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付我的這筆錢是8月份的租金。我們當時講得很明確。她沒有搬進來,是因為她不能;我們當時沒有簽租約,也是因為她不能。
我唯一做錯的事情是,英文不好,抄襲了一個合約,沒有改好。
君子愛財,取之有道。正經租金收入,我一點也不覺得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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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唯一做錯的事情是... then deal with it!
-RiskB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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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3/2009 postreply
11: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