規定,高一考生,必須平均80分。78年高考,語文因無作文而是縮寫文:《速度問題也是個政治問題》40分1分未得,造成語文未及格,總分隻有338分,離重點線差2分,而被一所三流本科大學錄取......。
值得一提的是本家一位同學及好朋友平時語文非常棒,這次語文隻考了30幾分,結果總分隻有298分,離錄取線305差幾分而落選。該同學79年再考,得了全縣第一,被人大錄取,後又考上本校法律係研究生。據他說88年以後考研究生的政治參考書就是他幫助他導師編的。參加工作後做到了本省高級人民法院的審判長及庭長。但該同學覺得中國官場太黑暗,於10年前,辭職在北京及省城開了兩家律師事務所。自研究生畢業以來,主編了30幾本法律方麵的書(民法)。實在是太會寫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