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中山於1895年就開始了接受日本人的資助,並從此忠心地為日本帝國賣力氣
廣州起義正當中國經曆著中日戰爭史上的第一次慘敗,國家麵臨被瓜分的危機。孫中山此時起義,是典型的裏應外合式的趁火打劫。更要命的是,孫中山在起義中,居然還想利用敵國日本的幫助,來實現推翻滿清政府的設想。結果,這邊日本正在北方進攻中國的海軍和海防,鄧世昌等愛國將領壯烈犧牲,那邊孫中山卻在廣州幾度秘密求見日本領事,要求日本給中國革命者提供武器幫助
1905年7月,興中會聯合華興會、光複會、科學補習所等多個革命組織,在日本軍部特務組織的精心安排下在東京組成了中國同盟會(簡稱“同盟會”)。1907年2月28日,同盟會在東京開hui.
孫中山及其國民黨與日本黑龍會的關係,並不僅僅是合作關係,而是雇用與被雇用的上級與下級的關係。
日本黑龍會收買孫中山及其革命黨人的目的是為了搞亂、搞壞、搞垮、搞窮、搞衰中國,因此,吃喝玩樂和革命活動經費支出全由日本政府予以安排,是人力物力和財力上的專款專用,在出錢出槍出炮和出人對中國進行革命上非常地慷大方,日本政府撥款有時大方得令人費解,以至於孫中山挾巨款要貪汙逃走。日本政府在吃喝玩樂上從來就沒有虧待過孫中山及其革命黨人。“吃人嘴軟,拿人手短”,孫中山、黃興、宋教仁、陳其美等革命黨人,加入日本黑龍會以後,就死心踏地地忠心地為大日本帝國賣力氣,非常狼狽為奸。
然而就是這個凶惡的侵華組織黑龍會以及它的領袖內田良平,卻與中國同盟會以及孫中山建立了相當密切的合作關係。內田良平1898年就通過宮崎寅藏與孫中山相識,1900年到新加坡幫助孫中山組織廣東惠州起義。1905年7月孫中山從歐洲再到日本,具有重大曆史意義中國同盟會成立籌備會就是於7月30日在東京內田良平家中召開的,會上內田良平正式加入了中國同盟會,不久當時的黑龍會會員後來日本法西斯主義的靈魂北一輝也加入了中國同盟會。
孫中山出賣東三省與蒙古經過
政治家和政治組織的內外政策是交相為用的。與其對內政策緊密聯係,孫文的對外政策上也留下一長串平常人難於理解的記錄。從民初開始,這些記錄在國內外的出版物中就不斷有所披露,在研究近代中國的史家中對有關事實毫不知情的,大約十分罕見。不過,在中國大陸,人們沒有把這些史料係統排列出來,加上標準教科書諱莫如深,一般讀者知道真實情況的似乎也不多。請讀者允許我做一回文抄公,主要根據中國大陸近20年的出版物,將有關事實抄錄如下:
第一,“在華南境內給法國以大麵積的租界”。“約摸在1900年6月初,孫博士(按:早已有人指出,孫文一生從未得過博士或榮譽博士學位,說他是博士純屬以訛傳訛。可能是 Dr。——醫生的誤譯。他是醫學院畢業生,也行過醫。)會晤了法國公使朱爾斯·哈爾蒙德……希望得到法國軍火裝備和法國軍事參謀的幫助,按照哈爾蒙德先生的報告,作為交換條件,孫中山提出在華南境內給法國人大麵積的租界”。1902年12月底或者1903年1月,孫中山抵河內,與法國總督的私人秘書會談, “孫博士答應,在華南建立起聯邦共和國以後,它將轉向法國要求幫助,為了取得法國的支持,並將給以大麵積的租界。”
第二,1910年 3月,孫文與美國人荷默·利和布思會談,“這三個人建立了一個‘辛迪加’……孫博士任命布思為辛迪加和同盟會兩者的‘駐國外的唯一財務代表’,並且授他以處理貸款、收款和購買所有陸海軍裝備的代理人的全權。辛迪加保留其權利,以負責掌握鐵路建設的借款,割讓滿洲礦藏租借地給美國支持者,在臨時政府建立以後,將借款轉用於中國的經濟建設。”“美國人同意在十七個月之內籌足三百五十萬元,分為四期攤付給孫博士。”
