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0蘭州大學學生爲主體(也有北大學生林昭和當地幹部參與)的“星火”事件,為饑荒做了生動的注腳。有機會再深入介紹。

來源: weed123 2023-10-05 09:06:38 []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次 (2915 by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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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zh.wikipedia.org/wiki/%E6%98%9F%E7%81%AB_(1960%E5%B9%B4%E6%9D%82%E5%BF%97)

 

《星火》是下放至農村的蘭州大學此前反右運動中被劃成右派的學生於1960年創辦的雜誌,僅印出了一期,因其內容不見容於當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很快被取締。

曆史
1959-1961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繼“大躍進”和人民公社化運動後,出現了大饑荒。蘭州大學被下放到農村進行勞動改造的部分右派學生,目睹了甘肅省武山、天水兩縣的農村饑荒的慘烈情況,1960年初,曆史係學生張春元發起創辦《星火》雜誌,他們希望通過《星火》雜誌,傳播思想、喚醒社會的良知。

學生們湊錢買了油印機,自己刻蠟版,印成了首期《星火》,三十多頁,其中發表了林昭的長詩《普羅米修斯受難的一日》。該期有篇文章,稱讚彭德懷為民請命,並表達了對毛澤東的不滿。在《當前的形勢和我們的任務》一文中則揭露了當時社會的慘狀,希望由共產黨內部發起革命。他們計劃將雜誌寄給各省市的領導人,以期糾正錯誤。

結局
但首期《星火》還沒有寄出,第二期尚在編輯中,1960年9月30日,在武山、天水的這些學生被捕,同時被捕的還有數十名了解並支持他們的當地農民。

張春元被判無期徒刑;
中共武山縣委副書記杜映華因為與這些學生有過交流,被判刑五年,刑滿後,卻不得回社會,留在監獄“就業”當工人;1970年與張春元同案處決。[1]
中文係女學生譚蟬雪,判十五年;
化學係講師胡曉愚,判十五年;
物理係學生何之明,判十五年;
物理係學生苗新久,判二十年;
物理係學生顧雁,判十年以上;[2]
物理係學生徐誠,判十年以上;
中文係學生楊賢勇,判十年;
生物係學生陳德根,判七年;
化學係學生向承鑒,判十八年;
當地四十多歲的農民劉武雄,判十二年。
1961年8月10日,張春元越獄,9月6日再次被捕。

1968年4月29日,林昭被槍決。

1970年3月,張春元和杜映華因“在監內進行第二次反革命活動”(遞紙條),兩人被處決於蘭州。[1]

1978年,中共中央發布五十五號文件,《星火》案所涉及的蘭州大學其他七名案犯右派身份得到改正。1981年4月,天水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宣告張春元、向承鑒無罪。[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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