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就要走,我多嘴問,那她將來找我說她孩子有問題怎辦。 警察說“那我還是寫個report好了。“
警察先寫了女的,著明大人孩子都沒事, 那女的要了我們的地址電話就走了。 然後要我丈夫駕照,保險和車主證明。 然後就是悲劇, 除了駕照,保險單是過期的,他根本沒拿車主證明!警察在他的車裏忙了好一會兒,然後給我們一張罰單,因為無保險證明,他說無車主證明就不給我們罰單了。警察說那女的over-reacting, 建議我們通知保險公司,而且我們兩車是一家保險公司。
我丈夫說都怪我多嘴,我也挺後悔。可是她關於小孩有事找我們的話實在讓我擔心。 請教各位大俠;
1。 找警察是否不是個好主意?
2。 我們是否通知保險公司還是私了?同一家保險公司在處理上有什莫不同於兩家保險公司的?
我昨晚在這個壇子學習了一晚上,很多信息,還是不得要領。隻好發帖再求教了。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