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部”“會"的政務次長和常務次長表麵看都是副職,但他們身份不同,分管事項也有區別。
部會政務次長屬於政務官,而常務次長屬於事務官。(政務官無明確的資格要求、無需經過考試,比如大學教授可以直接任命為政務次長乃至部長,同時與執政團隊共進退,無任期或職位保障;事務官有任職資格要求,需經過公務員係列考試,但不受執政團隊更迭直接影響,不得任意免職,有退休等保障)
政務次長由於受到正職的特別信任,往往負責正職授權交辦的特別事項;常務次長是處理日常事務的副職,主要分管日常事項。
特任是台灣除“總統”外最高級別的官員,直接由“總統”任命,因此稱為特任。
特任之下,台灣官員的級別從低到高分為三大層級:委任(1到5職等)、薦任(6到9職等)、簡任(10到14職等),簡稱委、薦、簡。政務次長和常務次長都是這裏所說的“簡任”,列第14職等。
政務次 = 常務副
所有跟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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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席、副部長(第一副)的意思阿
-飯盛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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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9 postreply
16:2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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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是不屬於公務員,屬於政黨
-我愛丁二酸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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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5/2019 postreply
20:16: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