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有的”忒等級、忒固化、忒不平、忒“綱常”,所以有了打破“原有”的需要,打破後弄出個“新”的來,“趨於平等”。
所以,“革命”不可產生“綱常”、不可崇拜“綱常”、甚至不可最輕微的腦波“綱常”。
如果“革命”後對“革命”的維護是什麽不違“綱常倫理”《 把一個紅小鬼與他的祖師爺(紅軍締造者)放一起說事,是不是有違他們的倫理綱常?》,那前麵的“革命”是“偽革命”而“虛打破”的“熱情榨取機”。為那個“革命”辯護的個體,其實是實實在在的“反革命”。
如果說毛的“革命”是為了讓“中國人”不磕頭(隻是假設),那麽,所有堅持給毛磕頭的存活個體都是逆毛而動的“反革命”。
結論是,如果毛是真心“革命”,那他一定蔑視常態磕頭的太祖粉存在;如果毛擁抱常態磕頭的太祖粉們,那他從起始就不曾有過“革命”目的。用他說劉的話,他就是一“老反革命”,*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