第三,武昌起義後,孫文到了倫敦,尋求英國政府的幫助。“孫博士答應在英國政府的建議下活動……他答應給英國和美國享有超過所有其他國家的優惠待遇。他將把中國的海軍置於服從他個人命令的英國軍官指揮之下,對於日本的態度,他將根據英國的建議辦事。”由於英國政府寄希望於袁世凱,沒有理睬這些建議。
第四,出賣滿蒙。南京臨時政府成立後,身為臨時大總統的孫文,偕同秘書長胡漢民同三井財團代表森恪及宮崎滔天、山田純三郎會談。會談前,森恪等曾得到先後出任首相的日本政界元老桂太郎、山縣有朋等授意,冀圖與孫文等革命黨人訂立密約,使東三省歸日本所有。會談中,孫文表示:“當此次舉事之初,餘等即擬將滿洲委之於日本,以此希求日本援助中國革命。”日本政府如能 “火速提供資金援助”,“餘或黃興中之一人可赴日本會見桂公,就滿洲問題與革命政府之前途,共商大計。”森恪在會談當天下午6時還發出一封經過孫文、胡漢民修改的致日本有關人士的特急電報,內稱:“關於租借滿洲,孫文已表應允……如能在漢冶萍公司五百萬元借款之外再借與一千萬元,則孫等與袁世凱之和議即可中止,而孫文或黃興即可赴日訂立關於滿州之密約。”此事一波三折,最後因日本陸軍大臣石本新六的反對沒有辦成。原因是:“按照日本軍部的擴張主義分子的觀點,在中日、日俄兩次戰爭中,滿洲是日本人為之拋灑珍貴的鮮血的地方,理應享有一切權益,而無須以金錢收買。”
據與孫文有密切交往的內田良平說,從1905甚至更早時開始,孫就曾在遊說日本朝野人士時一再聲稱:“滿蒙可任日本取之,中國革命的目的在滅滿興漢”,“日本如能援助中國革命,將以滿蒙讓渡與日本。”從1898年起至1923年止,包括與森恪的談話在內,類似的記錄共10條,交涉對象包括首相、陸軍參謀總長、政壇元老、財閥等等。
第五,把設立國家中央銀行的權利讓給日本人。1912年1月10日,南京臨時政府剛剛成立,孫文便致信曾任大藏大臣的阪穀芳郎,委托他建立中國的中央銀行。同日,又電告阪穀:“設立中央銀行事,應即迅速進行。”十天後,阪穀便複函孫文說“接到貴電及***元年一月初十日貴翰,委托阪穀以貴國中央銀行設立之事”,因此他草擬了《中華國立中央銀行設立特許劄》,要求孫文蓋章批準。其中規定“該特許劄之有效期限,自交付特許劄之日起算,以五十年為限。”“該銀行有發行紙幣之特權。”其他職能包括 “國庫之歲入及歲出”、“內外國債之整理及新招集國債之時,可使該銀行辦理” 、 “貨幣之整理及改造”、“管理印花紙出入販賣等事”、“政府設定監督銀行之業務”等等。重要人事之“任免全權”,也交給阪穀,雖然規定“政府自該銀行開業年滿五年之後,於一年內以付價,得收買外國人所有股份”,但又規定“政府於本條期限之間不能收買,則本條買收權為消滅。”
把設立經營和管理中央銀行的特權交給一個曾任外國內閣大臣的外國人,擔負財政收支、發行貨幣和監督全國銀行係統的重任,這是事關國家主權的大事。孫文如此輕率地處理,雖然當時沒有辦成,也不能不說是一個重大失誤。此事曾於1913年5月19日被著名記者黃遠庸公諸報端,這是國內報刊第一次揭露孫文在對外關係中損害國家利益。就事情本身來說,應該說是大眾傳媒履行監督政治家這一類公共人物的職責的大好事。袁世凱政府雖曾利用此事批評孫文,但這正是現代政治中不同政治勢力互相批評、監督、爭取公民信任應有的常規。中國公民有權知道這一類信息,20世紀中國政治的腐敗和專橫,恰恰是與執政者實行愚民政策,拒絕公開政務息息相關的。
