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緣起,匪夷所思
近日, 亂港分子害怕事態逐漸平複, 叫嚷“勿放棄抗爭”。在2019年9月8日、9日煽動香港大學、專科甚至中學學生在校門口拉人鏈,抗議已經被特首林鄭月娥宣布撤回的“修例”,要求特區政府回應所謂“五大訴求”。
“修例”,一切緣起於一樁一死兩命的殘忍凶案。而且,死者是香港青年,凶殺案發生在中國台灣。
2018年2月 情人節前夕,20歲的香港青年陳同佳與21歲的女友潘曉穎踏上了前往台灣的浪漫之旅,兩人原打算2月17日返回香港。
據陳同佳供述,事發前,他們先是就行李收拾問題發生爭執。隨後,潘曉穎又告訴他,自己懷了前男友的孩子,並讓陳同佳看了一段她與另一名男子發生關係的視頻。
盛怒之下,陳同佳抓起潘曉穎的頭發,將其按在地上勒死。一屍兩命,毀屍滅跡。
2018年3月13日,香港警方以謀殺案罪名拘捕潛回香港的陳同佳。 由於香港和中國台灣沒有簽引渡協議,而案發地點又在台灣,所以在後來正式的審判中,他不能以謀殺罪被起訴。
同樣地,盡管台灣士林地檢署於去年12月正式對陳同佳發布通緝,台當局也曾三次聯係香港政府,要求討論如何引渡陳同佳,但始終無法將陳同佳送回台灣受審。
最終,陳同佳被指控“洗黑錢”等罪名, 隻被判處了29個月的監禁。而考慮到陳同佳在等待審判期間已被關押13個月,再加上服刑期間若表現良好,可在刑期2/3時獲得假釋。
匪夷所思的是,殺人犯陳同佳很可能10月份就要出獄了。殺人犯逍遙法外,亂港的蝴蝶效應還在繼續。在亂港的人鏈當中,出現了最不應該出現的人群,——聖士提反女子中學的學生及校友。台灣殺人案遇害女生潘曉穎的母校,對自己的同窗竟如此冰冷。
香港確實“自由”,千萬不要成為犯罪分子的天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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