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惠國待遇:中美兩國的十年較量

來源: bebe2014 2019-02-21 15:42:00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5266 bytes)

對於20世紀90年代中國和美國的企業家政治家,乃至許多普通老百姓來說,“最惠國待遇”不是一個陌生的詞,究其原因是因為圍繞著是否延長兩國貿易中的最惠國待遇地位問題,中美兩國整整較量了十年!

  “最惠國待遇”本是關貿總協定中非歧視原則的一項具體措施,並非美國一些國會議員認為的特殊優惠政策。1979年中美兩國建交時,兩國政府簽署了貿易關係協定,包括相互給予最惠國待遇的條款。

  1980年開始,美國政府根據其《1974年貿易法》中的傑克遜—尼克修正案開始對非市場經濟國家的最惠國待遇地位進行年度審議,並決定是否延長。由於審議的內容主要是自由移民問題,對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地位一直沒有什麽問題。但誰也沒有想到,十年以後這個年度審議會成為中美兩國較量的焦點。

  1989年中國的天安門事件之後美國企圖對中國進行貿易製裁,其中一項措施是想取消中國的最惠國待遇。第一次挑戰是在1990年,美國國會在年度審議中以多數票通過,決議不再延長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地位。中美貿易戰一觸即發。當時的美國總統布什從美國利益出發,否決了國會的決議,使兩國的貿易關係繼續保持正常。

  1991年,美國國會以中國政府不尊重人權為由又一次通過決議要求取消中國的最惠國待遇,但又一次遭到了布什總統的否決。於是,有關中國的貿易最惠國待遇問題成為每年一次中美雙方較量的重點。一方麵,美國的人權組織、勞工組織、宗教組織甚至極左派組成了一個反華聯盟,堅持不懈地反對延長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另一方麵,美國的企業界(如波音公司和美國商會等)以及中國大陸、香港和台灣的企業界為力爭輸美商品不被歧視而遊說美國政府保持正常貿易關係。

  1992年,克林頓在競選美國總統時又借此攻擊布什政府,揚言要給中國政府一點教訓。1993年克林頓就職後不久就警告中國政府若不改變人權狀況,一年後就不再延長最惠國待遇。時隔一年之後,麵對中美貿易日益增長的現狀,克林頓政府不得不繼續保持正常貿易關係。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兩國就中國加入WTO達成協議,其中一條是美國同意與中國建立“永久性正常貿易關係”(Permanent Normal Trade Relation,簡稱PNTR)即不再審議中國的最惠國待遇問題。

  圍繞PNTR議案,美國各方都積極活動,形成全國性的辯論,一時成為美國主流媒體的重要內容。直到2000年5月投票表決前夕,420多名眾議員有157名反對,隻有150名支持,另有119人未表態。但最後的投票結果,PNTR以237票多數票通過,中國獲得永久性最惠國地位。至此,中美兩國關於最惠國待遇問題長達十年的激烈較量終於畫上了句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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