盡美盡善。
遺憾的是,未幾,婚姻生活就像七月驕陽下的羊肉餡,變質了。
她是女強人,管著好幾個老外,主導意識甚強;而我偏偏是個頭角崢嶸的奇葩人物;更要命的是, 我與她都是曾經擁有海量追求者的人尖子, 故而形成蔑視異性的心理定勢(物以稀為貴,物以不稀為賤), 根本不可能聽命於異性!一個家有兩個總司令,誰也不服氣誰, 誰也不肯當第二把手!
於是,我和她三天兩頭吵架;巧言鬥嘴,妙語傷人,含沙射影,綿裏藏針;從語言學角度來說,與當初的海誓山盟同樣高雅、 同樣精致、同樣耐人尋味。
我曾經向老朋友、北京作家甘鐵生(當年的清華附中出了一史一甘兩位名叫鐵生的作家)傾訴衷腸:
婚前,我們的愛情狂熱、偏執、奮不顧身!
我們相愛後,她便堅拒與丈夫過夫妻生活;一天晚上,她正在家裏用手機與我談情說愛, 她的那位老好人丈夫突然撲了上來,企圖強暴她!於是乎,搏鬥聲、 喘息聲、摔門聲、逃跑腳步聲等等經由手機實況轉播,聲聲入耳, 在在驚心!從此,她剪刀不離身,聲明寧可自殘也不準丈夫近身; 這位倒黴的丈夫見她心如鐵石,隻得同意離婚。
我們都在愛情裏找回初戀的蜜也似的奇妙感覺;不止一次,我們像頂嘴似的重複“我愛你”這句話,誰也不肯少說一句!一天2 4小時,最多一次,我們累積通話達17個小時,情話綿綿, 猶如大氺漫野;可是,所有的人都不看好我們的愛情; 步克母親尖銳地說:你一個好幾十歲的人大談初戀, 就像成年人穿小孩子衣服一樣可笑!她的閨蜜勸道: 你說你不計較畢先生的曆史,可你們本質上不是一路人; 麗達真的嫁給了拉茲(印度影“流浪者”的男女主人公), 能有好結果嗎?有位女律師是我們共同的朋友, 卻搖頭拒絕為我們證婚。
對此,我們堅定地表態:我愛她(他),我一定要和她(他)結婚!
最神聖的一次宣誓,是雙雙跪在她母親的墓前。
可是,法律外衣不是防彈衣,我們的愛情穿越婚姻雷區,被炸得遍體鱗傷!
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甚至,我怕冷她怕熱,空調定在79度還是80度都能成為七七盧溝橋事變那樣的戰爭導火索。無奈, 我特製了一塊三國演義式的免戰牌。
甘鐵生冷笑道:你們倆一起化蝶吧,愛情就能永恒!
盡管婚姻生活不幸福,我仍然嚴守洞房私語的承諾,拒絕誘惑,從不逾矩。
她也如此;那位前夫請求破鏡重圓,遭到嚴詞拒絕。
經過長達八年的炕戰暨抗戰,我和她不堪其苦,協議離婚。
她默默地將我贈給她的鑽石項鏈放在我麵前;我說:不必了。今後我們仍然是朋友,留個紀念吧。
離婚後,我們斷了音問。我未曾著意忘卻她,自然也未曾著意憶念她;偶爾,我做某事時,不期然地暗忖: 此時此刻,我的前妻在幹啥?假如當年我們既不結婚也不同居, 而是保持獨聯體那樣的鬆散的關係, 說不定今天我們仍然如膠似漆呢。
(2019/01/23 發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