第六,與袁世凱競相向日本政府爭寵。宋案發生以後,孫文認為“日助我則我勝,日助袁則袁勝。”根據這個指導思想,孫文與袁世凱都不惜代價,爭取日本的支持。早在30年代初,後來任《大公報》總編輯的著名報人王芸生就在其名著《六十年來中國與日本》中,全文公布了孫文1914年5月11日給日本首相大隈重信的信。這封信有四個要點:
1,中國對日本,可以起到比印度之於英國更大的作用。孫文說:“英國之區區三島,非甚廣大,然人莫不知其國力膨脹日加者,以其得印度之大陸,為母國之大市場,世界列強始莫能與爭。日本之發展已盡,殆無回旋之餘地,中國則地大物博,尚未開發。今日本如英國之於印度,無設兵置守之勞費,而得中國之大市場,利且倍之,所謂一躍而為世界之首雄者此也。”也就是說,中國可以提供給日本比印度這塊殖民地之於英國更廉價和利益更大的作用。具體說來是內政、外交、軍事、實業、司法等等均靠日本幫助,且“可開放中國全國之市場,以惠日本之工商,日本不啻獨占貿易上之利益……日本製造品銷入中國者免稅,中國原料輸入日本者亦免稅。”
2,袁世凱政府實際上是反日的。袁氏及其政府“佯與日本周旋,而陰事排斥……或政府依違其間,而嗾使民間反對,或其權利已許日本,而翻授之他國。彼之力未足以自固,又憚民黨與日本親善,故表麵猶買日本之歡心……設其地位之鞏固過於今日,其對待日本必更甚於今日。”
3,國民黨掌握政權之目的未達到之前,中國不可能安定。信中的原話是:“夫惟民黨握中國之政柄,而後中國始有治安可言也。”民黨“抱有主義,為求其之必達,生死以之……民黨之誌一日不伸,即中國一日不能安”。
4,“日本能助革命黨,則有大利”,所以要敢於超越常規,幫助國民黨。孫文坦言“中國革命黨事前無一強國以為助,其希望亦難達到”,但“助一國之民黨,而顛覆其政府,非國際上之常例。然古今惟非常之人,乃能為非常之事,成非常之功,竊意閣下乃非常之人物,今遇非常之機會,正閣下大煥其經綸之日也。”
如此大利,沒有打動日本首相。在日本政府首腦看來,依靠已經統治著全國的袁世凱,比起指望形單勢孤的孫文一夥顯然更加實惠。孫文暗通款曲,唯一的作用是日本在壓袁世凱就範時多了一個籌碼。
第七、在日本迫使袁世凱接受二十一條之際,竟主動要求與日本政府結盟,再一次慷慨地出***家主權。日本是在1915年1月18日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的。幾經討價還價,日方於5月7日發出最後通牒,袁世凱政府則於5月9日接受。
先是在2月5日孫文、陳其美與滿鐵株式會社的兩個重要人物犬塚信太郎、山田純三郎訂立了一份所謂《中日盟約》。滿鐵株式會社是日本軍國主義者在我國東北實行殖民統治的重要支柱。它不是一般的企業,其首任總裁後藤新平曾任台灣民政長官,後來又出任郵電大臣、內務大臣、東京市長等。犬塚、山田等敢於出麵訂立盟約,背後有強有力的政治人物支持。3月15日,孫文給日本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寫信,尋求日本政府的“提攜”,並將四人簽署的《中日盟約》作為草案送交日本政府。小池是二十一條的起草者,是深得加藤外相信任的重要人物。這封信和《中日盟約草案》與黃興、陳炯明等人的主張是截然不同的。
