結婚剛過4年,房子貸款及TITLE隻有我的名字,現在SHORT SELL, 有2輛車2輛摩托車,#1輛車(剩1/3貸款),#2車(剩絕大部份貸款,33000/36000總貸款),#1摩托車(付清),#2(剩1/3貸款)。他信用卡欠款(25000)-我不知道花在哪裏,也不見帳單,我信用卡欠款(17000)。他要等房子賣完再遞交離婚申請,因為他聽說房子欠款也會一半一半。賣完後再離他就不會受到任何影響。請教老貓:
1)我需要律師嗎?他希望我先提出離婚,他來SERVE?誰先提有影響嗎?
2)他現在在往他自己的銀行帳號轉錢,有什麽辦法停止他嗎?或讓他再轉回來?我們還用共同帳號,因為我還在付貸款。不過我認為是我應該將我的錢獨立出來的時候了。
3)請推薦價格合適信用良好的律師,若可能。
4)我在整個這個離婚案子中,我的處境如何?我找不到證明文件來證明他的信用卡與我無關,不過是事實我不知道他如何用的,我也沒見他的帳單。
加州離婚(灣區,SAN JOSE)請老貓,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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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老貓不是律師的"媒介",請不要再要求老貓來介紹律師,謝謝! -單身老貓- ♂ (706 bytes) () 05/18/2009 postreply 09:5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