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是,即使有了court order,商家仍然可以否認他們有關鍵出事地點的錄像的存在,而隻是提供一些其他的錄像給原告方。
所以我感覺老貓的意思是,如果原告自己沒有錄像,錄音,證人, 官司會勞命傷財。
我理解的對嗎?謝謝老貓!
多謝老貓!還有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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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問題因為老貓不是當事人,所以老貓無法回答您. 謝謝您的諒解
-單身老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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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6/17/2009 postreply
11:09: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