“二十一條”是20世紀中國的重大國恥,是日本迫使中國殖民化的重要步驟。它的最後文本把滿蒙、山東、漢冶萍公司等重要權益奉送給了日本。條款之一是“中國政府嗣後如在南滿洲聘用政治財政軍事警察外國顧問教官時,可盡先聘用日本人”。實際是把當地各級政府全都交由日本控製,“可盡先聘用”不過是掩人耳目的外交詞令。
下圖為 1899年5月玄洋社間諜在東京合影。前排左起宮川五郎、安永東之助中排左起中野熊五郎、孫中山、內田良平、柴田麟次郎後排左起原口聞一、井上雅二、宮崎寅藏、平岡小太郎、清藤幸七郎。其中內田良平、安永東之助、中野熊五郎等親赴朝鮮參與了甲午戰爭。
李敖:孫中山賣國秘件大曝光
作者:李敖
四月二十五日,中國時報報導:“日美發現孫文《日中盟約》書柬,NHK電視網播出獨家節目,謂其上有孫中山與陳其美署名,且經大陸學者鑒定筆跡為真”雲雲,糊裏糊塗大炒他們也弄不清楚的曆史與新聞,令人好笑。
中國時報根據他們駐日特派員秦鳳棲二十四日東京專電,指出:“日本NHK電視網今晚十時二十分播出的現代史獨家紀錄特別節目,題目是‘孫文亡命九九三日之紀錄,被發現的孫文的日中盟約’。”“節目中繼報導第一次世界大戰,日本對德宣戰,派兵占領山東半島後,即向袁世凱提出二十一條,以擴大日本在中國之權益,從而引起全中國的反日運動。在此階段孫先生之反應為何,乃頗受重視,節目中特別提出孫中山於一九一五年(日本大正四年)三月十四日,以一項書柬致外務省外務局長小池張造,亦即是《中日盟約》。在這項書柬中提及中國軍隊采用日本製式,優先錄日本軍官為顧問,中國開發礦山、建設鐵路所需資本,優先引進日本資本等。”“這項旨在借由日本之援助,打倒袁世凱,完成孫中山先生第三次革命的書柬,其內容與日本所提二十一條極為相似,這項陳封已久的新資料,近被發現。如果孫中山先生致日本外務省外務局長小池張造的書柬(即日方所稱日中盟約)若成為事實,則一九一五年以後的中華民國史實,均將改寫。”“據報導指出,孫先生這項書柬爭議頗多,有說是日本為侵略中國而偽造者,但因這項書柬真跡被發現,且係由孫先生及陳其美署名蓋章,並經中國大陸的中山大學榮譽教授陳錫淇鑒定筆跡為真。陳錫淇並且說,這項盟約可能是孫先生為革命成功,希望得到日本援助,並認為中國革命成功,盟約自可取消,這是他的不聰明,乃是當時的日本海軍省的海軍少將秋山真之,命山田純三郎把二十一條內容送給孫先生所引起。其後孫先生也曾要求日本的福田雅太郎、田中義一援助倒袁。嗣袁死段祺瑞執政,日本改支持段,而使孫先生受到挫折。”
為什麽我說中國時報糊裏糊塗報導NHK節目呢?因為我李敖這種曆史家,早就對這一問題提出研究與答案了。我在一九八五年三月八日孫中山逝世六十年之期前四日,就完成了《賣國大比賽》一文,刊登在同年三月十五日的千秋評論第四十二期,我早就指出孫中山怎樣賣國了。又何勞大陸學者今天再續貂呢?
關於這一秘件,國民黨中央日報出版《蔣總統秘錄》第三冊曾有如下文字:
最後再舉出一個流言,這是到了戰後才被發現的一件文書。
美國所獲機密文件
第二次大戰以後,駐日盟軍總部的美軍官員,在東京霞關日本外務省所保存的極機密文卷中找出了一封信。
這封信是夾雜有片假名的日文所書寫,署名“孫文”,並附有一張“王統一”的名片,發信日期為一九一五年(民國四年)三月十四日,受信人為當時日本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
美方將這封信用微粒膠卷攝影,帶往美國;在哈佛大學審閱,發覺其內容相當驚人。因為這封信的內容幾乎還沒有被公開過,現在特就日文原件引用如下:
大正四年(一九一五年)三月十四日
孫文
小池張造殿
謹啟
閣下愈益勇建、至為迪吉,式符下頌!
