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最接近太陽”網友貼了上海的官文,這是北京的官文鏈接:
http://www.asianlii.org/chi/cn/legis/bj/laws/7a2ebe90cdfea3e0b962330e20f2424130a5eeeb
抄一段重要的:
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落實“文革”中接管的私房政策的若幹規定 “文革”初期,在“左”的錯誤影響下,北京市接管了八萬多戶房主的私人房產,共五十一萬多間。其中,房主自住房二十七萬多間、出租房二十三萬多間,建築麵積合計約七百六十五萬平方米,相當解放初北京城市全部房屋的三分之一以上。這些被接管的私房,在過去十多年中,因城市建設需要、原房危險或震毀,被拆除、改建的約有十三萬多間。這樣,被接管的原房主自住房還有十八萬多間,出租房還有十九萬多間。在被接管的房主自住房中,有十一萬間仍由房主住用,向房管部門交租(已於一九七八年十一月停交);有八萬二千間由機關、企事業和職工占用。截至一九八二年底,已騰退和收購了房主自住房一萬七千多間,對二萬多間拆除的私房補償了房價款。但是,落實私房政策的任務仍很艱巨。主要是:六萬五千多間被占用的房主自住房和十九萬多間原私人出租房需要妥善處理;十一萬多間被拆除的私房需要補償房價;全部私房的產權問題亟待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