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老貓,還想請問 回複:回複:可是這是一個私人的物業 回複:回複:回複:回複:你們提前搬出了?

現在接觸的就是物業的律師,感覺物業非常的不講理,先是說衛生間嚴重損壞,然後說衛生間的門嚴重損壞,還列出要我們賠償:律師費、招租、清理、房租等等。
如果我們現在要和他們“和解”,我們是不是很不利?處於任人宰割的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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