對於當前時局,就不才來持論及主張衡量,委實難安緘默,用特不揣譾陋,奉陳此書,敢煩明達如閣下者,賜予卓度。(中略)
不才等人,恒以東亞安全暨福利為念,確信舍“日、支(中國)提攜(合作)”之外,更無長策。為謀建立鞏固同盟,前曾草擬盟約草案如後,密示貴國有司,似此理想,在今日態勢之下,固知頗難實現;然當世界大勢紊亂、歐洲戰局變動極大之秋,益見日、支提攜之必要性已屬刻不容緩。然而當此時際,卻招致同文同種之兩國邦交有欠正常;更受異族(西洋)人種侮蔑,複將使其有可乘之隙,惓懷東亞永久和平,深用浩歎!當前,頗冀謀以何種方法挽回局麵,而講求可資真正合作之途徑,謹披瀝東誠,致請閣下勿吝明教……
盟約草案
日本及中華,為維持東亞永久福利,共同體認兩國合作之必要,茲特約定如左:
第一條 日中兩國合作,凡有關他國對東亞重要外交事件,先行互相照會協商。
第二條 為便日中協同作戰,中華陸海軍使用之武器、彈藥、裝備等,均采用與日本同一型式。
第三條 基於與前條同一目的,中華陸海軍在聘用外國軍人時,以采用日本軍人為主。
第四條 為期日中政治確實合作,中華中央政府及地方官署在聘用外國人時,以采用日本人為主。
第五條 為期日中經濟協同發展,在日華重要都市設立“中日銀行”及其分支機構。
第六條基於與前條同一目的,在中華方麵為經營礦業、鐵路、及沿海航線等,而需要他國資本或合營時,應先與日本協議;倘日本無力辦理,則可與他國協商。
第七條 日本為中華改良幣政(調整通貨)給予必要援助,俾早日完成。
第八條 日本協助中華改良內政、整頓軍備,俾建設為健全國家。
第九條 日本讚助中華進行改訂條約、自主關稅及廢除領事裁判權等事務。
第十條 在屬於以上各條範圍內之約定,非經兩國外交當局、或在本盟約簽署之兩國人認可,不得與他人締約。
第十一條 本盟約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間十年,並得依據兩國之期望予以延期。(完)
附記 上述盟約草案,乃屬吾人私案,務請勿予公開,特此奉肯。
《蔣總統秘錄》刊出這一文件,卻又否定它的真實性,認為是“流言”、是“偽造國父文書”,這是站不住的。
為什麽?
因為這封信既然直到三十年後才被美軍在日本政府檔案裏鹵獲,則說日本人用偽造文書的謀略來陷害你們孫總理,就是無的放矢了。——難道日本人偽造文書,是要給自己看著玩的嗎?是要給三十年後的老美看著玩的嗎?日本人怎麽知道自己的國家會戰敗,機密文件會落到老美手裏呢?
這一秘件發生日期是一九一五年三月十四日,正是袁世凱與日本開始談判二十一條(一九一五年二月二日)後第四十天,提出時機如此,真令人浩歎。據老革命黨馮自由《革命逸史》第三集《林故主席與美洲國民黨》追憶:“民四年夏間,日人強迫袁世凱簽訂二十一條款,國人大憤。留日之民黨議員一部組織歐事研究會,主張暫時停止革命運動,以免妨害袁政府之對日外交。章行嚴、穀鍾秀、楊永泰等所刊甲寅雜誌即持此種論調。上海各報複揭載,黃興、李烈鈞、柏文蔚、陳炯明、鈕永建五人署名之通電,文中首向全國民引罪自咎,次則聲言願停止國內革命運動,以實行舉國一致禦侮政策。時黃君克強居費城,鈕君惕生居紐約,黃君致餘書,有‘請轉告中山先生慎勿驅虎進狼’之言。未幾,餘得子超先生自紐約函電,謂連日鈕惕生馬素二君約鄧孟碩鍾榮光謝英伯及森等聯名致電中山先生,請示對日意見,可否暫停國內革命運動,實行舉國一致禦侮,免為國人借口等語。餘即複電,謂總理在清季革命時期,夙主張以革命止瓜分之說,今日人之強迫袁政府,與清季各國之威脅清廷,事同一例,諒總理必不讚同暫停革命之議,去電千祈勿署賤名雲雲。及鈕、林、鄧、鍾、馬、謝數君去電後,旋接總理複電,稱‘袁世凱蓄意媚日賣國,非除去之,絕不能保衛國權。吾黨繼續實行革命,即如清季之以革命止瓜分’等話。果不出餘所料焉。”
如今孫中山給日本鬼子的秘件出土,原來稱“袁世凱蓄意媚日賣國”的孫中山本人,竟比袁世凱還“蓄意媚日賣國”!當時孫中山作冠冕堂皇的“總理複電”時,他的同誌,都被蒙在鼓裏。他萬萬沒想到,三十年後,美國人竟打敗日本,鹵獲到這些“乃屬吾人私案,務請勿予公開,特此奉肯”的秘件。國民黨再賴也賴不掉了。——孫中山是什麽東西,由此可見天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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