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不想按商品上稅,更不想犯法.請問我們有沒有辦法不按商品上稅?Fedex講可以退回給我,我們本來不介意這樣做,可是現在又過了退貨期(今天最後一天,網絡買的,隻有30天退貨期),請問我能不能以此為由向郵局報失,讓他們賠我保險費加郵費?如果他們工作效率快一些,我完全有時間退貨.我在寄東西時,他們告訴我四天到.
(包裹中有一舊相機,我媽媽的,裏邊有我們在我父母家照的象.我7月回美國給帶了回來.兩塊雷達表,新的,一塊給我弟弟,一給我父親60歲生日禮物.總價值$1740.)
再或者我們隻能自認倒黴.
衷心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