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複:老公打人了

身份:一定堅持您是家暴受害人,找律師轉成 U-Visa
離婚:在美國找律師辦,費用因為您沒有收入,要求法官判由對方來出.
監護權: 共享,你負責主要監護權
Child Support: 不要手軟.孩子的需要不應該少.
贍養費: 越多越好.您沒有收入,沒有住處,對方當然需要負責
回國: 沒有對方同意,絕對不要帶孩子回國.

結論: 在美國寧可自殺也不能打老婆,但是可以讓老婆打˙:-)

記住: 在NY那個的雕像是"女人" :-( 老婆萬歲 !

U-VISA 資料: http://www.womenslaw.org/laws_state_type.php?id=10271&state_code=US

所有跟帖: 

所以女人在美國更與男人平等 -hello2002- 給 hello2002 發送悄悄話 (19 bytes) () 08/20/2009 postreply 18:35:51

在美國女人在法律上與男人更平等, 甚至於有歧視男人之嫌. -CyberCat- 給 CyberCat 發送悄悄話 (33 bytes) () 08/21/2009 postreply 07:18:48

哈哈哈!!老貓真是太逗了!既專業又幽默~所以 -單身老鼠- 給 單身老鼠 發送悄悄話 (152 bytes) () 08/21/2009 postreply 18:10:04

請您先登陸,再發跟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