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二戰之後,執行命令不再是犯罪的辯護理由

二戰結束後,“奉命行事”的辯護理由(即服從上級命令)被正式否決,不再作為戰爭罪行的辯護理由。紐倫堡原則確立了即使奉命行事也不能免除個人的責任。這一先例表明,根據國際法和美國軍事法,軍人有義務拒絕服從非法命令
二戰後法律演變的關鍵方麵包括:
  • 紐倫堡原則四:規定如果存在道德選擇,則存在法律責任,拒絕將服從作為絕對辯護理由。
  • 法律標準:紐倫堡憲章》確認,政府或上級的命令不能免除個人的責任。
  • “道德選擇”因素:該法律的核心是,一個理性的人是否會知道該命令是非法的。
  • 軍事應用:這一原則適用於所有軍銜,確認了暴行的實施者(例如大屠殺中的暴行實施者)不能以指揮鏈為由主張豁免權。
雖然曆史上曾被用作辯護理由,但現代國際人道主義法確保無論個人扮演何種角色,犯下暴行的人都將受到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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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犯罪"也並非真正的犯罪 -futufutu- 給 futufutu 發送悄悄話 (0 bytes) () 04/03/2026 postreply 12: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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