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國內的妹妹想把她10歲的兒子(我外甥)弄到美國來上學。她想讓我寫邀請信,但讓她兒子待在他叔叔(我妹夫的哥)那裏,因為妹妹家和他家關係好。我妹夫的哥很狡猾,不願寫邀請信,種種借口讓我寫。我被糾纏的沒辦法,有怕撕破麵子,就硬著頭皮湊合了一封邀請信,加上我的綠卡複印件和銀行證明,及了過去。本以為材料不全,不可能牽上,但沒想到簽證管根本沒看材料,就問了幾句,就給簽了。現在我妹已明說了,讓她兒子到他叔叔那呆著不走了。他叔叔在U.S.A另一個城市。我妹根本沒大蒜讓她兒子到我這來。我已和他uncle通了電話,他叔叔說馬上要回國商量此事,現在還不知怎麽辦。我的問題:
1。若外甥到時不回國,黑在這裏,是否影響我以後入美國籍?是否我以後邀請任何親人來都不會準簽?若我父母申請綠卡也不會批準?
2。外甥是否有可能轉學生簽證?是否他叔叔一定要收養他才能轉學生或合法簽證?若他叔叔不辦收養手續,他能否轉學生或合法簽證?怎樣轉?
3。因邀請信是我寫的,我是否要在法律上要承擔外甥的一切責任?即使他不和我住一起。
求各位好心人支招。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